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医疗保障局周村分局
标题: 淄博市医疗保障局周村分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11370300MB2865323H/2025-5503086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25-01-22 发布机构: 淄博市医疗保障局周村分局

淄博市医疗保障局周村分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5-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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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医疗保障局周村分局2024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11日起,至20241231日止。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淄博市医疗保障局周村分局联系(地址:周村区新建东路228号市民之家367办公室;邮编:255300;电话:0533-6186507)。

一、总体情况

2024淄博市医疗保障局周村分局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持续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和信息化水平,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相关文件部署,结合本机关实际,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实效,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

1.主动公开方面。2024年区医保分局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始终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全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机构建设。持续完善信息公开制度,从信息收集、整理、审核到发布的各个环节进行规范,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同时,也促使我局不断提升工作水平,更好地为民众服务。淄博市医疗保障局周村分局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4条,主要包含医保服务、医疗救助、财政预决算等信息。

2.依申请公开工作方面。2024我局受理个人以信函形式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较往年增加1件,在规定时限内答复申请人,按时保质保量办结。区医保分局将持续强化服务理念,聚焦群众需求,进一步优化公开事项目录指引,更好满足申请人对政府信息的个性化合理需求。

3.政府信息管理方面。区医保分局始终严格执行相关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和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切实强化信息发布审核制度的执行力度,对所发布的信息均严格遵循先审核后发布的流程,对重点信息进行反复校对。通过严格的审核与校对,确保发布信息的准确性,同时对信息的涉密行进行严格把控,防止涉密信息外泄,保障政府信息安全、可靠地向公众发布。

4.平台建设方面。扎实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断加强网站内容建设加强信息发布审核,及时做好信息维护更新,提升信息发布效率以参保人需求为导向,不同平台开展信息宣传,实现信息及时互联互通,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效。

5.监督保障方面。不断优化人员配置,科室安排业务熟练的工作人员负责提供公开数据,保障公开内容真实、严谨,定期开展学习培训,传达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文件精神。持续强化监督保障,规范信息审核工作,严格遵循先审查、后公开,确保信息公开及时、规范、安全。对上级反馈的政务公开问题进行研究分析,按时完成整改,并及时总结经验,不断提高信息公开质量。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自查与整改,对政府部门反馈的问题,均按要求及时整改到位广泛接受社会监督,鼓励民众对信息公开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和完善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二是信息发布和更新效率有待提高,公开内容还需进一步细化。三是宣传和引导工作需进一步加强。

(二)改进情况:一是加强业务学习,提升政务公开能力。二是高效发布政府信息公开法定内容。全面落实国、省、市、区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及时公布重要信息,不断提升信息发布的深度和广度。三是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信息公开各项制度。规范和完善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对涉及公众关心的重大问题、重大决策应该公开的及时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依申请公开信息处理费收费情况。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2.本年度建议提案办理情况。我局2024年办理人大代表建议1件,收到政协委员提案4件,其中主办件1件、协办件3件,面复满意率达100%

3.创新宣传形式,增强信息传播效果。以通俗易懂的语言和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制作成文稿和短视频在多平台宣传、讲解医保政策。创新宣传内容,结合时事热点融合医保内容宣传医保政策。例如:联合街道办将居民参保新政策结合热点,制作成“人人参保有依靠,家家健康享平安”的主题视频吸引群众,获得了非常好的传播效果。

4.2024年区医保分局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严格落实《2024淄博市政务公开工作方案》相关部署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开展政务公开工作,不断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