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医疗保障局周村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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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0300MB2865323H/2026-5569442 文号:
发文日期: 2026-02-28 发布机构: 淄博市医疗保障局周村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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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6-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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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单位欠缴职工20102月至20185月的社会保险费现职工投诉要求补缴,限你单位自公告送达之日起10日内到周村区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办理申报。

如对以上内容有异议,请在公告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我单位提出书面意见,规定期限内未提出书面意见视为无异议。逾期不整改,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周村区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2026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