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周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严把跨年度工程复工关确保施工质量安全扬尘防治和做好建筑市场监管、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通知发文机关
周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文字号
周建发〔2024〕3号
索引号
1137030600422006XG/2024-5516911
成文日期
2024-03-05
发文日期
2024-03-06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
有效性
有效
周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严把跨年度工程复工关确保施工质量安全扬尘防治和做好建筑市场监管、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通知
周建发〔2024〕3号
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省、市、区关于工程质量、施工安全、扬尘防治、建筑市场监管、农民工工资支付和房地产市场管理工作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确保全年工作开好局、起好步,根据《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房屋市政工程春节前停工、节后开复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2024年全市城乡环境整治常态长效长治行动助推美丽淄博建设方案》《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文件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查自纠
跨年度工程复工前,工程建设、监理、施工单位要以质量、安全、扬尘防治、建筑市场监管、农民工工资支付、房地产市场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各级文件要求为依据,组织对施工项目进行全面自查验收。重点内容如下:
(一)安全方面:一是要着重检查建筑施工企业安全总监制和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委派制落实情况及施工总承包单位安全管理人员到岗履职情况。二是要检查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和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及运行情况,重点对“双体系”第三方评估、施工现场风险分级管控及隐患排查治理相关资料进行自查。三是要突出对起重设备、脚手架、吊篮、卸料平台、深基坑、高大模板、网架工程等进行检查,狠抓塔机“十必须”等规定落实见效,坚决消除基础冻融沉降、扣件螺栓松动、架体变形、设备未经检修带病作业等事故隐患。四是持续开展预防高处坠落专项整治行动,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辨识管控高处作业风险,加强高处作业现场管理,完善施工现场各类临边、洞口安全防护设施,严防高处坠落事故发生。五是要加强对施工现场消防设施配置、彩钢板房、宿舍用电、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动火审批等环节的检查,严防消防火灾事故发生。六是各施工总承包单位要严格落实“晨会”、三级安全教育、安全交底和班前活动等制度,企业主要负责人务必上好全员“开工安全第一课”,讲清形势特点,开展警示教育,强化安全意识,筑牢思想防线。
(二)质量方面:一是要重点检查地基基础、主体结构混凝土强度及抹灰质量,检查混凝土及抹灰工程有无受冻现象。冬期施工的混凝土工程,各参建主体应进行混凝土强度检测,并将检测结果存档备查。二是加强结构实体混凝土强度自检管控,对达到龄期的混凝土结构实体,建设单位应组织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采用回弹方式对结构实体强度自行回弹检测,结合碳化深度对结构实体混凝土强度进行推定,并形成《回弹法检测混凝土抗压强度记录表》(附件2)。三是要加强外墙保温施工质量检查,冬期施工的外墙保温工程,相关责任主体应委托有资质的检测单位进行现场拉拔试验,试验结果可作为该项目节能工程的检测内容,取样部位和数量应符合检验批的规定。四是要按要求加强对海砂使用环节的监督管理,核查设计文件和相关施工方案中明确用砂技术指标,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水泥制品企业是否提供氯离子检测合格证明等作为重点检查内容,确保工程质量。五是要制定切实有效的管控措施,确保工程结构实体检测、可视化样板交底、屋面及“三小间”带水验收、电气管线带负荷验收和抽线实验、分户验收、比对性复核、重大设计变更图审等工作要求落到实处。
(三)扬尘防治方面:一是要严格按照《淄博市建设领域扬尘污染专项治理实施方案》《淄博市房屋建筑工地施工扬尘防治导则》等文件规定,抓好施工现场扬尘防治措施落实,确保施工现场满足“8个100%”工作要求。二是建设单位要切实履行首要责任,应在合同中明确扬尘污染防治目标、内容、措施和各方责任主体职责,将扬尘污染防治费用列入工程预算,专款专用,并及时、足额支付;施工单位对扬尘污染防治承担主体责任,施工总承包单位对分包单位的扬尘污染防治负总责。专业分包合同及劳务分包合同,应包含施工扬尘防治的相关措施。施工单位、项目部、作业班组应逐级签订扬尘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建立扬尘防治工作奖惩制度。三是强化湿法作业效果,在开复工阶段及新建项目,所有辖区内在建项目围挡必须加设喷雾设施。土石方开挖前至少1天进行洒水浸湿,在保证一定的洒水量、洒水频次和自然浸透时间后方可施工。正常施工作业期间应保持连续喷雾作业,并根据现场实际随时增加人工洒水和相应湿法作业设施、设备。四是施工工地应当使用经过生态环境部门登记备案且符合排放标准有喷码标识的非道路移动工程机械。五是确保“双在线监控”联网正常、存储正常,重点对视频监控运行记录情况、扬尘监测仪数据记录情况、视频监控存储情况进行检查。
(四)农民工工资支付方面:一是工程总造价在400万元以上的新建在建工程全面纳入省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平台,并及时完善工程款支付担保、及时足额拨付人工费,消除各类预警。二是积极处置农民工工资拖欠投诉,限期解决完毕,民工工资投诉未解决完毕的一律不予复工。三是按合同约定拖欠工程款和未按月足额拨付工资性工程进度款的在建项目,建设单位必须与施工企业达成书面偿还协议,且复工前应按《淄博市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督管理实施办法》要求向农民工工资专户拨付人工费(合同总造价×2%)。存在以上问题的项目整改情况,需报区住房城乡建设保障服务中心审核,未整改到位不予复工。四是在建项目施工现场必须设置进出场考勤专用通道,并确保该通道为进出场唯一通道,严禁多通道进出。五是需制作《农民工工资保障条例》全文展板,并悬挂于会议室或施工现场醒目处,规范设置施工现场维权信息公示牌、温馨提示牌、工资发放公示牌,相关电话准确无误并保持电话畅通,接听电话态度诚恳。
(五)建筑市场监管方面:一是重点落实《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存在工程项目未取得施工许可手续或未经批准擅自施工以及建设单位违法发包工程等行为的,一律不予复工。二是施工单位存在转包工程行为、挂靠行为等违法分包工程行为以及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不到岗履职的,一律不予复工。三是监理单位投标承诺或合同约定的项目监理人员不到岗、不按规定履行监理职责等行为的,一律不予复工。
(六)房地产项目销售监管方面:对于已经开始销售的在建房地产项目,一是核实其销售相关证件是否取得,是否存在未办理预售许可手续,向买受人收取定金、预售款等费用的违规行为。二是核查项目销售场所,公示信息是否齐全,重点是预售资金监管账户信息公示、项目规划总平图公示、项目红线外及红线内不利因素告知的公示。三是对已销售部分房源的项目,核查其销售合同签订的内容,是否有存在侵害购房人合法权利的条款。
(七)房地产项目建设内容方面:根据被检查项目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逐项核查项目建设情况是否符合建设条件意见书中约定的内容,重点是项目配套设施建设情况。对于尚未销售的房地产项目,若发现存在未按意见书约定内容进行开发建设的行为,企业必须拿出整改措施,否则将不允许项目复工。
二、工作流程
(一)企业自查阶段。工程开复工前,工程建设、监理、施工单位要组织对施工现场质量安全施工条件、扬尘防治措施落实情况和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进行全面自查验收,在自查过程中要从严落实“七个不许”规定要求,即:未履行法定建设程序的一律不许开复工,未纳入系统监管的一律不许开复工,关键岗位人员未到岗履职的一律不许开工,安全生产条件不达标的一律不许开复工,企业教育培训不到位的一律不许开复工,工地扬尘治理“八个百分百”措施不落实的一律不许开复工,农民工工资投诉件未处理到位的一律不允许开复工。各施工、监理企业要在项目部自检基础上,组织对项目进行全面检查,项目部、企业检查的隐患通知、整改报告、复查记录等必须健全并存档备查。自查合格的要填写《跨年度工程复工关检查表》(附件1)、《清欠制度落实情况审核表(复工)》(附件3)、《受检工程基本情况统计表》(附件4)、《全区建设工地扬尘整治自查表》(附件5)、《建筑市场监管项目检查表》(附件6),经建设、监理、施工单位相关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由施工单位将附件1、附件2、附件4、附件5报区质安环保监督站,将附件3、附件6报区住房城乡建设保障服务中心。建设单位将《房地产开发项目检查表》(附件7)报送至房地产市场监管科。
(二)管理科室检查阶段。管理科室收到附件资料后,要首先核实企业自查自纠动作的完整性和有效性,对资料完整、信息真实有效的项目列入开复工检查工作计划,并予以联合现场检查。现场检查时,参建方必须携带相关工作记录台账到场接受检查。工程开复工检查表存入工程监督档案。工程项目经实地检查合格并由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出具同意复工意见后方可复工建设。
三、工作要求
工程参建各方复工关检查要认真、细致、不留死角,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将根据各项目上报开复工申请资料对照现场进行检查。一是施工现场质量安全施工条件和扬尘防治措施不达标和存在农民工工资清欠问题未落实的,一律不准恢复施工。二是对复工资料与现场情况不符的,责令责任单位重新启动自查自纠,并约谈企业主要负责人。三是对自检不认真,现场存有较大质量安全隐患、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扬尘防治措施不落实或未经相关科室检查擅自复工的,对责任单位和人员实行顶格处罚,并处以责令停工整改、记录不良行为、通报批评、媒体(网络)曝光和诚信评价扣分等处理。
自文件下发之日起,各项目建设各方立即组织召开复工关动员专题会进行部署,认真做好复工准备工作,确保跨年度工程检查工作真正落到实处。附件电子版已通过微信群“周村建设施工单位负责人群”发送,请及时查收。
