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转移公告【2025】周村区0011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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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6MB2867521U/2025-5509793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5-03-18 | 发布机构: | 周村区自然资源局 |
转移公告【2025】周村区0011号
1996年5月10日李执山购买了淄博市周村区村筑建设办公室开发的坐落于周村区元宝湾生活区4号楼5单元2层东户并办理房产证06-0002123号,2009年7月3日李执山将次房屋转让给李红霞,土地证未办理,并办理房产过户,房产证号为06-1024767号,房产面积为96.19平方米,用途为住宅。
经查该处不动产房屋多次转移过程中,土地未转移,土地证权利人为李红霞,现向周村区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申请,办理不动产权证书。
希与其房产权力相关者,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淄博市周村区自然资源局提出异议,逾期无异议,我单位将依法为李红霞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核发不动产权证书。
淄博市周村区自然资源局
2025年0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