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村区人民政府
| 标题: | 遗失声明【2026】周村区0064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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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370306MB2867521U/2026-5582053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26-05-12 | 发布机构: | 周村区自然资源局 |
遗失声明【2026】周村区0064号
李会胜因保管不善,将淄国用(2016)第D01100号/06-1064372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由于李会胜去世,根据(2026)鲁淄博周村证民字第354号继承公证书,李斌继承该房产,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继承人李斌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李斌 淄博市周村区自然资源局
2026年0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