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村区自然资源局
标题: 周村区自然资源局行政执法事前公示内容(行政执法职责、权限、依据、程序和监督途径)
索引号: 11370306MB2867521U/2023-5422459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12-01 发布机构: 周村区自然资源局

周村区自然资源局行政执法事前公示内容(行政执法职责、权限、依据、程序和监督途径)

发布日期:2023-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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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村区自然资源局行政执法事前公示内容(行政执法职责、权限、依据、程序和监督途径)

一、执法主体

执法主体名称:淄博市周村区自然资源局

二、执法职责、权限

(一)宣传土地、矿产、森林、野生动物、测绘等方面自然资源法律、法规和规章,督促管理相对人贯彻执行;

(二)检查自然资源利用单位或个人遵守土地、矿产、森林、野生动物、测绘等方面自然资源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

(三)受理对违反土地、矿产、森林、野生动物、测绘方面等自然资源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举报、投诉;

(四)依法查处违反自然资源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

(五)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执法人员

行政执法人员公示:行政执法资格人员清单.xlsx

四、执法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

五、执法程序

      自然资源行政处罚流程图:自然资源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工作流程图.jpg

六、监督途径

(一)向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执法部门同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二)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投诉电话:0533-64129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