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区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第144047号提案的回复(关于规范电动车及老年代步车停放的建议)
区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
144047
建议人:
主办单位: 周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答复时间: 2025-08-01
  • 答复内容
  • 建议内容

区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第144047

提案的答复

 

王雪菲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电动车及老年代步车停放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区城市管理事业的关注和关心

针对小区电动车停放和充电设施不足问题。一是合理规划电动车充电车棚选址。要求开发建设单位严格按照建设规划建设住宅小区同步建设电动自行车充电场所督促物业服务企业与开发建设单位在办理承接查验时压实工作责任,确保规划落实到位,未按规定建设的,须报告住建部门督促建设。难以建成车库(棚)、充电设施的老旧小区,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协同社区居委会划定1或多相对独立的安全区域,设置符合条件的充电桩,满足居民充电需求。二是开展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专项治理指导物业服务企业配合相关部门制定电动自行车存放、充电管理规定做好充电设施及配置消防器材的管理维护及时劝阻和制止违法违规行为,对于劝阻和制止无效的,立即向公安等主管部门和社区报告。三是强化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设备的安装管理。针对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摸排情况,对能立即开展的项目,迅速组织开工建设;对在建项目,及时调整、完善规划设计进行配套建设,物业企业在承接查验时要严格把关;对业主阻扰的项目,充分发挥“红色物业”建设成效,组织镇办、社区党组织、物业服务企业、业委会通过“联席会议”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做好群众思想工作。同时,积极引导物业服务企业引入智能充电管理系统,实现充电时间、电量等信息的实时监控和管理,为居民提供便捷的充电预约、支付等服务。根据全市统一部署安排,2023年以来,我区累计安装电动自行车充电插口1.3万余个,2025计划新增2983个,上半年新增1600,完成率53.6%

针对非机动车违规停放问题。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每日下午安排人员对便民疏导点进行巡查,规范疏导点经营秩序,引导摊贩在辅路两侧路牙石以内摆摊经营,避免占用路口、影响交通。同时对市场及周边非机动车进行规范管理,对违规停放非机动车行为,及时劝导其规范停放。下一步,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将继续加大道路巡查力度,加强对摆摊经营行为的监管,采取宣传劝导相结合的方式,对摊贩进行定时、定点管理,整治违规占道经营行为,确保交通顺畅、市容整洁。

再次感谢您对我区城市管理事业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周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5727

 

 

 

 

 

 

 

 

 

 

 

联系人:张晓辉  赵文祥

联系电话18764317775  17862123900

抄送: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协提案工作室

规范电动车及老年代步车停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