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医疗保障局周村分局

淄博市医疗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时间:2023-03-01

淄博市医疗保障局周村分局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本机关制作和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并由本机关保存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的外,由本机关负责主动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本机关编制了《淄博市医疗保障局周村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

一、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本机关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或依申请公开下列各类政府信息:

(一)机构职能

主要包括:本机关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情况;机构领导及分工情况;内设机构设置、职能情况等。

(二)政策文件

主要包括:由国家医保局、山东省医保局制定、淄博市医疗保障局制定与本机关职能相关的法规、规章;由本市制定、与本机关职责相关的地方性法规、规章;以本机关名义发布或者本机关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等。

(三)规划计划

主要包括:医疗保障工作发展规划、专项规划,本机关阶段性工作计划等。

(四)业务工作

主要包括:负责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各项医保政策及结算办法;负责全区参保职工、居民、离休等人员的医疗保险业务经办及医疗待遇管理、医疗救助等。

(五)其他

主要包括:通知公告;本机关重要会议、活动的主要情况;组织党建、宣传教育工作情况,以及本机关职责范围内依法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

二、获取形式

1、主动公开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范围。

●公开形式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主要采取政府网站网上公开形式。本机关网上信息公开网址为http://www.zhoucun.gov.cn/gongkai/site_zhoucunquyiliaobaozhangju/

●公开时限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1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本机关制作和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并由本机关保存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的外,由本机关负责主动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本机关编制了《淄博市医疗保障局周村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

本《指南》每年更新一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周村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zhoucun.gov.cn)上查阅本《指南》。

二、获取形式

1、主动公开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范围,详见《目录》。

● 公开形式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主要采取政府网站网上公开形式。

本机关还将采用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和报纸、广播、电视等公共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等辅助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公开时限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依申请公开

除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见本《指南》第三条),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本机关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提出申请

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应当书面填写《周村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见附件1)。《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本机关网站上下载电子版,复制有效。

申请人对申请获取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

1. 本机关受理书面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除申请人当面提交《申请表》外,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2. 本机关受理通过互联网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申请人向本机关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注册登记、税费缴纳、社会保障等方面政府信息时,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或证明文件,当面向本机关提交书面申请。

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短消息等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 申请处理

本机关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根据需要,通过相应方式对申请人身份进行核对。

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信息。

对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机关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答复,详见本机关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见附件2)。

本机关办理申请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15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条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除不应当公开的内容外,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 收费标准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的收费标准依照国家、省物价与财政部门制定的标准执行,收取的费用全部上缴财政。

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公民,确有经济困难的,本人可向本机关提出减免相关费用的申请,并填写《申请表》相关栏目。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为:淄博市医疗保障局周村分局

办公地址:淄博市周村区新建东路228号市民之家366办公室  

邮政编码:255300

办公时间:8:30-12:00 13:3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3-6186507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为:

淄博市医疗保障局周村分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淄博市周村区新建东路228号市民之家366办公室  

邮政编码:255300

办公时间:8:30-12:00 13:3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3-6186507   

四、救济与监督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本机关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四、其他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本机关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投诉、举报受理机构:淄博市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

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人民西路8号 

邮政编码:255000

办公时间:8:30-12:00 13:0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3-3183622

传  真:0533-3183622

电子信箱:zwgkb@zb.shandong.cn(此邮箱不接受政务信息公开申请)

行政复议受理机构:淄博市人民政府

办公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联通路202号市直机关第二综合办公楼一楼东厅

办公时间:8:30-12:00 13:00-17:00(工作日)

邮政编码:255000

联系电话:0533-2306018

行政诉讼受理机构:张店区人民法院

办公地址:淄博市张店区新村西路180号

办公时间:8:30-12:00 13:00-17:00(工作日)

邮政编码:255000

联系电话:0533-2865258

附件:

1、周村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2、淄博市医疗保障局周村分局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

 

淄博市医疗保障局周村分局

2022129

 

 

 

 

 

 

 

 

 

附件1:周村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样表)

周村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申请人信息

公民

姓名

 

工作单位

 

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通信地址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电子邮箱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名    称

 

组织机构代码

 

营业执照

 

法人代表

 

联系人

 

联系人电话

 

联系人邮箱

 

申请人签名或者盖章

 

申请时间

 

所需信息情况

所需信息内容描述

 

 

 

 

选   填   部   分

所需信息的信息索取号

 

所需信息的用途

 

是否申请减免费用

信息的指定提供方式

获取信息方式

□ 申请。

请提供相关证明

□ 不

 

 

(仅限公民申请)

