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周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周村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任务分工的通知发文机关
周村区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周政办字〔2023〕11号
索引号
11370306004220545G/2023-5350007
成文日期
2023-04-04
发文日期
2023-04-05
主题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经济体制改革
有效性
有效
周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周村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任务分工的通知
周政办字〔2023〕11号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周村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的意见》(国办发〔2022〕30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发〔2022〕19号)和《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淄博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任务分工的通知》(淄政办字〔2023〕17号)有关要求,切实减轻市场主体负担,不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持续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区政府办公室组织制定了《周村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任务分工方案》。经区政府同意,现将《分工方案》印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工作要求,请一并认真贯彻实施。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优化营商环境、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是减轻市场主体负担、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的重要举措。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意识,切实将优化营商环境、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工作放在全区聚焦“126”发展思路和实现“强富美优、品质活力”幸福周村城市愿景的大局中去部署推进,以更高的站位、更实的举措、更大的力度抓好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地见效。
二、细化实化责任分工。各责任部门要强化组织领导,建立主要领导牵头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机制,对照分工负责的重点任务,制定可操作、可量化、可评估的行动计划,逐项细化时间表、路线图、责任书,确保每项改革任务有人抓、有人管。各牵头部门要加强沟通配合,着力解决好跨层级、跨部门协同改革问题,大力推进各领域改革落到实处。
三、强化政策措施配套。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决策部署,按照区委、区政府工作要求,加强对上汇报衔接,争取上级有关部门相关配套支持政策,积极运用改革创新办法,帮助市场主体解难题、渡难关、复元气、增活力,加力巩固经济恢复发展基础。
四、营造浓厚社会氛围。坚持政府、企业、社会多方参与,大力激发各类主体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对优化营商环境、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政策的宣传力度,提高公众知晓度,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解答公众疑问,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帮助企业群众用足用好各项政策。
五、加强督导评估考核。区政府办公室要加强目标完成情况督促检查,跟踪掌握各项任务推进落实情况,固化已有改革成果。工作落实情况将纳入年度优化营商环境督查事项和工作考评重要内容,确保各项政策措施红利精准释放、取得实效。各有关部门单位工作进展情况要于每季度末月25日前报区政府办公室(今年从第二季度开始报送),12月25日前报送全年工作情况(协同邮箱:周村区政府办公室政府职能转变协调推进科,联系方式:6195168)。
周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4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周村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任务分工
序号 |
主要内容 |
工作措施 |
具体任务 |
牵头部门 |
责任部门 |
牵头部门联系人 |
1 |
进一步破除隐性门槛,推动降低市场主体准入成本 |
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 |
按照市场准入“全国一张清单”管理要求,健全完善与之相适应的准入机制、审批机制、监管机制、社会信用体系和激励奖惩机制,集成高效推进市场准入制度改革。 |
区发展改革局、区商务局、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
区政府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
区发展改革局(综合科 李三元,6195171;孙浩,6195248);区商务局(对外综合科 常燕,6195135);区行政审批服务局(业务指导科 许哲,6195599) |
2 |
定期组织开展市场准入壁垒排查清理,建立健全排查清理长效机制,完善市场主体对隐性壁垒的意见反馈渠道和处理回应机制,确保渠道畅通、认真受理、处理高效。 |
区发展改革局、区商务局 |
区政府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
区发展改革局(综合科 李三元,6195171);区商务局(对外综合科 常燕,6195135) |
||
3 |
着力优化工业产品管理制度 |
