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周综执发〔2019〕29号 签发人:胡学基
(A类)
对区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133151号提案的答复
耿庆煜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管理早餐摊点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注、理解和支持。
针对我区早餐摊点经营问题,我局已采取三方面措施进行治理,为广大市民营造良好的生活环境。
一是提前宣传告知,建立管理台账。对城区范围内的早餐摊点建立台账,明确告知经营要求、经营时间、经营地点、经营规模,引导早餐摊点按照规定时间、地点经营,严格控制噪音、油烟、隐患,自觉爱护环境卫生,保证摊走地净。对新增经营业主及时进行引导规范,通过逐户走访,向早餐经营业户深入宣传城市管理相关规定,营造良好的市容环境。
二是坚持每日巡查,严格规范整治。严格规范早餐点的经营秩序,严禁早餐摊点经营者占用机动车道,影响道路通行。对巡查中发现的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经营的摊点进行批评教育并督促整改,对于长期违规经营且整改不到位的早餐摊点依法进行取缔。
三是强化日常监管,实现长效管理。严格规范早餐点设置审批,早餐经营摊点的设置遵循疏导结合、方便市民、合理布局的原则,统一规划设置、统一经营时间、统一管理标准,使广大早餐摊点经营者做到自觉履行管理、保洁承诺,守法文明经营。严格执行错时值班制度,确保长效管理不断时、无盲区。依托“6412319”城市管理服务热线,畅通居民投诉渠道,对违规设置的摊点,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加强对早餐经营摊点的管理力度,充分参考您提出的“依托门店的早餐摊点在划定区域内实行室外限时经营,同时配备垃圾收集容器,做到随产随清”的建议,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形成长效机制,巩固治理成果,同时执法局将继续强化日常巡查密度,坚持措施执法,加大管理力度,方便市民购买早餐的同时,确保早餐摊点整洁有序、文明经营。
特此答复。再次感谢您对城管执法局工作的关注、理解和支持!
周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19年7月12日
联系人:雷涛
联系电话:7878097
抄送:区委督查室(区政府督查室)、区政协提案工作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