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淄博市新培养新引进正高级专技人才补贴一次性告知清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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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6004220414L/2022-None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2-12-19 | 发布机构: | 周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1、发放范围和条件
2022年7月26日(含)后,我区企业(含中央、省属驻淄企业及企业化运营的民办非企业,下同)新培养和从市外全职新引进、事业单位从市外全职新引进的正高级专业技术人才,自取得职称资格之日起,按规定在新培养或全职新引进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费1年及以上。
(一)新培养,是指在我区企业工作期间,按规定缴纳社保(获取正高职称前2年须在淄连续缴纳社保,对有重大贡献的实行“一事一议”),由淄博市推荐参评或由人社部授权我市企业(行业主管部门)自主评审取得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才。
(二)新引进,是指首次来区企事业单位全职工作并按规定缴纳社保(新引进前2年内无在淄缴纳社保记录),正高级职称由淄博市行政区划外推荐参评或由人社部授权淄博市行政区划外企业(行业主管部门)自主评审取得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才。
(三)正高级专技人才企业自主评审,是指评审单位(行业主管部门)由国家人社部授权并备案,评审通过后,在我区单位全职工作(获取正高职称前2年须在淄连续缴纳社保),工资等基本生活待遇在本单位发放并按规定缴纳社保的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才。
2、 补贴标准和资金渠道
符合条件的正高级专业技术人才,一次性给予10万元支持。
3、补贴发放流程
(一)新培养的正高级专业技术人才
政策找人。市人社局在接到公布文件后,通过“无形认证”方式确定补贴人员和补贴金额,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的,资金到位后,将补贴资金拨付至专业技术人才社保卡金融账户。
个人申请。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人才,也可通过以下两种方式自主申请:(1)网上申请。申请人通过淄博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淄博百事通人才管理服务系统”向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提出申请。(2)现场申请。符合条件人员可到区公共就业和人才中心(市民之家308室)现场办理。市、区县人社局通过信息共享,查询缴纳社会保险等情况(无法查询的,须由申请人提供)。企业自主评审的单位还需提供国家人社部授权文件(含评审年度)、企业公布文件、职称证书和工资等生活待遇在我区发放的证明。
(二)新引进的正高级专业技术人才
政策找人。事业、企业全职调入人员,在新引进人才行政关系、社保关系办理转结后,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的,资金到位后,将补贴资金拨付至专业技术人才社保卡金融账户。也可实行网上申请或现场申请。具体方式和资金发放流程同上。
同一人员不重复享受。凡领取补贴在淄工作不满5年离职的,由所在企事业单位负责追回补贴资金。
4、联系方式
联系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吕迎秋
联系电话:0533-61811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