加快建立质量基础设施协同服务体系,2025年12月底前,建成周村区软体家具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站,助力家具产业高质量发展。 |
区市场监管局 |
区政府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
区市场监管局(质量科 朱伟,6191005) |
|
4 |
开展工业产品质量安全信用分类监管,待省里出台全省工业产品生产者销售者质量信用分类监管办法后,配合市里积极组织落实。 |
区市场监管局 |
区政府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
区市场监管局(质量科 朱伟,6191005) |
||
5 |
规范实施行政许可 |
按照国家标准和省市级要求,根据区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逐项制定实施规范及办事指南,持续推进行政许可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 |
区政府办公室 |
区政府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
区政府办公室(政府职能转变协调推进科 何奇玉,6195168) |
|
6 |
认真贯彻落实“减证便民”改革,动态调整证明事项清单,出台《周村区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实施清单(第二版)》,积极贯彻落实省里出台的行政协助核查办法,逐步推进我区“无证明城市”建设。 |
区司法局 |
区政府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
区司法局(行政执法监督和律师工作科 朱萌,6195105) |
||
7 |
进一步破除隐性门槛,推动降低市场主体准入成本 |
切实规范政府采购和招投标 |
进一步规范招投标主体行为,制定发布招标文件示范文本,取消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合理限制,保障招标人在编制招标文件、组建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签订合同等方面依法享有的自主权。出台招标采购人负面清单,取消招标备案和前置审批,将招投标纳入双随机一公开,将监管重心从事前审批核准向事中事后全程监管转移。 |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周村分中心 |
区政府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周村分中心(张政,7015076) |
8 |
加强对招标控制价的审计监督。 |
区审计局 |
区政府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
区政府投资审计服务中心(刘晓鹏,7867695) |
||
9 |
配合市级部门,进一步加快数据整合共享,依托“企业码”和营业执照,全面关联企业各类常用电子证照,做好全国CA证书兼容互认工作,加快推进“电子营业执照+电子印章+电子签名”在招投标平台登录、签名、在线签订合同等业务场景应用。 |
区市场监管局、区大数据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周村分中心 |
区政府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
区市场监管局(智慧监管科 路峰,17853302621);区大数据局(王然 6195240,胡英龙6195699);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周村分中心(张政,7015076) |
||
10 |
全面清理政府采购领域违反公平竞争的规定做法,清理违规设置的政府采购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等。清除招投标和政府采购领域对外地企业设置的隐性门槛和壁垒,清理取消要求投标单位必须在项目所在地或采购人所在地设立分公司或办事处等排斥外地投标人的行为,着力破除所有制歧视、地方保护等不合理限制。在同步完善与统一开放的招投标和政府采购市场相适应的监管模式等方式的基础上,保障企业平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平等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刚性约束,持续开展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执法专项行动,充分发挥好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作用,督促、指导有关单位提升自我审查能力和审查效果。 |
区财政局、区市场监管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周村分中心 |
区政府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
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辛梦雪,7878173);区市场监管局(价格监督检查和反不正当竞争科 牛峰,6180813);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周村分中心(张政,7015076) |
||
11 |
进一步破除隐性门槛,推动降低市场主体准入成本 |
切实规范政府采购和招投标 |
继续做好投标保证金管理工作,鼓励不收取投标保证金,确需收取投标保证金的,允许供应商自主选择以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并采取通过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工作对投标保证金收取情况进行重点检查等方式,从源头杜绝收取保证金,创造更好、更宽松的营商环境。 |
区财政局 |
区政府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
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辛梦雪,7878173) |
12 |
积极拓展政府采购网上商城交易模式,严格执行市财政下发的《关于加强政府采购网上商城使用的通知》要求,做好商城宣传应用、业务咨询、政策解读、异常处理等运行管理工作。 |
区财政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周村分中心 |
区政府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
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辛梦雪,7878173);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周村分中心(张政 7015076) |
