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公布周村区人民政府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周政办发〔2026〕2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周村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区人民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周村区人民政府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已经第71次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报区委同意,现予公布,请严格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一、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实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相结合的决策机制,各决策承办单位要严格履行相关法定程序。

二、决策承办单位应当采取便于社会公众参与的方式充分听取意见,依法不予公开的决策事项除外。听取公众意见可以采取座谈会、听证会、实地走访、书面征求意见、问卷调查、民意调查等方式。对有关文化教育、医疗卫生、资源开发、生态环境保护、公用事业等重大民生决策事项,应当采取民意调查的方式,了解社会公众对决策事项的意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应当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便于社会公众知晓的途径进行。公开征求意见的期限一般不少于30日,因情况紧急需要缩短期限的,征求意见时应当予以说明。决策事项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密切相关,可能对企业权利义务有重大影响的,决策承办单位应当充分听取有代表性的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的意见,特别是民营企业、劳动密集型企业、中小企业等市场主体的意见。决策承办单位应当充分采纳合理意见,完善决策草案,并按规定向社会反馈公众意见采纳情况。未予采纳的,应当重点说明。

三、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决策事项,决策承办单位应当组织专家、专业机构论证其必要性、可行性、科学性等,并提供必要保障。专家论证可以采取论证会、书面咨询、委托咨询论证等方式组织开展,形成专家论证报告,依据论证意见修改决策草案。

四、重大行政决策的实施可能对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公共安全、生态环境等造成不利影响的,决策承办单位或者负责风险评估工作的其他单位,应当自行或者委托专业机构、社会组织等第三方机构评估决策草案的风险可控性。风险评估结果应当作为重大行政决策的重要依据。按照有关规定已对有关风险可控性进行评价、评估的,不做重复评估。风险评估可以结合公众参与、专家论证等工作同步组织。

五、合法性审查是重大行政决策的必经程序,决策承办单位应当在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等法定程序,由本单位法制工作机构进行合法性初审和部门会签,并经本单位办公会议讨论通过后,将决策草案及相关材料送司法局进行审查,形成合法性审查报告。

六、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草案应当提交区政府常务会议或全体会议审议,并按规定履行向区委、区人大常委会请示报告程序。决策承办单位提请审议,应当提交决策草案及说明、公众参与意见报告、专家论证报告、风险评估报告、合法性审查报告以及其他相关材料。

七、决策事项目录实行动态管理,因工作确需调整的,应当按照《山东省司法厅关于印发〈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办法〉的通知》(鲁司〔2022〕41号)的规定进行调整。

八、决策承办单位应当切实履行承办主体责任,与有关部门加强沟通协调,健全工作机制,确保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按时间节点要求有序推进、顺利实施。

 

附件:周村区人民政府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周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5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周村区人民政府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重大行政决策

名称

决策基本内容

决策具体承办部门

1

周村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

总结全区“十四五”发展成就、分析面临的新形势新变化,提出“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功能定位和目标愿景。主要围绕完成发展目标,提出我区“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任务,包括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推动实体经济扩量增效;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厚植产业链发展优势;全方位扩大内需,主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深化改革开放合作,激发内外联动发展动能;聚力城乡融合发展,打造宜居宜业人民城市;加快绿色转型发展,建设城湖共融的美丽周村;加强文化传承发展,打造底蕴深厚的商贸文旅名城;持续增进民生福祉,共创共同富裕美好生活;筑牢安全发展底线,建设平安和谐周村等九部分内容,并提出确保“十五五”规划《纲要》落地实施的工作措施。

周村区发展和改革局

2

周村区全民健身

实施计划(2026-2030年)

对标《淄博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6-2030)》要求,承接《周村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建设成果,回应群众健身需求升级诉求。到2030年,全区全民健身公共服务达到更高水平,体育健身成为更多人的生活方式。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占全区总人口44%以上,每千人公益社会体育指导员人数达到6个以上,城乡居民国民体质测定合格率高于全市平均水平。全区人均体育场地面积逐步提升,推进城市社区建设“10分钟健身圈”,提升农村社区健身场地设施品质。

周村区教育和体育局

3

周村区“十五五”新型工业化发展规划

根据《周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十五五”区级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安排,《周村区“十五五”新型工业化发展规划》纳入区级专项规划编制范围。区级专项规划作为全区发展规划在特定领域的细化安排,是全区工业化发展规划的重要抓手和支撑,工业化发展规划将明确特定时期内工业的发展主线、重点领域和核心目标,有效避免产业发展的盲目性和同质化竞争,为工业发展划定清晰路径,确保产业布局与国家整体发展战略同频共振。

周村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4

周村区燃气专项规划(2023-2035年)

依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山东省燃气管理条例》《淄博市燃气管理条例》,由主管部门组织编制本行政区域的燃气发展规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并报上一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制定该规划主要用于统筹周村区社会经济协调发展,统筹燃气供需平衡和清洁高效利用,加强燃气设施建设管理,预防和减少燃气安全事故发生。发挥天然气等燃气资源在调结构、转方式、保民生、促发展等方面的突出作用,构建安全、稳定、清洁、高效的城镇燃气保障体系,科学合理的指导周村区燃气事业发展,改善大气质量环境、提高居民生活质量、助力实现“双碳”目标和新旧动能转换,全面提升周村区城镇燃气基础设施建设和能源结构,保障能源供给,推进周村区燃气行业高质量发展。

周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5

周村区湿地保护规划(2025-2030年)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山东省湿地保护条例》《山东省湿地保护规划(2022-2030年)》等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规划。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以全面保护湿地和提供优美生态产品为目标,以推进湿地保护高质量发展为主线,以实施重大保护修复工程为抓手,建立健全部门协作、总量管控、分级分类管理、系统修复、科学利用的湿地保护管理体系,切实保护湿地生物多样性,维护湿地生态系统健康。2025-2030年,是我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关键时期,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加快推进湿地保护生态修复,构建湿地生态安全格局,提升湿地生态服务功能,为建设人与自然和谐、生态周村提供重要生态保障。

周村区自然资源局

6

周村区森林草原火灾防治方案

(2026-2030年)

依据《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关于全面加强新形势下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意见》《山东省实施<森林防火条例>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衔接《淄博市森林草原火灾防治方案(2026-2030年)》,全面推进森林防灭火一体化建设持续优化体制机制,压紧压实防控责任,深化源头治理,推动科技创新,提升队伍能力,有效防范化解火灾风险。以科技应用为支撑,坚持“科学分区、分类施策”的治理原则,加强基础设施和装备建设,建立完善的森林防火预防、扑救和保障三大体系大力推进依法治火、科学防火、预警响应、应急处置和基础保障能力建设加快构建森林防火长效机制,全面提升防灭火综合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森林火灾损失,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周村区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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