附件:1. 跨年度工程复工关检查表
2.回弹法检测混凝土抗压强度记录表
3.清欠制度落实情况审核表(复工)
4.受检工程基本情况统计表
5.全区建设工地扬尘整治自查表
6.建筑市场监管检查表
7.房地产开发项目检查表
附件1
跨年度工程复工关检查表
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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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单位单位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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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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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象进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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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现场安全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情况 |
是否符合要求:□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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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文明措施费按规定费率足额计取并及时拨付使用情况 |
是否符合要求:□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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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和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及运行情况 |
是否符合要求:□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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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消防安全情况(动火作业、电气焊等) |
是否符合要求:□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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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工地联网及使用运行情况 |
是否符合要求:□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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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教育落实情况 |
应教育人数: 实教育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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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安全 检查情况(JGJ59- 2011) |
项目 |
得分 |
主要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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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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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施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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脚手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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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坑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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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板支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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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处作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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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用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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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料提升机与施工升降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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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式起重机与起重吊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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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机具及安全防护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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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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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质量 检查情况 |
检查项目 |
检查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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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基基础、主体结构混凝土及抹灰有无受冻现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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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凝土强度回弹检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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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填土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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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饰装修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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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墙外保温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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屋面保温和防水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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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结构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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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单位自查验收意见: 项目负责人: 安全管理机构负责人: 企业分管负责人: 施工单位(公章) |
建设单位意见: 项目负责人:
建设单位(公章) |
监理单位意见: 项目总监:
监理单位(公章) |
备注:此表一式四份,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各1份,由施工单位报质量安全监督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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