||
13 |
持续便利市场主体登记 |
全面清理非法设置的企业跨区域经营和迁移限制。 |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区市场监管局 |
区政府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商事登记科 韩颖洲,6037991);区市场监管局(登记信用科 伊霞,6172611) |
|
14 |
依据《淄博市市场主体歇业备案工作指引》、市税务局相关政策应对措施,结合周村区特点,制定税务配套政策,持续助力市场主体渡过缓冲期。根据《关于生产经营严重困难单位缓缴社会保险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5〕31号)协助企业提报申请缓缴社会保险费的相关材料。 |
区市场监管局、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税务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周村分中心 |
区政府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
区市场监管局(登记信用科 伊霞,6172611);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商事登记科 韩颖洲,6037991);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险事业中心办公室 韩锋,6195426);区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 孟庆星,6433508);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周村分中心(李翔宇,6181098) |
||
15 |
进一步规范涉企收费,推动减轻市场主体经营负担 |
严格规范政府收费和罚款 |
及时公开公布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不得违规新设涉企收费项目。多部门共享数据信息,联合开展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行动联合检查,严厉查处征收过头税费、截留减税降费红利等行为。 |
区发展改革局、区财政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税务局 |
区政府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
区发展改革局(价格科 钟高,6195397);区财政局(预算科 路遥,7878152);区市场监管局(价格监督检查和反不正当竞争科 牛峰,6180813);区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 孟庆星,6433508) |
16 |
进一步规范涉企收费,推动减轻市场主体经营负担 |
严格规范政府收费和罚款 |
发挥行政执法监督职能,督促各相关行政执法部门依法全面准确实施行政处罚,坚决杜绝逐利执法,严禁下达罚没指标。积极配合市级立法后行政处罚实施情况评估,对不符合上位法规定、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明显过罚不当等情形的不合理罚款规定,及时提出意见建议,坚决防止以罚增收、以罚代管、逐利执法等行为。 |
区司法局 |
区政府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
区司法局(行政执法监督和律师工作科 朱萌,6195105) |
17 |
按照省市部门要求,持续做好交通物流、水电气暖、地方财经、金融、行业协会商会及中介机构等领域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工作,重点查处落实降费减负政策不到位、借疫情防控违规设立收费项目、不按要求执行国家、省、市已出台惠企收费政策等行为,坚持对违法违规收费行为“零容忍”,切实减轻各类市场主体负担。 |
区发展改革局、区财政局 |
区政府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
区发展改革局(价格科 钟高,6195397);区财政局(预算科 路遥,7878152) |
||
18 |
推动规范市政公用服务价外收费 |
根据《山东省定价目录》《淄博市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的修订和发布情况,对区级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进行动态调整和发布。加强水、电、气、热、通信、有线电视等市政公用服务价格监管,坚决制止强制捆绑搭售等行为,依法查处不执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收取不合理费用等违法违规行为。 |
区发展改革局 |
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周村供电中心等区政府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
区发展改革局(价格科 钟高,6195397) |
|
19 |
进一步规范涉企收费,推动减轻市场主体经营负担 |
推动规范市政公用服务价外收费 |
贯彻落实市发改委《关于转发<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工商业非电网直供环节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淄发改价格〔2022〕34号),完善非电网直供环节电价管理制度,严厉整治违规收费行为,非电网供电主体除损耗费用外,不得随电费向终端用户加收其他任何费用。供电企业应严格执行国家、省、市电价政策,做好宣传和解释工作。 |
区发展改革局、周村供电中心、区市场监管局 |
区政府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
区发展改革局(价格科 钟高,6195397);周村供电中心(营销科 杨雷鹏,2336809);区市场监管局(价格监督检查和反不正当竞争科 牛峰,6180813) |
20 |
严格执行国家、省、市电价政策,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完善支持性政策,对符合供电企业接收标准的终端用户实行直接供电到户和 “一户一表”。 |
区发展改革局、周村供电中心 |
区政府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
区发展改革局(能源科 丛湘波,6195397);周村供电中心(营销科 邱晨,2336808); |
||
21 |
