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区十九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6号代表建议的答复(关于对周村大集进行全区范围内规范化管理的建议)
区十九届人大四次会议
16
建议人:
主办单位: 周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答复时间: 2025-09-01
  • 答复内容
  • 建议内容

区十九届人大第四次会议第16

代表建议的答复

 

李彦霞、董乃哲、王继秀、桑忠俊、唐新博、明  涛、刘长江、王  静、沙作海、于长平代表:

您提的《关于对周村大集进行全区范围内规范化管理的议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区城市管理事业的关注和关心。

周村城区大集是一种群众自发的、特殊的商贸形式。近几年来,随着城区范围的不断扩张,大集管理问题不断突出,存在无序扩张、摊点外溢、占道经营、车辆乱停乱放等问题。

一直以来,针对以上问题和大集摊贩流动性强的特点,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与有关镇街进一步加强现场监管,规范大集秩序。通过加强宣传、错时执法等形式加强引导和管理,控制无序扩张和外溢、整治违规占道经营和乱停乱放,督促各摊位经营者严格执行市容标准规范,取得一定成效。

由于周村城区大集问题是一个群众传统习惯问题,涉及利益群众较多且利益群体较为特殊,需本着尊重群众、尊重历史、疏堵结合、加强部门协同形成合力原则稳妥处理。下一步,根据当前大集分布整体情况,持续加强对大集的外溢管控,严查集市外溢摊点占道经营、非机动车辆乱停乱放等各类违规行为,全力营造良好的市容环境秩序。同时,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将联合有关街道和部门进行研商,适时调整优化大集布局,合理引导管控,妥善解决无序扩张带来的相关问题。

再次感谢您对我区城市管理事业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建议

 

            

周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5828

 

 

 

 

 

(联系单位: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联系人:张晓辉 联系电话:18764317775

(可以公开)

抄送:区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区政府办公室。

周村城区大集是一种群众自发的、特殊的商贸形式。近几年来,随着城区范围的不断扩张,大集管理问题不断突出,存在无序扩张、摊点外溢、占道经营、车辆乱停乱放等问题。 一直以来,针对以上问题和大集摊贩流动性强的特点,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与有关镇街进一步加强现场监管,规范大集秩序。通过加强宣传、错时执法等形式加强引导和管理,控制无序扩张和外溢、整治违规占道经营和乱停乱放,督促各摊位经营者严格执行市容标准规范,取得一定成效。 由于周村城区大集问题是一个群众传统习惯问题,涉及利益群众较多且利益群体较为特殊,需本着尊重群众、尊重历史、疏堵结合、加强部门协同形成合力原则稳妥处理。下一步,根据当前大集分布整体情况,持续加强对大集的外溢管控,严查集市外溢摊点占道经营、非机动车辆乱停乱放等各类违规行为,全力营造良好的市容环境秩序。同时,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将联合有关街道和部门进行研商,适时调整优化大集布局,合理引导管控,妥善解决无序扩张带来的相关问题。 再次感谢您对我区城市管理事业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