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标题: 周村区关于开放共享电单车备案通知的公告
索引号: 113703064932057320/2025-5509981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03-19 发布机构: 周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周村区关于开放共享电单车备案通知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5-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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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快构建淄博市周村区慢行交通体系建设,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新发展理念,更好的满足公众出行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山东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48号)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全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管理的实施意见》等相关法律、规章、政策规定,我区拟在辖区内展开开放共享电动单车备案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我区共享电动单车经营实行备案准入制,根据主城区规模、常住人口数、公众出行需求以及便于管理等情况,由周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对准入申请受理和运营备案登记

二、本期备案登记申请受理时间:2025319日至2025325日工作日。

三、凡自愿在我区主城区投资(放)运营共享电动单车的企业,应在上述备案受理登记期间内向周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提出书面申请及按照本局要求提交相应申报材料。逾期不再予以受理。

备案登记受理地点:周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周村区新建西路191号)。

人:张晓辉

联系电话:18764317775

 

周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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