督促商务楼宇管理人等及时公示宽带接入市场领域收费项目,及时办理相关价格投诉举报,严肃查处限制进场、未经公示收费、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等违法违规行为。 |
区市场监管局 |
区公安分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等区政府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
区市场监管局(价格监督检查和反不正当竞争科 牛峰,6180813) |
||
22 |
清理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 |
将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情况纳入年报、等级评估、“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审计重点内容进行监督管理。依托 “信用中国”网站,集中公示并动态更新收费项目、收费性质、服务内容、收费标准及依据等信息,督促行业协会商会建立收费信息主动公开长效机制。严格查处强制入会并收取会费、通过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收费等行为。 |
区民政局 |
区发展改革局、区市场监管局等区政府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
区民政局(区民间组织服务中心 袁晖,6195408) |
|
23 |
进一步规范涉企收费,推动减轻市场主体经营负担 |
清理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 |
加强对行业协会商会收费行为的指导监督。鼓励行业协会商会参与行业立法、规划、数据统计、评估评价、诚信体系建设等工作;鼓励行业协会商会制定行规行约,规范行业和会员的生产经营行为;引导行业协会商会依法在服务企业发展、规范市场秩序、开展行业自律、制定团体标准、维护会员权益、调解贸易纠纷等方面发挥作用。 |
区发展改革局、区民政局 |
区政府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
区发展改革局(价格科 钟高,6195397);区民政局(区民间组织服务中心 袁晖,6195408) |
24 |
着力降低物流服务收费 |
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口岸、货场收费价格政策,根据《山东省进出口环节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港口收费目录清单》的发布情况,做好口岸、货场、专用线等货运领域收费监管工作。 |
区发展改革局 |
区交通运输局、区市场监管局等区政府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
区发展改革局(价格科 钟高,6195397) |
|
25 |
以周村区现有铁路专用线为依托,规划推进多式联运,摸底调查辖区内企业运输货物吞吐总量,谋划推进公铁联运。 |
区交通运输局 |
区政府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
区交通运输局(中心道路货运科 腾飞, 6038879) |
||
26 |
进一步优化涉企服务,推动降低市场主体办事成本 |
全面提升线上线下服务能力 |
根据市局要求,做好外资企业登记“窗口前移”受理、发证工作。 |
区市场监管局 |
区政府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
区市场监管局(登记信用科 伊霞,6172611) |
27 |
聚焦企业和群众“办好一件事”,进一步提升线上线下服务能力,减少办事环节。全面优化不动产登记、员工录用等 “一件事一次办”,进一步提升市场主体获得感。 |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区政府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险事业中心办公室 韩锋,6195426);区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 刘福雷,6413457) |
||
28 |
配合市级部门,提升电子证照服务能力,优化升级市电子证照系统架构功能,依托一体化大数据平台,加快推进各部门业务系统与电子证照系统对接。 |
区大数据局 |
区政府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
区大数据局(王然,6195240) |
||
29 |
进一步优化涉企服务,推动降低市场主体办事成本 |
全面提升线上线下服务能力 |
深化“无证明之省”建设,推广和扩大电子营业执照、电子合同、电子签章等跨地区、跨部门应用,着力打造有特色的、有温度、有情怀的“爱山东”APP周村分厅,将人社、医保、公积金等各领域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全部接入“爱山东”APP周村分厅提供服务,持续提升企业、群众掌上办事便捷度。 |
区大数据局、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区市场监管局 |
区政府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
区大数据局(王然6195240,胡英龙6195699);区行政审批服务局(业务指导科 许哲,6195599);区市场监管局(智慧监管科 路峰,17853302621) |
30 |
持续优化投资和建设项目审批服务 |
进一步优化整合各类测量测绘事项,配合市级“多测合一”测绘成果服务平台部署运行,最终达到全流程整合为一个测绘事项的目标,实现“一次委托、联合测绘、成果共享”。 |
区自然资源局 |
区政府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
区自然资源局(测绘科 杨阳,6413371) |
|
31 |
充分发挥重点项目专班作用,协调各级、各部门加强要素保障、加快手续办理等工作。 |
区发展改革局 |
区自然资源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等区政府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
区发展改革局(区重大项目协调推进中心 王晓辉,6195198) |
||
32 |
推动产业园区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经市生态环境局认定符合联动要求的产业园区进行环评审批时试行承诺制,提高审批效能。 |
区生态环境分局 |
区政府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
区生态环境分局(行政许可科 王超,6458013) |
||
33 |
