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周综执发〔2021〕20号 签发人:胡学基
(A类)
对区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
第135099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赵洪恺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对连接东门路与东街的新修道路进行命名并加强对该道路配套管理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注和关心。自接到第135099号提案以来,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积极行动,认真履职,全力加强城市综合治理与精细化管理水平,提升城市竞争力。
2020年4月26日,在《关于推行“五长制”打造淄博市最干净城市的实施意见》(周发〔2017〕9号)文件的基础上,为进一步推进“五长制”工作管理模式,提升“五长制”挂包单位与职能部门工作效率,结合我区行政机构调整,区“五长制”工作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制定印发了《关于调整完善“五长制”管理考核工作的通知》(周城管办发〔2020〕3号),对全区七十余个“五长制”路长单位挂包的主次干道路段进行了调整完善,文件印发时,该路段尚未完工通车。
您反映的连接东门路与东街的新修道路,区“五长制”工作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工作人员到现场查看,该路段承接东街与东门路通行功能,全长280米,区“五长制”工作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积极协调东门路、东街“五长制”路长单位向该路段进行延伸覆盖。
针对您反映的情况,区“五长制”工作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将举一反三,对存在同类问题的路段进行摸排调研,同时对“五长制”单位挂包路段进行征求意见与论证,建立健全体制机制,提高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
再次感谢您对我区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希望您以后多提宝贵意见。
周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1年7月27日
联系人:张 科
联系电话:6412070
抄送: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协提案工作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