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村区城北路街道办事处
标题: 周村经济开发区内设机构及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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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2020-05-18 发布机构: 周村区城北路街道办事处

周村经济开发区内设机构及职能

发布日期:2020-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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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村经济开发区内设办公室、经济发展局、规划建设局、社会事业局、财政局及招商局,各局办职能如下:

    一、办公室工作职能

    (一)围绕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开发区总体工作部署,为领导决策提供服务。

    (二)负责开发区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贯彻落实的督促检查;负责开发区主要领导的指示、批示的催办落实;负责开发区综合行政事务管理和考核。

    (三)负责开发区日常公文的处理及档案整理工作;承担开发区文电、重要文稿的起草、修改、把关工作。

    (四)负责开发区各种会议和开发区主要领导重要活动的组织安排;负责协调组织上级领导和来宾的接待服务工作;承担开发区主要领导的日常服务工作。

    (五)负责开发区办公场所、车辆、设施、安全保卫等管理等工作。

    (六)负责完成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经济发展局工作职能

    (一)负责编制经济开发区经济发展规划和产业发展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经济开发区经济发展和工业统计及综合统计工作。

    (三)负责经济开发区内企业管理和服务工作。

    (四)负责经济开发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执法检查工作。

    (五)负责经济开发区建设项目的立项、审批和管理工作。

    (六)负责完成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规划建设局工作职能

    (一)负责开发区总体规划及各项专业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和修订,并报市、区规划管理部门审批备案。

    (二)负责审核进区建设项目的《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证》(简称“一书三证”)前期审核工作,并会同区规划局报市规划局审批核发。

    (三)负责建设项目施工报建、施工许可证的前期审核,并报上级主管部门核发《工程报建证》、《施工许可证》。负责建设项目的招标、投标管理、建筑工程承发包管理、建设工程城建档案管理。

    (四)负责建设项目的选址、放线、验线、验槽和竣工验收;负责进区规划、勘测设计单位的注册登记和设计许可证的核发。

    (五)负责建设项目的工程质量监督和施工安全监督管理。

    (六)负责建筑施工、装饰装修、市政公用、园林绿化、建设监理、房地产开发、中介服务等活动的综合管理。

    (七)负责市政基础设施等公用事业的建设、维护和管理。

    (八)负责房产确权、抵押、租赁、转让、中介服务等业务的登记、发证和管理,负责房地产开发责任书、开发经营许可证的前期审核工作。

    (九)负责建设工程的人防审批和结建费的收取。

    (十)负责园林绿化的组织实施和管理。

    (十一)负责市容环境卫生的组织实施和管理。

    (十二)负责区内企业的环境保护管理及环保排污费、超标排污费、污水处理费等有关费用的征收和使用管理。

    (十三)负责开发区辖区内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

    (十四)负责组织编报年度项目建设用地计划,对上争取用地规划指标,协调办理项目立项及项目选址。

    (十五)负责进区项目的进地落实工作;负责与企业签订项目用地合同,与村签订土地补偿协议,指导村与户签订土地补偿协议;负责有关用地费用、租金的征收工作。

    (十六)负责与上级国土管理部门的联系,掌握征地动迁政策、动态;负责制定征地动迁实施方案;负责征地动迁地上附着物的测量和认定;负责征地动迁补偿费的测算;负责征地动迁补偿手续的办理;负责做好征地动迁工作中的群众工作;负责项目用地和动迁材料的整理上报。

 

四、社会事业局工作职能

    (一)负责开发区的农业农村、民政、劳动保障、卫生及计划生育等各项社会事业。

    (二)负责贯彻落实党在农村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

    (三)负责贯彻执行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提出开发区民政事业的发展规划和落实民政工作的各项措施。

    (四)负责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的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制定提出开发区社保工作的发展规划和落实社保工作的各项具体措施。

    (五)负责辖区内取水许可证的审批、管理及组织实施、水资源费及相关费用的收取工作。

    (六)负责完成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财政局

    (一)负责组织开发区税收收入及非税收入,维持机关正常运转。

    (二)负责开发区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及财务管理,负责机关人员工资及社会保障资金的核算和管理,负责“政府采购”工作。

    (三)负责办理开发区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及农村粮食直补资金的发放管理工作,负责失地农民养老金及农村医疗金的筹集和管理工作。

    (四)负责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的财务管理工作。

    (五)负责开发区土地资金的管理及农村土地租金的兑付工作。

    (六)负责开发区各村集体资金的财务收支业务和管理工作。

    (七)负责开发区行政事业单位及各村的财政监督和审计工 作。

    (八)负责开发区公有资产的经营和管理工作。

 

六、招商局

    (一)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有关对外招商引资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制订开发区对外招商引资工作的具体政策和配套措施。会同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有关法律、法规、合同的执行情况。

    (二)负责做好开发区招商引资工作的调研、综合、统计和考核。负责策划、组织、指导开发区对外招商引资活动,做好招商引资信息、项目的收集、筛选、研究和发布,协调各部门、各单位抓好重大对外招商引资项目的落实。

    (三)负责管理、维护开发区网站,做好对外宣传工作;组织实施境外考察及各类经贸洽谈会,办理相关手续,与外来投资者联络、洽谈投资事项,协调外来投资者与市、区有关部门的联系,组织开展区域性经济协作。

    (四)负责协调配合开发区有关部门做好外来投资企业的相关服务工作。协同经济发展局和规划建设局做好招商项目的立项、审批、证照办理及征地、供水、用电等服务工作,为外来客商提供各类咨询和协办、代办外商投资企业合同、章程审核、工商税务登记等有关手续;会同经济发展局做好外商投资企业的管理和跟踪服务工作。

    (五)负责完成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