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区十九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8号代表建议的答复(关于加强对学校周边小摊点的集中治理的建议)
区十九届人大四次会议
18
建议人:
主办单位: 周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答复时间: 2025-09-01
  • 答复内容
  • 建议内容

区十九届人大第四次会议第18

代表建议的答复

 

张成芳代表:

您提的《关于加强对学校周边小摊点的集中治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区城市管理事业的关注和关心。

我局坚持以规范校园周边经营活动秩序净化校园周边环境为目标,持续加强对校园周边市容环境的监督管理,规范校园周边商户经营秩序一是重点摸排、清理整治校园周边200范围内从事非法经营活动的游商、无证摊点、流动摊贩,确保校园周边市容环境秩序良好。二是按照疏堵结合、以疏为主工作原则引导流动商贩按照规定时间进入便民疏导点合法经营,确保校园周边200米范围内无从事非法经营活动行为及其他影响市容环境问题。

目前,我局已组织专门力量按照要求对校园周边市容情况进行自查摸底,对辖区内中小学校及周边市容环境依法进行整治。下一步,我局将按照边整治、边巩固、边提升原则,对流动摊点易反弹问题,采取派人盯守、错峰执法等措施,及时总结整治经验,防止问题反弹。

再次感谢您对我区城市管理事业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建议

       

 

 

 

       周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5828

 

 

 

 

 

 

 

(联系单位: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联系人:张晓辉,联系电话:18764317775

(可以公开)

抄送:区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区政府办公室。

我局坚持以规范校园周边经营活动秩序,净化校园周边环境为目标,持续加强对校园周边市容环境的监督管理,规范校园周边商户经营秩序。一是重点摸排、清理整治校园周边200米范围内从事非法经营活动的游商、无证摊点、流动摊贩等,确保校园周边市容环境秩序良好。二是按照“疏堵结合、以疏为主”工作原则,引导流动商贩按照规定时间进入便民疏导点合法经营,确保校园周边200米范围内无从事非法经营活动行为及其他影响市容环境问题。 目前,我局已组织专门力量按照要求对校园周边市容情况进行自查摸底,对辖区内中小学校及周边市容环境依法进行整治。下一步,我局将按照边整治、边巩固、边提升原则,对流动摊点等易反弹问题,采取派人盯守、错峰执法等措施,及时总结整治经验,防止问题反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