周村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标题: 周村区行政审批服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索引号: 113703063586243529/2022-None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22-01-21 发布机构: 周村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周村区行政审批服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2-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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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增强政府公信力,提升公众对社会建设发展的参与度,作为政府部门要以“公开”为底色、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积极推动政务公开、信息公开,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编制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问题及改进情况等内容。

一、总体情况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以《周村区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为要点,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依据,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结合审批职能推进落实政务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

一是严格按照《政务公开要点》要求,主动向社会公众主动公开公示机构职能,政策文件政策解读,建议提案办理,“三公经费”决算预算,商事登记、食品经营、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医疗机构等成立、变更、注销的信息,严把政务公开内容和项目关,针对公开内容的不同情况,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方便办事群众及时查询相关信息,了解我局办事流程和工作动态。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在周村区人民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务文件及信息300

二是以满足群众和企业办事便利化需求为目标,围绕“一证化”改革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推行信用审批打造“承诺即入”新模式,企业和个人全生命周期高频事项、重点环节,“无证明城市”建设等重点工作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布政策方案、事项清单,跟进相关政策解读,并公开咨询联系电话以便群众咨询相关业务和事项。

(二)依申请公开

2021年,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未收到公开申请,亦未发生由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举报、投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为使政务公开工作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区行政审批服务局着眼于建立政务公开长效机制,使政务公开成为一种自觉的意识和行为。一是强化组织领导,积极落实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做到了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二是强化工作保障,实行信息公开人员AB岗,保障工作运转,提升工作效率;三是强化职责履行,明确责任落实,熟练工作流程,提高工作透明度,形成了主要领导总指挥,总引领,总负责;分管领导亲自抓督促、抓协调、抓落实,负责同志具体干、具体抓、具体落实的工作机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按照政务公开主动公开制度与考核制度要求,及时发布、更新相关信息,调整、撤销不合时宜的信息,做到系统平台勤维护,充分利用政府网站,推进政务公开常态化工作。

    (五)监督保障

按照政务公开工作监督相关要求,发布《周村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等,明确主动公开基本目录,主动公开投诉、举报受理部门和联系方式,接受公众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评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446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

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 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

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

0

0

0

0

0

0

0

 

 

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由于政务公开涉及面广、政策性强,信息公开机制仍需不断完善,信息时效性也有待加强,人员的学习培训需要进一步加强。下一步,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将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深入发展,一是加大工作推进力度,健全工作机制,为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奠定基础;二是提升人员素质能力,跟进政策要求,加强工作培训,结合实际推陈出新,创造性开展政务公开工作;三是及时发布信息,确保公开信息的时效性,丰富公开工作的形式和内容,增强对公众的吸引力,让政务公开落在实处,而非流于表面。

六、其他事项

1.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

2.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2021年度报告数据统计时时间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3.2021年度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办理政协提案主办件1,人大代表建议主办件1件,均已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