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淄博市周村区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 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 实施方案》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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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6MB2867521U/2022-None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2-10-11 | 发布机构: | 周村区自然资源局 |
淄博市周村区自然资源局
关于印发《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
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科、室、所,局属各单位:
《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实施方案》已经局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贯彻落实。
淄博市周村区自然资源局
2022年9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
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要求,立足全区自然资源管理工作实际,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依法办事,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中心工作,不断推进自然资源领域法治建设,努力维护自然资源领域社会和谐稳定,结合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生态文明思想、不断提高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进一步增强全社会自然资源国情意识和自然资源法治意识,为推进法治自然资源建设和依法保护自然资源奠定坚实基础和法治保障。
二、主要任务
1.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国家、省、市关于全面推进法治自然资源建设的部署要求。学习贯彻落实中央“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大战略部署和《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进一步增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2.全面学习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把学习宣传宪法摆在突出位置,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规范自然资源管理行为,提高全局工作人员宪法意识。深入学习《民法典》《国家安全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行政强制法》《国家赔偿法》《反有组织犯罪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信访工作条例》《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法律法规,全面提升履职能力和水平。
3.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积极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新要求,加大党内法规宣传力度工,进一步加强廉政和惩防体系建设。突出学习宣传党章,大力宣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内问责条例》等各项党内法规,教育引导全系体广大党员做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4.重点学习宣传自然资源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深入学习和宣传《土地管理法》《矿产资源管理法》《城乡规划法》《测绘法》《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基本农田保护条例》《不动产登记条例》等法律法规,履行好法定职责,切实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三、工作原则
(一)坚持集中普法和日常普法相结合。各单位根据工作职能,结合执法、管理、服务经常性开展普法活动。在重要时间节点,集中开展主题鲜明、重点突出、针对性强的集中法治宣传活动。
(二)坚持法治实践和法治宣传相结合。始终把法治宣传教育融于自然资源执法、管理、服务全过程。要采取群众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方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通过以案释法、现场普法、业务普法等法治实践活动,拓展法治宣传的深度和广度。
(三)坚持事前普法和事中释法相结合。在重大业务、重点领域实行事前普法,引导全社会学法、守法、尊法。在具体事项中国,讲清法律规定、法定程序,促进公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提升依法办事、依法维权的自觉性,努力形成自觉守法、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良好氛围。
四、工作要求
(一)坚持统一领导,明确责任。要按照“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所,局属单位负责人负直接责任的要求,按照普法清单,积极组织,认真落实,指定普法责任人,为扎实开展普法宣传创造条件。
(二)坚持协调配合,跟踪落实。政策法规科负责普法宣传的综合协调、组织,各科、室、所,局属单位负责人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参与本单位的普法工作并具体负责本单位执行的相关法律法规的普法宣传工作,并及时报送工作开展情况。
(三)坚持定期调度,全面推进。办公室、政策法规科要按照考核评价机制,加强指导、督查和考核,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要及时进行协调指导。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普法,引导全局形成全员学法、普法、守法的普法工作格局。
淄博市周村区自然资源局
“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
普法内容 |
责任单位(科室) |
责任领导 |
责任人 |
习近平法治思想、党内法规、《信访条例》《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办公室 |
沈燕 |
刘刚 |
《宪法》、《民法典》《行政诉讼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强制法》《行政复议法》 |
政策法规科 |
王泽旭 |
王玉亭 |
《城乡规划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及耕地保护配套法规政策 |
耕地保护监督科、用途管制科 |
冯乐东 |
李中乐 |
《森林法》及其实施条例《野生动物保护法》《野生植物保护条例》 |
林草湿地保护监督科 |
孟庆跃 |
王生光 |
《矿产资源法》及其实施条例 |
矿产资源保护监督科 |
王泽旭 |
韩套伟 |
《测绘法》《地图管理条例》 |
测绘管理科 |
孟庆跃 |
杨阳 |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
调查监测与土地利用科 |
孟庆跃 |
韩恩民 |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 |
安全生产办公室 |
王泽旭 |
苏玉国 |
《储备土地管理办法》及其配套法规政策 |
国土资源保障中心 |
高璐 |
许斌 |
《土地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及配套法规政策 |
自然资源执法执法监察大队 |
王泽旭 |
杨佃珠 |
《森林防火条例》《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 |
林业保护发展中心 |
孟庆跃 |
韩志河 |
《民法典》《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 |
不动产登记中心 |
薛刚 |
田秀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