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村区人民政府
| 标题: | 遗失声明【2026】周村区0082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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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370306MB2867521U/2026-5589300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26-07-03 | 发布机构: | 周村区自然资源局 |
遗失声明【2026】周村区0082号
鲍世祯、王翠兰因保管不善,将06-0023590、淄国用(2014)第D01704号房产证、土地证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鲍世祯、王翠兰
淄博市周村区自然资源局
2026 年 07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