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村区人民政府
| 标题: | 遗失声明【2026】周村区0015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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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370306MB2867521U/2026-5566840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26-02-03 | 发布机构: | 周村区自然资源局 |
遗失声明【2026】周村区0015号
刘绵文、丁玉花、刘静 因保管不善,将 不动产 证,证号 (2019)淄博周村区不动产权第0006831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刘绵文、丁玉花、刘静
2026年 2月3 日
淄博市周村区自然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