加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事项动态管理,提升审批服务标准化。持续整治 “体外循环”“隐性审批”问题,配合市级进一步完善工程审批系统功能,推动更多关联性强、办事需求量大的事项集成办理,持续提升审批服务规范化、数字化、便利化水平。 |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
区政府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业务指导科 许哲,6195599) |
||
34 |
进一步优化涉企服务,推动降低市场主体办事成本 |
持续优化投资和建设项目审批服务 |
积极引导银行机构加大授信结构调整力度,加强对重点行业的支持力度,支持制造业、民生建设等领域合理融资需求,深化重点项目营销,加大与当地优质龙头企业、上市公司的合作力度,进一步加大制造业特别是高技术制造业等重点行业的中长期资金支持,为稳增长提供有力支撑。引导银行机构不断强化金融创新力度,畅通银企沟通渠道,建立重点项目融资需求推送和高效联动服务机制,推动产业链主办银行制度走深走实。 |
区发展改革局、区地方金融监管局 |
区政府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
区发展改革局(综合科 孙浩,6195248);区地方金融监管局(金融协调科,李玘,6195838) |
35 |
对水、电、气、热等市政公用服务企业现有系统互联情况进行摸底,配合市级进一步优化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系统,根据省、市级安排部署,实现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与市政公用服务企业系统互联。 |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
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大数据局、区发展改革局、区水利局、周村供电中心等区政府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区工改专班 姜祥龙,6195399) |
||
36 |
全面提升项目手续办理效能。2023年12月底前,全面推行“无感审批”模式,配合市级建立项目工程审批系统数据库,强化互认互信、智能授权,项目立项后所有后置许可、税务等事项全面纳入内部流转,实行并联审批,力争项目办理时限在现有基础上再提速15%。强化第三方服务机构引导管理,厘清委托清单,规范参与方式,明确权责边界,最大限度减少项目建设额外成本。 |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
区政府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区工改专班 姜祥龙,6195399) |
||
37 |
进一步优化涉企服务,推动降低市场主体办事成本 |
持续优化投资和建设项目审批服务 |
全面推行项目管家前延服务。2023年10月底前,配强“齐好办”项目管家服务队伍,完善市、区(县)联动、部门协同服务机制,对项目审批涉及的事项,进行“前延服务”“批前辅导”,生成个性化服务清单,提供“零距离”“全链条”专业化精准化服务,不断提升一次性办理成功率,降低企业报批成本。 |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
区政府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审批管理科 田力,6037917) |
38 |
着力优化跨境贸易服务 |
组织参加省市开展的自贸协定综合服务平台相关业务培训,进一步提升服务水平。 |
区商务局 |
区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
区商务局(对外综合科 李雪,6195135) |
|
39 |
组织参加省市开展的优化电子口岸服务相关业务培训,进一步提升服务水平。 |
区商务局 |
区税务局、区商务局、区地方金融监管局等区政府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
区商务局(对外综合科 李雪,6195135) |
||
40 |
组织参加省市RCEP专题培训活动。 |
区商务局 |
区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
区商务局(对外综合科 李雪,6195135) |
||
41 |
组织外贸企业参加中国(山东)跨境电商交易博览会、跨境电商等活动,力争跨境电商贸易额实现新突破。 |
区商务局 |
区政府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
区商务局(对外综合科 李雪,6195135) |
||
42 |
切实提升办税缴费服务水平 |
依托全市电子票据管理系统,在全区范围内推广电子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实现全程无纸化、渠道多元化和入账电子化的非税收入收缴管理体系。严格落实省局、市局发布的“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清单,积极引导纳税人缴费人使用“非接触式”办税途径;加强“非接触式”办税宣传辅导力度,推行跨省异地电子缴税服务,推动非税收入全领域电子收缴、“跨省通缴”,便利市场主体缴费办事。 |
区财政局、区税务局 |
区政府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
区财政局(国库科 宋琪,7878182,综合科 李萌,7878155);区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 孟庆星,6433508) |
|
43 |
通过电子税务局,实行汇算清缴结算多缴退税和已发现的误收多缴退税业务自动推送提醒、在线办理。 |
区税务局 |
区政府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
区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 孟庆星,6433508) |
||
44 |
进一步优化涉企服务,推动降低市场主体办事成本 |
切实提升办税缴费服务水平 |
精简退税资料,优化退税流程,推广一、二、三类企业出口退税无纸化申报。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推行出口退税电子化单证备案,推动出口退税全流程无纸化。 |
区税务局 |
区政府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
区税务局(税政一股 陈继业,6431121) |
45 |
持续规范中介服务 |
