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区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第142035号提案的答复(关于进一步完善电动车自行车充电设备的提案)
区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
142035
建议人: 王龙妹
主办单位: 周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答复时间: 2023-07-25
  • 答复内容
  • 建议内容

龙妹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完善电动自行车充电设备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区城市管理事业的关注和关心

提案后,我局高度重视,立即开展了精准调查,并召开了专题会议进行研针对您提出的建议,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对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的排查

根据前期印发《关于组织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建设和管理问题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建发202112),将全区住宅小区划分为在建小区项目、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物业企业管理的既有住宅小区、无物业企业管理的既有住宅小区四大类型。在建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是否配套建设,由区住建局开发办牵头负责;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是否配套建设,由区住建局城镇科牵头负责;物业企业管理的既有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是否配套建设,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集中管理、集中充电三集中管理措施是否落实,有无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私拉乱接电线违规充电问题,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无物业企业管理的既有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是否配套建设,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集中管理、集中充电三集中管理措施是否落实,有无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私拉乱接电线违规充电问题,由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物管办牵头负责。分别对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梳理,列出问题清单。

二、强化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设备的安装管理

针对各镇办物管办、物业企业上报的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摸排情况,对能立即整治的项目,要迅速组织力量开工建设,确保尽快完成整治工作;对在建项目,要及时调整完善规划设计进行配套建设,物业企业在承接查验时要严格把关,确保杜绝新增问题;对既有住宅小区因选址等造成业主阻扰的项目,要充分发挥红色物业建设成效,强化担当意识、有解思维,镇办、社区党组织、物业企业、业委会通过联席会议的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做好群众思想工作。2022年累计在世纪康城、恒星路199号等小区建设安装电动自行车充电插头6576个,进一步完善提升电动自行车充电设备。

三、强化电动自行车消防知识宣传教育

安排部署各街道(镇)物管办和物业服务企业在楼道广泛张贴《电动车消防安全五条禁令》等宣传彩页,在公共走道、楼梯间、门厅内张贴禁止电动自行车停放和充电标识,并检查落实,同时积极开展应急疏散演练,提升居民逃生自救能力。

下一步,我们将积极发挥职能部门作用,进一步加大电动自行车充电桩建设和规范安全管理力度,坚决整治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隐患,为广大市民创造一个安全的生活居住环境。

再次感谢您对我区城市管理事业的关心,希望您以后多提宝贵意见!

电动自行车作为目前广大居民日常代步出行的主要交通工具之一,在为群众出行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带来了许多隐患。特别是在电动车自行车充电方面,虽然我区部分小区经过改造或是在建设之初便规划设置了一部分电动自行车充电设备,但面对庞大的电动车保有量基数,现有充电设备根本无法满足群众的充电需要,导致目前许多楼区依然存在私搭乱接电线,或者将电动车推至家中充电的现象,造成巨大的火灾隐患。除居民住宅区外,部分专业市场,特别是沙发家居类的市场,由于缺少充电设备,有些商户便直接将电动车推入仓库等堆放易燃、易爆产品的区域进行充电,造成极其重大的安全事故隐患。   同时,由于电动车充电私拉乱接充电现象的存在,造成了部分小区“蜘蛛网”密集,飞线横行,电动车随意摆放的情况,一方面影响小区环境美观,也为文明城市、卫生城市的复审工作带来了难题;另一方面,充电线的随意散落,线路老化等问题,也造成了严重的消防安全隐患。意见建议:一、加快布局规划,做好源头治理。依托老旧小区改造加快推进电动车充电设施的布局、规划,将该项作为整体工程施工管理和竣工验收范围。同时,在规划设计前应详细调查小区内居民的需求及电动车保有量,设定一定的基数和百分比,尽可能能够同时满足小区内居民对电动自行车的充电需要。二、完善便民服务,做到惠民利民。在现有运行模式的基础之上,由政府部门牵头,通过财政补贴,市场化、商业化运作,特别是互联网精准数据引流等的方式,进一步降低电动车充电、运营等费用,特别是在大量老旧小区,降低充电费用,能够让老百姓真正去接受。做好充电设备的安全维护,周边设置相应消防器材,便于第一时间消除事故。通过加装摄像头、微信扫码停车等方式,强化对电动车的保护,防止出现电动车充电被盗现象,保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三、强化监督力度,做好隐患排查。相关部门、街道、社区定期开展专项检查,督促物业或小区对私拉乱接、楼道、楼梯间充电等现象进行及时制止。强化教育宣传工作,通过多种方式向居民讲解违规充电的危险性,引导居民养成良好的电动车使用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