□ 纸面

□ 电子邮件

□ 光盘

□ 磁盘

 

(可多选)

□ 邮寄

□ 快递

□ 电子邮件

□ 传真

□ 自行领取/当场阅读、抄录

(可多选)

□ 若本机关无法按照指定方式提供所需信息,也可接受其他方式

附件2:淄博市医疗保障局周村分局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

 

 

 

淄博市医疗保障局周村分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6-01-21

淄博市医疗保障局周村分局2025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要求及相关部署,区医保分局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现就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向社会公开。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511日起,至20251231日止。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淄博市医疗保障局周村分局联系(地址:周村区新建东路228号市民之家367办公室;邮编:255300;电话:0533-6186507)。

1.主动公开方面。2025区医保分局结合工作实际,围绕基本医保参保、待遇支付及基金收支等相关数据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4条,主要包含医保服务、医疗救助、财政预决算等信息。

2.依申请公开工作方面。2025,我局未接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3.政府信息管理方面。区医保分局持续深化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严格执行相关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和公开保密审查制度进一步健全信息保密审查机制,严格执行谁主管谁负责、谁运营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的工作准则,严格落实先审后发管理要求,同步加强风险排查,坚决杜绝涉密信息、不实信息上网发布,切实保障公开内容的合法性、权威性与准确性。

4.平台建设方面。持续健全和维护政务信息公开平台,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对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网有所变动的栏目内容进行及时更新。聚焦参保人需求,线上+线下立体化宣传,线上依托电视台、公众号等平台发布惠民新策,线下创新点单式宣讲,制作趣味短视频破解政策普及难题,让医保政策直达群众。

5.监督保障方面。组织开展《条例》及业务培训,提升工作人员公开意识和实操能力。定期排查公开漏洞,对上级检查发现的问题立行立改。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回应公众意见建议,全年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案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部分信息公开不及时。部分室还是停留在需要公开的信息才进行公开的阶段,缺乏信息公开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导致部分信息公开不及时。针对此类问题,我局进一步加大主动公开力度,提高主动公开意识,进一步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及时、准确、高标准发布政务公开信息和其他需要公开的信息,促进医疗保障工作公开透明运行。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依申请公开信息处理费收费情况。2025年度本单位未产生信息处理费。

2.本年度建议提案办理情况。2025年度未收到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案。

3.创新“您点单、我来讲”方式,破解群众医保政策“看不懂、用不上”难题,主动上门搞答题式宣讲,惠及群众超3万人次,并在省医保研究会内部通讯上刊发。精心策划制作趣味短视频拓宽宣传渠道,其中全民参保短视频荣获国家医保局优秀奖,惠民政策短视频荣获市医保局二等奖。

 

 

淄博市医疗保障局周村分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5-01-22

淄博市医疗保障局周村分局2024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11日起,至20241231日止。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淄博市医疗保障局周村分局联系(地址:周村区新建东路228号市民之家367办公室;邮编:255300;电话:0533-6186507)。

一、总体情况

2024淄博市医疗保障局周村分局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持续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和信息化水平,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相关文件部署,结合本机关实际,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实效,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

1.主动公开方面。2024年区医保分局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始终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全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机构建设。持续完善信息公开制度,从信息收集、整理、审核到发布的各个环节进行规范,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同时,也促使我局不断提升工作水平,更好地为民众服务。淄博市医疗保障局周村分局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4条,主要包含医保服务、医疗救助、财政预决算等信息。

2.依申请公开工作方面。2024我局受理个人以信函形式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较往年增加1件,在规定时限内答复申请人,按时保质保量办结。区医保分局将持续强化服务理念,聚焦群众需求,进一步优化公开事项目录指引,更好满足申请人对政府信息的个性化合理需求。

3.政府信息管理方面。区医保分局始终严格执行相关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和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切实强化信息发布审核制度的执行力度,对所发布的信息均严格遵循先审核后发布的流程,对重点信息进行反复校对。通过严格的审核与校对,确保发布信息的准确性,同时对信息的涉密行进行严格把控,防止涉密信息外泄,保障政府信息安全、可靠地向公众发布。

4.平台建设方面。扎实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断加强网站内容建设加强信息发布审核,及时做好信息维护更新,提升信息发布效率以参保人需求为导向,不同平台开展信息宣传,实现信息及时互联互通,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效。

