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作废公告【2024】周村区0037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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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6MB2867521U/2024-5490880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4-12-04 | 发布机构: | 周村区自然资源局 |
作废公告【2024】周村区0037号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证书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证号 |
权利人 |
坐落 |
备注 |
1 |
鲁(2021)淄博周村区不动产证明第0001618号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周村支行 |
周村区和平路1199号顺园理想苑11号楼3号 |
作废依据:2022年7月8日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进一步优化抵押权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
公告单位:淄博市周村区自然资源局
2024年 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