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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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6004220414L/2024-5481784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4-09-23 | 发布机构: | 周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一、事项名称
小微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
二、政策内容及补贴标准
对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在当地为其缴纳职工社会保险的小微企业,按其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最长不超过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不包括个人应缴纳的部分)。
三、享受条件
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四、办理依据
(一)《关于印发〈淄博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淄财社〔2019〕22号);
(二)《关于印发淄博市应对疫情落实稳就业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淄人社字〔2020〕41号)。
五、所需材料
(一)填报《小微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申领表》;
(二)金融机构代发工资的回单明细扫描件;
(三)《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信息)扫描件;
(四)毕业生证书扫描件;
(五)《用人单位申报社保补贴诚信承诺书》扫描件。
六、办理流程
(一)申请
单位通过线上线下渠道提交补贴申报业务申请。
(二)受理办结
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工作人员对提交的业务申请依托省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信息系统、社保、医保和备案系统,结合大数据比对和部门核查进行审核办理。
七、申报方式
(一)邮箱受理:将所需材料提报至zcqjyk@126.com(邮件需要标注企业名称);
(二)现场受理:将以上材料纸质版,经单位盖章后,连同申领表的电子版报送至周村区市民之家308室(周村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八、办理期限
随时受理
九、咨询电话
联系电话:0533-61957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