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区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134120号提案的答复(关于对凤凰山北麓进行综合开发的建议)
区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
134120
建议人: 南郊镇政府
主办单位: 周村区自然资源局
答复时间: 2020-08-18
  • 答复内容
  • 建议内容

南郊镇政府:

    区政协转来《关于对凤凰山北麓进行综合开发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为进一步践行习近平总书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新发展理念,建设更加和谐美丽的生态环境,针对凤凰山北麓综合开发的建议,区自然资源局将结合编制周村区国土空间规划、南郊镇国土空间规划和有关村庄规划,对涉及生态修复、土地整治、造林绿化、旅游开发等功能区,结合凤凰山北麓土地利用现状,优化布局,根据成片原则,实现“宜林则林、宜耕则耕、宜农则农”,专门预留一部分用地空间,用于布局设施农用地、农业生态开发,建设绿色农业基地,发展特色农产品种植,实现山、水、林、田、草有机结合。

    下一步,区自然资源局将继续积极做好对上争取工作,在国土空间规划布局、土地手续办理、建设用地指标等方面优先给予支持。

 

                   淄博市周村区自然资源局

                    2020年8月18日

 

为进一步践行习近平总书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新发展理念,建设更加和谐美丽的生态环境,针对凤凰山北麓综合开发的建议,区自然资源局将结合编制周村区国土空间规划、南郊镇国土空间规划和有关村庄规划,对涉及生态修复、土地整治、造林绿化、旅游开发等功能区,结合凤凰山北麓土地利用现状,优化布局,根据成片原则,实现“宜林则林、宜耕则耕、宜农则农”,专门预留一部分用地空间,用于布局设施农用地、农业生态开发,建设绿色农业基地,发展特色农产品种植,实现山、水、林、田、草有机结合。 下一步,区自然资源局将继续积极做好对上争取工作,在国土空间规划布局、土地手续办理、建设用地指标等方面优先给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