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村区人民政府
| 标题: | 淄博市周村区自然资源局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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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370306MB2867521U/2025-5561532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25-12-30 | 发布机构: | 周村区自然资源局 |
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夯实法治建设根基。主要负责人始终将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自然资源法治建设的首要任务,带头参加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培训、自然资源法律法规学习。通过“第一议题”、党组理论中心组专题学习方式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带头尊法、学法、用法。定期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抓好分管领域法治建设工作,带动全局干部职工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解决要素保障、审批备案、执法监管、不动产登记等实际问题。
(二)强化法治意识,坚持依法科学决策。对自然资源重要事项全部通过业务办公会进行集体研究决定,确保行政决定决策合法有效。组织召开党组会,针对重要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三重一大”问题进行集体研究、集体决策,确保项目安全推进、资金合理使用。严格遵守重大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聘请1名专业律师作为法律顾问,有效防范行政决策法律风险。
(三)深化法治宣传,切实增强普法效果。紧密结合自然资源管理工作实际,牵头制定年度学法计划、清单、制度,组织行政执法培训4次,参训150余人次,带动全局干部职工开展常态化法治学习培训6场、线上学习20余次,参学率达100%,聚焦“4·22世界地球日”、“6·25全国土地日”、“爱鸟周”“8·29测绘法宣传日”、“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时间节点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让自然资源法治宣传更加贴近需求、贴近生活。
(四)严格执法程序,强化依法行政能力。组织调整完善行政执法运行机制,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和执法能力,组织38人取得行政执法资格。查处违法行为40起,公开行政处罚信息37条。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明确审理标准和工作要求,推动问题源头防范,行政执法合法规范。
(五)加强依法行政,提升法治营商环境。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不断简化审批程序,降低企业成本。开展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对2家企业违法行为作出不予行政处罚决定。强化要素保障,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效率。深化“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应用,区域内不动产查解封、查询业务实现网上办理。依法依规解决历史遗留不动产登记问题,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激发市场活力。
(六)健全规章制度,坚持依法依规办事。组织建立健全法治建设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研究并成立了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领导小组成员的职责分工和工作要求。修订完善7项行政执法制度,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七)推动争议化解,确保社会和谐稳定。依法规范信访工作和信访秩序,推进信访工作法制化,营造和谐稳定的信访法治环境。对群众信访、投诉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规范行政复议、诉讼办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学笃行筑牢法治建设根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自然资源工作论述,始终坚持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指导地位不动摇。全年党组会专题研究法治建设工作18次,党组理论中心组集体学习12次,有力推动了自然资源法治建设,全局干部职工法治意识明显提升。
(二)全面落实法治建设决策部署。扎实开展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完成“鲁执法”平台培训和使用,对发现6个问题全部整改到位,配合依法治区办完成2025年度法治建设实地督察任务,配合区编办完成镇(街道)履职清单梳理。开展政策文件清理,废止自然资源领域政策文件2件。完成“八五”普法总结验收。全年召开业务办公会33次,召开“三重一大”党组会议22次,解决法治建设问题6个。自觉接受人大、政协、法院、检察、司法监督,依法履行法院生效判决、裁定。组织全体干部职工积极参加2025年度宪法暨自然资源法律法规知识考试,优秀率90%以上,有效提升法律素养和执法能力。
(三)正确履行自然资源部门职责。一是严守耕地红线,筑牢粮食安全屏障。全面推行“田长制”,建立 “区、镇、村”三级“田长”责任体系,形成 “政府负责、部门协同、上下联动”的法治化保护机制。扎实开展违规取土、个人拿地建房、新增乱占耕地建房整治行动,耕地面积保持连年增长态势。二是保障要素供给,服务社会健康发展。依法编制供地计划,统筹资源配置。全年取得用地批复16个,征收土地面积570.02亩,确保项目依法依规落地。三是筑牢生态防线,防范自然资源风险。依法落实地质防治责任,实行“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后核查”机制,对全区6处在册地质灾害隐患点及高风险区域开展隐患排查71次,确保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加强森林防火执勤灭火和火灾防范,招录新防火队员14人,打烧防火道18公里,消除火情隐患4起,全年无重大火情和森林火灾发生。四是以法治为基化解矛盾纠纷,维护自然资源稳定。依法开展信访源头化解,建立“信访台账+领导包案”制度,排查梳理越级访、集体访等隐患3起,化解3起。办理12345市民热线1194件,信访16起。