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区十九届人大第二次会议第22号代表建议的答复(关于周村区德阳路北段安装路灯、规划停车位的建议)
区十九届人大二次会议
第22号
建议人: 李巧妹、刘征、潘丙江、王连庆
主办单位: 周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答复时间: 2023-08-30
  • 答复内容
  • 建议内容

关于对区十届人大第次会议第22号代表建议的答复关于周村区德阳路北段安装路灯、规划停车位的建议

 

李巧妹、刘征、潘丙江、王连庆代表:

您提的《关于周村区德阳路北段安装路灯、规划停车位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区城市管理事业的关注和关心

到建议后,我局高度重视,立即开展了精准调查,并召开了专题会议进行研

德阳路(人民路至联通路段)原属淄博市经济开发区,道路建设、改造时均未安装路灯。自2021年该条道路划归区管理后,区市政服务中心对该条道路进行勘察并积极提报路灯建设方案,经现场调研,该路段共需安装路灯84棵、铺设电缆3000m,并分别202120222023年上报德阳路路灯安装计划但因资金问题未落实。

为解决道路路灯问题,破解资金瓶颈,我局积极与社会第三方公司洽谈我区路灯新建、改造事宜,拟通过能源合同管理的方式,对我区现状路灯进行改造、新建,实现节能降耗、节约资金的目的,收益与第三方公司分成。目前,正在实施方案对比、论证阶段,待方案成熟后即组织实施。下一步,我局将切实做好道路路灯的养护管理,加大巡查、维修力度,提高道路路灯亮灯率,照亮夜间道路,有效保障群众出行安全。

针对规划停车位事宜,经周村交警大队现场勘察、确认,受道路宽度限制,该路段不具备施划停车位的条件,现周村交警大队已在该路段安装禁停标志两面,下一步将安排辖区中队加强对该路段的巡逻管控,保障路段畅通。

再次感谢您对我区城市管理事业的关心,希望您以后多提宝贵意见。

周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3年8月14日

关于周村区德阳路路北段安装路灯、规划停车位的建议 理由: 周村区德阳路北段没有安装路灯、没有规划停车位,车辆乱停乱放,晚上为出行人员带来不便,引起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