进一步清理规范没有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依据的行政许可中介服务事项。完善我区行政许可中介服务事项清单,规范各级中介服务事项名称、依据、分类、结果等全市统一,在网上“中介超市”实时展示、动态调整。 |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
区政府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审批管理科 田力,6037917) |
|
46 |
不断加大网上“中介超市”线上线下推广力度,积极开展帮办代办服务,引导中介服务机构入驻山东省网上“中介超市”,引导用户企业通过“中介超市”自主选择中介服务机构。 |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
区政府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审批管理科 田力,6037917) |
||
47 |
配合区有关部门,坚决整治行政机关违法指定中介机构、强制市场主体接受中介服务等行为,依法查处中介机构强制服务收费等行为。 |
区发展改革局 |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区市场监管局等区政府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
区发展改革局(价格科 钟高,6195397) |
||
48 |
配合区有关部门,全面实施行政许可中介服务收费项目清单管理,清理规范环境检测、招标代理、政府采购代理、产权交易、融资担保评估等涉及的中介服务违规收费和不合理收费。 |
区发展改革局 |
区财政局、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地方金融监管局等区政府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
区发展改革局(价格科 钟高,6195397) |
||
49 |
健全惠企政策精准直达机制 |
配合市级进一步优化各级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服务平台设置的惠企政策专区,确保集中发布惠企政策措施,公开惠企政策申请条件、办理流程等信息,加强政策解读宣传,为企业享受政策红利提供便利。 |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区大数据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
区政府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业务指导科 许哲,6195599);区大数据局(胡英龙,6195699);区工业和信息化局(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服务科 冯磊,6195170) |
|
50 |
进一步优化涉企服务,推动降低市场主体办事成本 |
健全惠企政策精准直达机制 |
配合市级完善“一企一档”功能,对企业进行分类“画像”,实现惠企政策精准匹配、快速直达、一键兑现。 |
区大数据局 |
区政府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
区大数据局(王然,6195240) |
51 |
在政务服务大厅设立惠企政策集中办理窗口,配合市级建立健全惠企政策移动端服务体系,加强惠企政策归集共享,推动实施惠企政策“免申即享”,提供在线申请、在线反馈、应享未享提醒等服务,确保财政补贴、税费减免、稳岗扩岗等惠企政策落实到位。 |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大数据局、区税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
区政府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业务指导科 许哲,6195599);区工业和信息化局(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服务科 冯磊,6195170);区财政局(预算科 路遥,7878152);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综合业务窗口 梁欣,6195468);区大数据局(胡英龙,6195699);区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 孟庆星,6433508) |
||
52 |
进一步加强公正监管,切实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 |
创新实施精准有效监管 |
全面实施跨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推动实现抽查事项、实施部门全覆盖。根据市局安排,推动实施“你点我查”抽查计划制定模式,开展“局长走流程”活动,建立监管企业回访机制等推动精准监管和靶向监管。 |
区市场监管局 |
区政府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
区市场监管局(登记信用科 伊霞,6172611) |
53 |
配合市级部门,依托“互联网+监管”等系统及时准确汇集监管信息,推动监管数据有序共享、高效利用,避免多头执法、重复检查。 |
区大数据局、区市场监管局 |
区政府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
区大数据局(王然 ,6195240);区市场监管局(登记信用科 伊霞,6172611) |
||
54 |
2023年6月底前,推动市场监管、税收管理、进出口、生态环保、劳动保障、医疗保障、医药招采、知识产权保护等领域建立健全行业信用评价制度,加快实施具体领域信用分级分类监管。 |
区发展改革局 |
区政府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
区发展改革局(综合科 孙浩,6195248) |
||
55 |
进一步加强公正监管,切实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 |
创新实施精准有效监管 |
在安全生产、食品安全、交通运输、生态环境、金融、工程建设、耕地保护、城乡历史文化保护、自然资源等领域广泛应用智慧监管手段,全力配合全市统一的智慧工地监管平台建设工作。 |
区自然资源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应急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地方金融监管局等区政府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
区政府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
