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村区城北路街道办事处
标题: 周村区城北路街道办事处<br/>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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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2018-03-30 发布机构: 周村区城北路街道办事处

周村区城北路街道办事处<br/>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日期:2018-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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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城北路街道办事处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

一是加强体制机制建设。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并健全工作机制,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领导配合抓的工作格局。每年年初制定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明确各部门工作的专项目标和工作重点,做到目标分解,责任到人。定期召开领导小组成员会议,专题研究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就重大问题作出部署和安排,并按时向区政府法制办汇报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二是着力提高法治意识和能力。加大机关干部学法和法律知识培训力度,针对安全生产、环境保护、信访维稳等法律法规举办专题法治讲座4场;采取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的形式,集中组织机关干部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土地承包合同法》、《安全生产法》、《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培训8次。积极组织人员参加全区法治讲座、培训,认真组织16名行政执法人员参加集中法治培训和知识更新培训。三是大力营造法治建设良好氛围。开展法制政府建设和法治文化宣传,东塘、礼官等6个村建成廉政文化示范点,南谢村建成占地3000余平方米的法德文化广场及40米的法治文化墙,被评为第七批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

二、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一是加强制度建设。建立重大行政决策制度,明确具体事项,健全议事规则,规范决策程序,改进决策方式,提高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程度。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制定法律顾问制度工作规程,明确工作规则、日常管理等,从山东靖安律师事务所聘请1名律师担任政府法律顾问,在重大工程决策、重大项目安排等方面全程参与防范法律风险,年内法律顾问参与协调处理涉法事务2件。二是依法实施重大行政决策。凡是涉及本地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决策事项以及专业性较强的决策事项,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决策等法定程序,事前进行必要性和可行性论证;涉及人民群众和公共利益的重大决策事项,召开民主恳谈会,采集决策数据,提交班子集体研究决策。

三、严格规范性文件管理

及时按照要求和时限对省、市法规、规章草案提出修改意见并进行反馈。出台《公文处理工作制度》、《印章管理制度》,规范党政公文处理、用章行为。内部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实行总量控制制度,严格发文审核把关,没有实质内容,可发可不发的文件一律不发;现行规定仍然适用的,不再重复发文;过去已有明确规定,没有新的部署要求和实质性变化的,不再制发文件。同时,落实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审查制度,今年以来,未制定规范性文件。印章的使用保管由专人负责,各村公章由开发区统一监管,对具体行政行为规范性文件台、合同签订、涉及公民利益需要盖章的,严格按照程序审核签字后,方可盖章,从而保证了政府行为的正当性和合法性。

四、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健全完善行政执法、岗位责任和行政执法责任制度,行政执法证件实行专人管理,并建立证件台账,坚持做到持证上岗、亮证执法,执法过程全过程记录,杜绝了违法执法现象,确保了执法人员执法资格的合法性。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归档制度,认真做好行政执法记录、文书、材料的立卷归档工作,对重大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强制决定按照规定及时报区有关部门备案,并提交备案材料。严格规范行政行为和行政执法工作程序,无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出现。强化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制度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制度,执法部门严格在其法定职权范围内实行执法活动,行政执法人员全部参加统一的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并取得由省政府统一制发的行政执法证件,知识更新率和执法证年审率达100%

五、全面落实政府信息公开

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全面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结合开发区实际,编制《信息公开目录》和《信息公开指南》,通过周村区人民政府网站以及电视、报刊、公开宣传栏等多种渠道,及时公开政府机构职能、发展目标规划、财务收支、土地利用及管理、政策信息、统计数据、工作动态等情况,提高了政府工作透明度。年内,主动依法公开规范性文件82条、政府信息134条,依托周村民声网、民生热线等平台,答复和回应公众关心关切的政府信息58条。

六、加强行政行为监督

一是行政调解法制化。建立健全综治委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定期会商制度、信息通报制度、联络员制度和工作评价机制,形成分工协作、齐抓共管、整体推进的生动局面。16个村均建立司法调解室,并规范运行管理,实现制度上墙;举办村级人民调解员培训班,调解工作实行周调度、月交流;全面推行村干部、党员、村民代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制度,192名人员认领“村民调解”岗位,累计排查调解矛盾纠纷72起,为群众解决困难问题181件。二是依法规范行政复议、行政应诉。严格执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法治化程序,配合上级复议机关做好相关案件办理,及时报送行政应诉统计报表和情况分析报告,全年无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发生。

七、落实法治政府建设整改

及时提交法治政府建设整改报告,并依法向社会进行公开,通过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加强相关问题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