5.监督保障方面。不断优化人员配置,科室安排业务熟练的工作人员负责提供公开数据,保障公开内容真实、严谨,定期开展学习培训,传达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文件精神。持续强化监督保障,规范信息审核工作,严格遵循先审查、后公开,确保信息公开及时、规范、安全。对上级反馈的政务公开问题进行研究分析,按时完成整改,并及时总结经验,不断提高信息公开质量。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自查与整改,对政府部门反馈的问题,均按要求及时整改到位广泛接受社会监督,鼓励民众对信息公开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和完善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二是信息发布和更新效率有待提高,公开内容还需进一步细化。三是宣传和引导工作需进一步加强。

(二)改进情况:一是加强业务学习,提升政务公开能力。二是高效发布政府信息公开法定内容。全面落实国、省、市、区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及时公布重要信息,不断提升信息发布的深度和广度。三是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信息公开各项制度。规范和完善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对涉及公众关心的重大问题、重大决策应该公开的及时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依申请公开信息处理费收费情况。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2.本年度建议提案办理情况。我局2024年办理人大代表建议1件,收到政协委员提案4件,其中主办件1件、协办件3件,面复满意率达100%

3.创新宣传形式,增强信息传播效果。以通俗易懂的语言和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制作成文稿和短视频在多平台宣传、讲解医保政策。创新宣传内容,结合时事热点融合医保内容宣传医保政策。例如:联合街道办将居民参保新政策结合热点,制作成“人人参保有依靠,家家健康享平安”的主题视频吸引群众,获得了非常好的传播效果。

4.2024年区医保分局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严格落实《2024淄博市政务公开工作方案》相关部署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开展政务公开工作,不断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淄博市医疗保障局周村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4-01-25

淄博市医疗保障局周村分局2023年政府信息

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11日起,至20231231日止,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于淄博市医疗保障局周村分局联系(地址:周村区新建东路228号市民之家367办公室;邮编:255300;电话:0533-6186507.

一、总体情况

2023淄博市医疗保障局周村分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相关文件部署,结合本机关实际,加强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实效,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

1.主动公开方面

2023年,淄博市医疗保障局周村分局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7条,主要包含医保服务、医疗救助、财政预决算、双随机一公开等信息。

2.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我局未接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3.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淄博市医疗保障局周村分局始终严格执行相关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和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强化信息公开管理,依规做好保密审查,动态更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按照组织健全、制度严密、标准统一的运作规范开展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

4.平台建设方面

根据上级要求,区医保分局不断加强网站维护工作,及时做好信息维护更新,提升门户网站发布内容的时效性和准确性。以参保人需求为导向,通过各级新闻媒体、政务媒体号、线下服务大厅等不同平台进行信息宣传,实现信息及时互联互通,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效。

5.监督保障情况

进一步加强人员配置,各科室安排业务熟练的工作人员负责提供公开数据,保障公开内容真实、严谨,定期开展学习培训,传达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文件精神。持续强化监督保障,规范信息审核工作,严格遵循“先审查、后公开”,确保信息公开及时、规范、安全。对上级反馈的政务公开问题进行研究分析,按时完成整改,并及时总结经验,不断提高信息公开质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一定不足,与参保人的需求和期待还有差距。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一是政务公开的形式比较单一,主要还是依托网站、公示栏等进行公开与宣传。二是信息公开内容还不够丰富,有待进一步提高。针对存在的问题,我局持续加强主动公开通过多种渠道宣传信息公开工作,提高公众对信息公开的认知度和参与度。进一步加强最新医保政策、最新医保服务举措的公开力度,重视群众的意见和反馈,利用好现有平台和渠道,定期发布信息,按照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主动公开区医保分局的工作动态、财政预决算等信息,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保证各类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完整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政府信息处理费收费情况。本年度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2.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情况。2023年,我局共收到人大建议0件,政协提案1件,内容涉及大病救助相关工作,面复满意率达100%

3.2023年区医保分局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严格落实《2023年周村区政务公开工作方案》相关部署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开展政务公开工作,不断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淄博市医疗保障局周村分局 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3-01-30

淄博市医疗保障局周村分局

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部分组成。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2年,淄博市医疗保障局周村分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要求梳理公开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9条,主要包含医保服务、医疗救助、财政预决算、双随机一公开等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211日起,至20221231日止,局未接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为更好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区医保分局积极动员和安排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参加业务培训,明确职责、程序、公开方式等,要求严格遵守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不断提高相关人员的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根据上级要求,医保局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按照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分类要求,坚持以主动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精心编制目录,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平台,并分阶段及时报送和更新信息公开内容,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全面、及时、准确和规范。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定期开展学习培训。传达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文件精神,深刻认识政府信息公开的严肃性和必要性。二是加强人员配置,各科室安排业务熟练的工作人员负责提供公开数据,保障公开内容真实、严谨。三是强化监督检查。办公室定期开展公开内容全面自查,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  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  第(六)项

