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区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第142095号
提案的答复
农工党周村区基层委员会:
您提出的《关于完善我区生态环境治理体系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区生态环境分局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绿色发展理念,落实国家、省、市生态环保工作战略部署,奋勇担当、攻坚克难,不断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完善提升,全力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一、坚持依法依规,提高公众参与度。一方面扎实开展项目受理后、审批前两次依法公示。严格遵守《生态环境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程序规定》《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遵循依法、有序、公开、便利原则,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受理后、审批前,通过周村区政府网站开展2次社会公开,公开期限分别为10(5)个工作日、5(5)个工作日,明确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鼓励群众通过信函、来电、电子邮件、现场来访等方式参与环境影响评价。一方面督促建设单位做好两次依法公示。开展公众参与说明内容和格式、公众参与程序规范性审查,要求建设单位将环境影响报告书上报审批前开展两次公示,在确定环评报告书编制单位后通过网络平台开展第一次公示,环评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形成后通过网络平台、报纸、公告张贴等3种渠道同步开展第二次公示,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其中报纸渠道公开不少于2次,且每次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对发现未充分征求意见的,退回报告书,责成重新征求意见。同时,鼓励建设单位借助广播、电视、微信、微博新媒体方式,持续拓宽群众参与渠道和范围。
二、坚持高效监管,推动公众意见透明化。一方面着力强化意见梳理分析。对建设项目环评报告书(表)2次公开期间收集的公众意见,认真梳理、及时研究、合理参考,最终依照法律法规、标准和技术规范等完成审批;督促建设单位对网络平台、报纸、公告张贴等3种渠道接收的公众意见进行整理,借助专业单位进行专业分析后,提出采纳或者不采纳的建议,对未采纳的公众意见,做好解释说明,确保群众意见“事事有回音”。一方面充分发挥专家智库作用。对群众反映问题较多或环境风险较大的项目,从省专家库聘请专家进行项目评审,并提出权威性和科学性的修改建议,指导建设单位或者环评公司进行修改完善,同时对群众提出问题和环境风险进行跟踪监控,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控制环境风险。
三、坚持法制思维,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一是推进执法队伍专业化建设,严格落实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组织执法人员进行岗位培训,持续开展执法大练兵活动,注重实战练兵,积极培养执法专业人才,全面提升执法人员素质和业务水平。二是推进执法装备现代化建设,积极推动执法装备标准化建设,加强新技术、新装备应用,加快补齐硬件短板,进一步提升执法装备水平。三是推进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进一步调整优化执法方式,坚持执法和服务并重,深入开展入企帮扶活动,扎实开展行政指导工作。强化执法监督,严格规范执法行为,全面提高生态环境执法效能水平。
下一步,区生态环境分局将持续加大工作力度,不断探索拓宽群众参与环境影响评价途径,提升执法队伍专业化、现代化、规范化水平,全力保障公众环境保护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服务经济绿色高质量发展。
淄博市生态环境局周村分局
2023年7月25日
联系人:李丹
联系电话:6458010
抄送: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协提案工作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