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关于对区十九届人大第二次会议第28号代表建议的答复(关于对周村区南部区域城乡环卫纳入全区一体化管理的建议)
黄瑞金、石立功、李涛、杨志浩、潘德艳、张红娟、朱玲玲、崔建华、姚丽华、仇昱、姚长福代表:
您提的《关于对周村区南部区域城乡环卫纳入全区一体化管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区城市管理事业的关注和关心。
收到建议后,我局立即开展了精准调查,并召开了专题会议进行研究。我区现行环卫工作管理运行机制能充分发挥镇办属地管理优势,有效推动全区环境卫生工作质量提升。
一、根据周政发[2015]25号《周村区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城乡环卫一体化长效管理机制的实施意见》要求,按照建立“统一规划、统一清扫、统一收集、统一清运、统一处置、统一考核”的长效管理思路,区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已牵头制定了我区城乡环卫保洁作业标准,并对全区环卫保洁工作进行统一规范监管。各镇(含城北路街道)根据实际情况实行自管,均实现了市场化运营,全面负责镇域范围内的日常保洁、生活垃圾收集清运,一体化管理体制完善有序。
二、按照城乡环境大整治精细管理大提升工作中市区目标任务和考核测评方案,结合淄整治组《关于印发2023年全市城乡环境大整治精细管理大提升行动第三方测评办法》([2023]3号)通知要求,全区农村人居环境提升行动测评包括环境卫生测评考核,村容村貌,农村垃圾治理、农村污水治理、农村废弃物处理、村庄绿化美化亮化等事项,充分发挥镇办属地管理优势,推动全市城乡环境卫大整治大提升活动的落实。
下一步,我局将扎实做好全区环卫保洁工作的规范监管,督促指导各镇的环卫保洁工作,持续提升全区城乡环境卫生质量,为广大群众创造更加美好的生活环境。
再次感谢您对我区城市管理事业的关心,希望您以后多提宝贵意见。
周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3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