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周村区自然资源局行政执法事前公示内容(行政执法职责、权限、依据、程序和监督途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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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6MB2867521U/2025-5422459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5-01-10 | 发布机构: | 周村区自然资源局 |
一、执法主体
执法主体名称:淄博市周村区自然资源局
二、执法职责、权限
(一)宣传土地、矿产、森林、野生动物、测绘等方面自然资源法律、法规和规章,督促管理相对人贯彻执行;
(二)检查自然资源利用单位或个人遵守土地、矿产、森林、野生动物、测绘等方面自然资源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
(三)受理对违反土地、矿产、森林、野生动物、测绘方面等自然资源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举报、投诉;
(四)依法查处违反自然资源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
(五)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执法人员
行政执法人员公示:周村区自然资源局行政执法资格人员清单.xls
四、执法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
五、执法程序
自然资源行政处罚流程图:自然资源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工作流程图
六、监督途径
(一)向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执法部门同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二)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投诉电话:0533-64129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