区自然资源局(用途管制科 李中乐,6451027);区生态环境分局(综合执法大队一中队 孙兆栋,6418017);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周村区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环保监督站办公室 焦建,6407588);区交通运输局(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综合管理科科长 李镇,6038851);区应急局(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郭洁,6195163);区市场监管局(食品安全协调科 牛新越,6413826) |
56 |
严格规范监管执法行为 |
按照省市统一部署要求,结合全面实行行政许可清单管理及政务服务事项标准提升行动,2023年6月底前,完成区级监管事项标准化提升并实行动态调整,全面提升监管透明度。 |
区市场监管局 |
区政府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
区市场监管局(登记信用科 伊霞,6172611) |
|
57 |
根据省市统一部署,对照市开展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的相关措施,结合我区实际贯彻落实。健全完善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制度,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并实施动态调整,将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纳入法治政府建设考评指标体系,规范行政执法,避免任性执法、类案不同罚、过度处罚等问题。 |
区司法局 |
区政府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
区司法局(行政执法监督和律师工作科 朱萌,6195105) |
||
58 |
坚决杜绝在未查明违法事实、未经法定程序的情况下,对市场主体实施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等“一刀切”执法;坚决杜绝以“专项治理”“集中整治”等方式取代日常监管的“运动式”执法。 |
区政府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
区政府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
区司法局(行政执法监督和律师工作科 朱萌,6195105) |
||
59 |
进一步加强公正监管,切实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 |
严格规范监管执法行为 |
2023年底前,在市场监管、城市管理、应急管理、消防安全、交通运输、生态环境等领域,制定完善行政监管工作规范,促进单位职责范围内科室横向有序联合检查。推行清单式综合执法,做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减少企业迎检送检负担。 |
区生态环境分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应急局、区市场监管局、周村区消防救援大队按职责分工负责 |
区政府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
区生态环境分局(综合执法大队一中队 孙兆栋,6418017);区住房城乡建设局(政策法规科 王剑, 6401286);区交通运输局(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综合管理科科长 李镇,6038851);区应急局(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郭洁,6195163);区市场监管局(政策法规科 李建忠,6184403) |
60 |
切实保障市场主体公平竞争 |
持续开展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行动,严格执行国家关于垄断行为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认定标准,依法查处指定交易、妨碍商品要素自由流通、排斥外地经营者等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严厉打击侵犯商业秘密、“搭便车”、“蹭流量”、“口碑”营销、商业贿赂、“二选一”等不正当竞争行为,严格规范滞压占用经营者保证金、交易款等行为。 |
区市场监管局 |
区政府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
区市场监管局(价格监督检查和反不正当竞争科 牛峰,6180813) |
|
61 |
持续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
按市局要求做好联动处理机制,对有异议的案件做到及时处理,对重复提交非正常申请的依法依规处置,严格落实对专利代理机构违法失信行为的协同限制和信用惩戒。 |
区市场监管局 |
区政府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
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保护发展和广告监管科 王晓晴 6196858) |
|
62 |
完善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管理制度,规范地理标志集体商标注册及使用,开展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行为、擅自使用地理标志名称及专用标志行为监督检查,建立地理标志领域信用监管机制。推动地理标志与特色产业发展、历史文化传承等有机融合。坚决遏制变相收取“会员费”、“加盟费”等行为,切实保护小微商户合法权益。 |
区民政局、区市场监管局 |
区政府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
区民政局(区划地名科 朱玉民,6195356);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保护发展和广告监管科 王晓晴,6196858) |
||
63 |
进一步加强公正监管,切实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 |
持续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
按照市局要求,严格执行国家、省在大数据、人工智能、基因技术等新领域、新业态出台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及时、准确开展保护。 |
区市场监管局 |
区政府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