信息内容

年度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  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是政策文件解读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解读形式不够丰富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各科室配合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积极主动性需要强化

(二)具体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加强政策解读,特别是通过多角度、多形式开解读,从群众关切的堵点和重点出发,利用图文并茂等通俗易懂形式深入解读政策文件内涵,解读更加深度化。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的思想认识,不断增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继续将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本局的工作重要内容,认真抓好落实。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情况。2022年,我局共收到人大建议0政协提案1件,内容涉及医保定点相关工作,面复满意率达100%

(三)统计数据起止时间。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11日起至20221231日止。

淄博市医疗保障局周村分局 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2-01-30

淄博市医疗保障局周村分局

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按照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与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部分组成。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内容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规定我局法定主动公开的内容包括机构职能(机构概况、领导分工)、法规文件、重大决策公开(政策解读、重大项目建设、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信息、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双公示)、行政权力运行公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周村分局未接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市医疗保障局周村分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一是召开专题会议,实行“一把手”总负责,分管领导牵头部署、具体负责人亲手抓的工作责任制,全面做好政务信息工作的公开发布的时效性和针对性。依据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在政府门户网站政府公开信息栏目及时更新各类重点领域信息,全力推进淄博市医疗保障局周村分局政府公开信息的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强化制度建设,明确了专人负责,及时对本局各类公开工作信息进行梳理,不断完善政务公开方式方法,增强医保工作透明度,积极打造“透明医保”“群众满意医保”。

监督保障情况

建立健全公开内容审核检测制度,发布内容必须由我局主要负责同志审阅后及具体责任人审核后才可公布,确保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加强安全防护,维护政府网络安全运行。

(六)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周村分局无建议提案案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是因广大群众的参保信息及待遇享受信息涉及个人隐私,在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局限性。二是因业务量大、信息量大,信息更新工作不够及时、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加强完善。

(二)具体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一是我单位将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培训,努力提高信息公开业务人员和全体工作人员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二是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责任感,按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要求做好各项工作,确保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更好地为广大参保人服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暂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淄博市医疗保障局周村分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1-01-30

淄博市医疗保障局周村分局

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按照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与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部分组成。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内容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规定我局法定主动公开的内容包括机构职能(机构概况、领导分工)、法规文件、重大决策公开(政策解读、重大项目建设、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信息、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双公示)、行政权力运行公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周村分局未接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市医疗保障局周村分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一是召开专题会议,实行“一把手”总负责,分管领导牵头部署、具体负责人亲手抓的工作责任制,全面做好政务信息工作的公开发布的时效性和针对性。依据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在政府门户网站政府公开信息栏目及时更新各类重点领域信息,全力推进淄博市医疗保障局周村分局政府公开信息的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强化制度建设,明确了专人负责,及时对本局各类公开工作信息进行梳理,不断完善政务公开方式方法,增强医保工作透明度,积极打造“透明医保”“群众满意医保”。

监督保障情况

建立健全公开内容审核检测制度,发布内容必须由我局主要负责同志审阅后及具体责任人审核后才可公布,确保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加强安全防护,维护政府网络安全运行。

(六)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周村分局无建议提案案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是因广大群众的参保信息及待遇享受信息涉及个人隐私,在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局限性。二是因业务量大、信息量大,信息更新工作不够及时、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加强完善。

(二)具体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一是我单位将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培训,努力提高信息公开业务人员和全体工作人员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二是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责任感,按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要求做好各项工作,确保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更好地为广大参保人服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暂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淄博市医疗保障局周村分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0-01-30

淄博市医疗保障局周村分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周村分局自组建以来,按照市、区统一部署,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信息公开工作宽度广、环节多,为了更好地推进新时代医疗保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公开内容动态更新机制,及时公开政策性文件的出台、废止和失效等情况,方便群众了解医疗保障工作情况。

二是拓宽公开渠道,及时发布信息。大力推进“互联网+医保”模式,及时将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的部署、动态信息、出台的政策等,通过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布。

三是健全回应机制,进行政策解读。在发布各项政策的时候,及时通过新闻媒体和微信公众号等对政策进行解读,以便群众能更好的了解医疗保障政策和办理医疗保障业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

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备注:刑事侦查案卷不予公开)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区医疗保障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从总体来看,运行状况较好,但是也存在着一些不足,一是相关科室政府信息公开意识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动态信息内容的广度和深度还不够。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各项要求,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体制机制,做到职责明确、措施得当、运作规范,保证信息公开及时准确;进一步扩大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继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高效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