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村区人民政府
| 标题: | 遗失声明【2026】周村区0072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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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370306MB2867521U/2026-5586992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26-06-15 | 发布机构: | 周村区自然资源局 |
遗失声明【2026】周村区0072 号
因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周村支行保管不善,将不动产登记证明不慎遗失不动产登记证明号T06-1014733,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由此产生的相关法律问题由本人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声明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周村支行
2026年06月15日
淄博市周村区自然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