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村区统计局
标题: 周村区统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00433186X/2022-None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22-01-24 发布机构: 周村区统计局

周村区统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2-0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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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全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发布的有关规定》(国办公开办函201951 号)的要求和区政府工作部署,编制周村区统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周村区统计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相关要求,在区委、政府工作的正确领导下,以宪法为核心,按照公开、公正、规范、高效、便民的基本要求,坚持依法行政、依法统计,不断健全和完善工作机制,进一步深化信息公开力度,确保及时准确发布统计数据,为社会提供方便、快捷的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动公开情况。我局建立完备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通过领导小组不断推动政务公开工作的开展。截至1231日,我局通过淄博市周村区统计局微信公众号发布动态信息69条;通过市局内网公开区县工作信息50条;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更新政府信息70余条,内容包含机构职能、业务培训、政府会议、统计信息、执法信息、生产总值核算结果、法治政府建设年报、三公经费预决算等各类信息,极大提高了我局政务信息的透明度。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1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较上一年有所减少。

(三)是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我局安排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发布与管理,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范围与原则、工作流程,通过政府网站精准推送政府信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并在微信公众平台设立智能查询入口,在应公开尽公开的同时,也确保落实保密审查制度。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我局积极配合区政务公开办工作,进一步优化政府网站、融公开平台、微信公众号等平台的功能和栏目设置,方便群众查询相关信息。

(五)监督保障情况。成立政务公开领导小组,采用定期与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监督,组织相关人员开展政务公开培训,确保工作完善落实。

(六)社会评议、考核情况。举办“统计开放日”活动,走进群众、听取意见,更好的使统计工作为人民服务。把监督评议、网络评议纳入日常工作,实行动态管理,设立投诉举报电话、邮箱,并在周村区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中对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评议。2021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考核成绩为“合格”等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

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 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

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

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认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主动公开的信息内容还不够完善,不够全面,部分信息的公开还不够及时。二是相关工作人员业务能力有待加强。三是信息公开形式缺乏创新。针对这些问题,下一步我局将认真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一是坚定不移地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其作为服务社会、服务群众的重要途径,与统计局各个科室的具体工作结合起来,能够应公开尽公开,做到机构健全、制度完善、责任到人。二是深入学习。加强对《条例》的学习,增强公开意识,增进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进一步提高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自觉性。三是提升创新意识,优化政府信息公开质量,使公开形势更加多样化,深入人心,从而提高信息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本年度本机关答复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取任何费用。

2.本年度未收到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

3.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11日起至20211231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