建立健全纠纷预防机制,以自然资源执法、土地征收、地灾火灾隐患应急处置、信访案件为重点,定期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活动。实行行政争议源头化解机制,有效化解涉地涉林矛盾苗头6起,依法维护自然资源管理秩序。全年承办行政复议案件3件、行政诉讼案件7件,民事诉讼案件3件。五是严格落实法定程序,维护法治秩序。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依法公开事前、事中和事后行政执法信息,对行政执法启动、调查取证、审核决定、送达执行等进行全过程记录。规范适用行政裁量权基准,强化日常监督管理。持续开展大集巡查野生动物售卖行为,维护野生动物保护良好秩序。六是大力营造法治氛围,夯实法治基础。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创新实行“全员普法、全程普法、全民普法”,编印各类宣传册页6000份。编制“一月一主题”普法计划,组织开展“送法进村居”“送法进企业”“送达进广场”“送法进大集”等集中普法活动,发放宣传材料3000余份,悬挂条幅60余条,广泛普及《宪法》《民法典》《反有组织犯罪法》《信访工作条例》等公共法律知识和《土地管理法》《森林法》《矿产资源法》《野生动物保护法》《城乡规划法》《测绘法》等行业法律法规知识,提高群众依法珍惜自然资源意识,为自然资源保护营造了良好氛围。
三、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法治意识有待提升。部分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和手段解决问题的能力不足,尤其在处理复杂疑难问题时,对法律法规的理解和运用不够熟练,影响依法行政效率,导致个别行政争议案件出现不利结果。主要原因是人员素质与培训不足,缺乏系统性学习和实践锻炼,导致专业能力提升缓慢。部分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开展工作能力不强,规避行政风险的能力有待提升,少数干部重实体、轻程序的现象仍然存在。
(二)行政执法规范不足。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不到位,如执法证据资料入卷不规范,部分违法主体不配合调查,导致记录不完整,影响执法的规范性和透明度。在个别文书制作中出现错字、别字和法规适用不正确问题。主要原因是执法环境与协作机制不完善,不通畅。部分违法主体不配合执法,缺乏有效的强制措施,影响执法记录和调查工作的顺利开展。内部法治审查机制还不够严格,部分干部程序意识不强,法治思维不牢固。
(三)执法力量保障不足。法律专业人才短缺,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储备和业务能力难以满足自然资源领域日益复杂的监管需求,影响执法质量和效率。以老带新“传帮带”作用发挥不明显,新招录人员无执法证件,对行政执法业务不够熟练,从事法治监督人员短缺,未招录具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公职人员,公职律师缺乏。
(四)法治宣传不够深入。自然资源咨询员作用发挥不明显,普法的精准度还有待提高,实用性、趣味性普法产品少,自然资源法治文化建设存在短板弱项。普法执法融合度不深,“法润自然”品牌影响力不强。对村居负责人宣传教育不到位,对企普法宣传不深入,零星超占土地资源现象禁而不绝,少批多占、侵占土地现象仍有发生。
四、2026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计划安排
(一)深入推进法治宣传教育。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提高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实践中的应用,做到学用结合。结合“九五”普法规划制定,将宪法、民法典等法律和党内法规列入领导干部年度学习计划,通过集体学法、专题讲座、案例研讨等形式,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增强其对自然资源法律法规的理解和把握,推动法治宣传教育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
(二)持续加强法治队伍建设。加大法治人才培养力度,强化业务培训和实践锻炼,提高专业素养和工作能力。深化法治能力建设,把学法、用法贯穿自然资源管理全过程、全步骤,将法治培训纳入干部年度考核,开展“案例式”“实战化”培训,邀请专家、法官、律师授课,提升干部法治素养,法治意识;建立法治建设与业务工作融合考核机制,推动法治思维融入自然资源管理各个环节,不断提升自然资源法治整体水平。
(三)不断夯实依法行政基础。健全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协调和监督机制,把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建设作为履行自身职能,推动自然资源合理开发利用的一项基础性、根本性、全局性任务。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开展政治思想和法律知识的学习,切实提高工作人员的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完善争议化解体系,加强与法院、检察院、司法局的协作,建立行政争议源头预防、联动化解机制。扩大法律顾问参与范围,在重大项目审批、政策制定等环节提前介入,夯实依法行政基础。
(四)着力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加强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规范政务服务行为,提高政务服务质量。建立健全政务服务评价机制,不断改进政务服务工作。推进政务数据共享,提高政务服务的智能化水平。狠抓政府信息公开、不动产登记、土地征收征用等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力度和规范化建设,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促和谐。
(五)健全行政决策机制。全面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健全完善审核标准、审核流程、处置措施等配套规定,未经法制审核不提交会议讨论,不断提高行政决策的能力和水平。严格规范性文件的制定权限和发布程序,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严格依法行政,严格执行法律法规标准,细化办事流程,规范操作程序。对重大行政决策决策严格落实程序要求,确保行政决策规范、科学、有效。
(六)大力营造法治氛围。以重要纪念日为普法时间节点,结合日常普法,持续推进自然资源管理全方面学法、全过程普法,全链条用法,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大力自然资源咨询员培训教育,用好农村“法律明白人”队伍,引导农村“法律明白人”积极主动参与自然资源管理和保护,推动全社会形成关心自然资源、珍惜自然资源,依法依规使用和保护自然资源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