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村区自然资源局
标题: 周村区自然资源局2026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暨跨部门综合监管抽查检查计划
索引号: 11370306MB2867521U/2026-5585360 文号:
发文日期: 2026-06-02 发布机构: 周村区自然资源局

周村区自然资源局2026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暨跨部门综合监管抽查检查计划

发布日期:2026-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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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村区自然资源局2026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暨跨部门综合监管抽查检查计划

 

序 号 监管
领域
联合监管
   事项
抽查检查
部门
抽查检查事项 抽查检查
对象
抽查检查内容 事项
类别
抽查检查
方式
实施
层级
抽查检查
时间
殡葬服
务检查
殡葬服务机
构(殡仪馆
、殡仪馆的
服务网点)
服务公开 、
收费管理、
制度建设、
优质服务、
行业建设等
情况检查
发起
部门
民政部门 殡葬服务单位服务公开、收费管理、制度建设、优质服务 、行业建设等情况 殡葬服务机构(殡仪馆、殡仪馆的服务网
点 )
殡仪馆提供遗体整容、遗体防腐、告别(守灵)等殡仪服务,以及吊唁设施、设备租赁和销售殡葬用品是否存在未认真执行收费公示制度,未在显著位置公示服务项目、收费标准、文件依据、减免政策、举报电话、服务流程和服务规范;是否存在限制丧属使用自带骨灰盒或采取附加费用等方式限制丧属自带文明丧葬用品,以及制度建设、安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般检查
事项
书面检查、
现场检查等
市 、县
( 区 ) 级
4月-11月
配合
部门
市场监管部门 对经营者价格行为的监督检查 是否存在不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以及不按规定明码标价、价格欺诈等行为。 一般检查
事项
书面检查、
现场检查等
市、县
( 区 ) 级
配合
部门
自然资源部门 用地现场检查 检查殡葬设施是否存在非法扩建、少批多占等自然资源违法行为。 一般检查事项 书面检查、
现场检查等
市 、县
(区)级
殡葬服务机
构(经营性
公墓、公益
性公墓)建设经营情况检查
发起
部门
民政部门 殡葬服务机构(经营性公墓
、公益性公墓)建设经营情
殡葬服务机构(经营性、公益性公墓) 是否存在修建超标准墓位、违规预售租,公益性公墓改变公益用途、开展对外销售等违法违规行为,以及服务公开、制度建设、优质服务、行业建设、安全管理等问题。是否建立维护基金。 一般检查
事项
书面检查、
现场检查等
市、县
( 区 ) 级
4月-11月
配合
部门
自然资源部门 用地现场检查 检查殡葬设施是否存在非法扩建、少批多占等自然资源违法行为。 一般检查事项 书面检查、
现场检查等
市、县
( 区 )级
配合
部门
市场监管
部门
对经营者价格行为的监督检查 是否存在不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以及不按规定明码标价、价格欺诈等行为 一般检查
事项
书面检查、
现场检查等
市 、县
( 区 )级
配合
部门
生态环境
部门
对自然保护地内破坏生态企业的行政检查 检查殡葬设施是否有在自然保护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非法建设经营性公墓造成生态破坏的违法行为。 一般检查
事项
书面检查、
现场检查等
市、县
( 区 ) 级
对生产
建设项
目水土
保持方
案的行
政检查
对生产建设
项目的水土
流失防治情
况、水土保
持方案实施
情况的行政
检查(矿产
资源类项
发起
部门
水利部门 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行政检查 全市可能造成人为水土流失的矿产资源类生产建设项目法人单位 水土保持工作组织管理情况;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含重大变更)情况;水土保持后续设计情况;表土剥离、保存和利用情况;取、弃土(渣、石、研石、尾矿等)场选址及防护 情 况 ;水土保持措施落实情况;水土保持监测、监理情况;水土保持补偿费缴纳情况。 重点检查
事项
现场检查   市 、县
( 区)级
4月-10 月
配合
部门
自然资源部门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义务履行情况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义务履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对水资
源的监
督检查
对水资源的
监督检查
发起
部门
水利部门 对单位/个人取用水行为的
行政检查;对节约用水的行政检查
取用水单位 1.取用水户是否取得有效取水许可证。2.是否按照批复情况进行取水。3.取用水户用水量是否存在超许可情形。4.计划用水检查,检查取用水单位和个人是否按照批准的用水计划取用水,是否存在超计划(定额)用水情况.5.用水计量设施检查,检查取用水单位和个人是否按规定安装用水计量设施并保证正常运行。 6.节水设施检查,检查取用水单位和个人是否按规定建设和使用节水设施。 一般检查
事项
现场检查 市 、县
( 区 ) 级
4月-12月
配合
部门
生态环境
部门
对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的行政检查 城镇污水处理厂是否存在违反环评及“三同时”制度、污水处理工艺及设施不正常运行、未建设规范化排污口、未按要求安装及运行自动监控设施、出水水质超标、污泥处置不规范、运行台账记录不规范等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行为;通过检查设施运行状况、查阅运行台账资料等形式,查看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水管理、污泥管理、生产运行管理、台账管理、能耗及成本、水质与检验等工作环节是否规范。
配合
部门
城市管理
部门
城市排水与污水处理的监督检查 城市排水与污水处理。
配合
部门
自然资源
部门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监督管理 矿业权人年度开采信息公示情况。
配合
部门
税务部门 依法纳税情况的检查 依法检查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和其他涉税当事人履行纳税义务、扣缴税款义务情况及其他税法遵从情况。
4 非煤矿
山企业
安全生
产管理
情况的
检查
1.对金属、
非金属地下
矿山安全生
产情况的行 政检查
2.对尾矿库
生产经营单
位或尾矿库
管理单位的
行政检查
发起
部门
应急管理
部门
对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安全生产情况的行政检查 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 1.矿山企业相关证照情况(采矿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2.建设项目安全“三同时”情况(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安全评价、验收等);3.安全基础管理情况(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制定及落实,安全投人,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考核合格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及全员培训、岗位操作规程、应急管理等):4.现场安全管理情况(安全出口、主通风机运行监控、自救器和便携式气体检测仪配备、井下人员定位系统运行、顶板监测管控和采空区普查治理监测、探放水制度落实水害隐患治理、提升设备定期检测检验、井下排水、淘汰危及安全生产工艺设备、图纸真实性):5.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运行情况;6.地下非煤矿山企业落实领导带班下井制度情况。7.生产地下矿山外包队伍清退情况。 重点检查
事项
现场检查与非现场检查相结合 市 、县
(区)级
4月-11月
对尾矿库生产经营单位或尾矿库管理单位的行政检查 1.企业相关证照情况(工商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2.建设项目安全“三同时”情况(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安全评价、验收等):3.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人员配备情况;4.领导带班、管理制度和责任制落实情况;5.从业人员培训和持证上岗情况:6.安全投入、工伤保险情况:7.应急预案、应急器材和应急
演练情况。
重点检查
事项
现场检查与非现场检查相结合 市 、县
( 区 )级
对抗震设防要求的行政检查 年产200万吨以上的非煤矿山是否依法取得重大工程抗震设防要求许可,是否依法开展地震安全性评价,并按照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确定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抗震设防。不属于重大工程范围的其他矿山,其主要建筑设施是否符合本地基础抗震设防烈度。 重点检查
事项
现场检查与非现场检查相结合 市 、县
(区)级
配合
部门
自然资源部门 矿产资源开采的监督管理 采矿许可证是否在有效期内;是否存在超越批准的矿区范围开采矿产资源行为。 重点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与非现场检查相结合 市 、县
( 区 )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