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保护发展和广告监管科 王晓晴,6196858) |
64 |
依托淄博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做好企业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积极对接市局为企业出现的海外知识产权纠纷提供应对指导。 |
区市场监管局 |
区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
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保护发展和广告监管科 王晓晴,6196858) |
||
65 |
进一步规范行政权力,切实稳定市场主体政策预期 |
不断完善政策制定实施机制 |
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建立与市场主体、行业协会商会常态化沟通平台,加强政策解读、宣传引导、沟通联系,及时了解、回应企业诉求。 |
区政府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
区政府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
— |
66 |
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重大涉企政策出台前要采取座谈会、论证会、公开征求意见等方式充分听取相关企业、行业协会商会的意见。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确保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严谨高效。 |
区司法局 |
区政府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
区司法局(行政执法监督和律师工作科 朱萌,6195105) |
||
67 |
切实发挥各级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新闻发布会、信箱、热线意见征集平台作用,做好涉企行政规范性文件公开工作,接受社会监督。 |
区政府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
区政府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
— |
||
68 |
制定和执行城市管理、环境保护、节能减排、安全生产等方面政策时,不得层层加码、加重市场主体负担。 |
区发展改革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应急局 |
区政府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
区发展改革局(能源科 丛湘波,6195397);区生态环境分局(行政许可科 王超,6458013);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周村区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环保监督站办公室 焦建,6407588);区应急局(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郭洁,6195163) |
||
69 |
建立健全重大政策评估评价制度,严格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政策出台前科学研判预期效果,出台后密切监测实施情况。 |
区政府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
区政府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
— |
||
70 |
进一步规范行政权力,切实稳定市场主体政策预期 |
着力加强政务诚信建设 |
将守信践诺情况纳入政务信用记录,对依法依规作出但未履行到位的承诺事项列明清单,明确整改措施和完成期限,聚焦“新官不理旧账”、“击鼓传花”等突出问题,采取有力措施,彻底清理存量,严防发生增量,对失信政府机构“零容忍”。 |
区发展改革局 |
区政府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
区发展改革局(综合科 孙浩,6195248) |
71 |
持续落实逾期未支付中小企业账款强制披露制度,将拖欠信息列入政府信息主动公开范围。 |
区政府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
区政府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
— |
||
72 |
完善区清欠工作机制,持续开展拖欠中小企业账款行为集中治理,督促拖欠主体单位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限时完成清欠任务。严厉打击不开发票的行为,针对问题企业采取惩戒措施,助力清欠工作的开展。 |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税务局 |
区政府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运行监测协调科 阎雨霏,6195950);区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 孟庆星,6433508) |
||
73 |
建立完善政务诚信诉讼执行协调机制,积极配合开展全省政务诚信建设第三方监测预警,加强社会监督。 |
区发展改革局 |
区政府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
区发展改革局(综合科 孙浩,6195248) |
||
74 |
坚决整治不作为乱作为 |
严格按照权责清单履职尽责,未纳入权责清单且无法定依据的权责事项不得实施.严格划定行政权力边界,没有法律法规规章等依据的,一律不得作为行政权力事项纳入权责清单。 |
区政府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
区政府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
— |
|
75 |
充分发挥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政务服务平台等渠道作用,及时查处市场主体和群众反映的不作为乱作为问题,切实加强社会监督。 |
区政府办公室 |
区政府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
— |
扫码使用手机浏览本页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