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村区统计违法举报渠道
时间:2024-08-07
举报电话:6195418
举报邮箱:zcqtjjhsk@zb.shandong.cn
通信地址:淄博市周村区新建东路201号周村区统计局统计执法科
时间:2024-08-07
举报电话:6195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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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地址:淄博市周村区新建东路201号周村区统计局统计执法科
2024年全年周村区生产总值 初步核算结果 | 2025-02-06 |
周村区统计局2024年度行政执法统计年报 | 2025-01-26 |
周村区统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2025-01-17 |
周村区统计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 2025-01-06 |
2024年前三季度周村区生产总值初步核算结果 | 2024-11-01 |
2023年度淄博市周村区统计局单位决算公开 | 2024-09-04 |
2023年度淄博市周村区统计局部门决算公开 | 2024-09-04 |
统计违法举报渠道 | 2024-08-12 |
周村区统计违法举报渠道 | 2024-08-07 |
2024年上半年周村区生产总值初步核算结果 | 2024-08-05 |
时间:2025-01-17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周村区统计局联系(地址:周村区政务中心201号综合楼;邮编:255300;电话0533-6195557;电子邮箱:tj370306@zb.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周村区统计局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持续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和信息化水平,助力打造法治政府、效能政府、数字政府,为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市建设作出新贡献。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1.主动公开方面。我局建立完备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通过领导小组不断推动政务公开工作的开展。截至12月31日,我局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更新政府信息16条,内容包含统计公报、执法信息、生产总值核算结果、法治政府建设年报、三公经费预决算、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等各类信息,极大提高了我局政务信息的透明度。
2.依申请公开方面。2024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与上一年持平。
3.政府信息管理方面。我局安排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发布与管理,严格按照“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到人”的工作机制,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通过政府网站精准推送政府信息。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我局积极配合区政务公开办工作,及时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各版块内容更新和信息上传。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充分利用政府网站、融公开平台等平台的功能和栏目设置,方便群众查询相关信息,在应公开尽公开的同时,也确保落实保密审查制度。
5.监督保障方面。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常态化监管,采用定期与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监督,并组织相关人员开展政务公开培训,确保工作完善落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 、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 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 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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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 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 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 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认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性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主动向社会公开信息的领域有待于进一步拓展。三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不够深入与新颖。针对这些问题,我局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了改进:一是坚定不移地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规范并充实公开内容,突出热点、重点问题,把群众最关心的事项作为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切实发挥好信息公开平台的桥梁作用,把其作为服务社会、服务群众的重要途径。二是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制度,与我局各个科室加强沟通交流,使政府公开与具体业务工作结合起来,拓宽公开领域,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应上网尽上网。三是紧紧围绕信息公开工作,多渠道、多形式的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优化公开质量,为社会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政府信息公开服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2024年不存在收取信息处理费用的情况。
2.2024年未收到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事项。
3.在2024年目录梳理工作的基础上,围绕我局重点工作任务,继续提高政务公开标准,严格执行政务公开各项制度,提高发布信息的质量,细化公开内容和公开标准,确保相关信息及时完整发布。
时间:2024-01-30
周村区统计局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要求,周村区统计局高度重视,认真汇总整理2023年以来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形成年度报告。现将2023年政务公开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周村区统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区委区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安排,把政务公开服务工作纳入重要的议事日程,按照公开、公正、规范、高效、廉政、勤政的基本要求坚持依法公开、及时公开。不断健全和完善工作机制,深化信息公开力度,确保及时准确发布统计数据。
(一)主动公开情况。我局持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不断推动政务公开工作依法、有序开展。截至12月31日,我局通过“淄博市周村区统计局”微信公众号发布动态信息134条同比增长52.3%;通过市局内网公开区县工作信息44条,同比增长100.0%;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更新政府信息40条,内容包含统计公报、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执法信息、法治政府建设年报、三公经费预决算、培训会议、等各类信息,全局政务公开工作有序推进。
(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3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与上一年持平。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我局安排一名正式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发布与管理,严格按照“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到人”的工作机制,定时通过政府网站精准推送政府信息,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我局及时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各版块内容更新和信息上传,利用微信公众号等平台的功能和栏目设置,设立智能查询入口,方便群众查询相关信息,并严格落实保密审查制度。
(五)监督保障情况。严格落实上级有关政务公开的文件要求,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局常态化监管,定期抽查,并组织相关人员加强业务学习,切实提升工作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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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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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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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 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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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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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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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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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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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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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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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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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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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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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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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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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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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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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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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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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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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1. 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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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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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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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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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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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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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 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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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 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 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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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主要问题:一是政务公开的内容和形式需进一步优化;二是有关工作人员业务能力需进一步加强;三是局政务公开管理制度需进一步完善。
针对这些问题,下一步我局将认真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强《条例》的学习领会,提高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二是进一步规范、优化依申请公开的处理流程,增加受理渠道,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服务工作。三是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与日常业务工作紧密结合,确保及时公开。四是对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规范保密审查程序和申请公开程序,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既定工作程序高效运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2023年未收到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
2.2023年不存在收取信息处理费用的情况。
3.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时间:2023-01-3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的要求,编制周村区统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周村区统计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区委区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安排,坚持以宪法为核心,准确把握政务公开工作的职责定位,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服务作用,做到依法行政、依法统计,不断健全和完善工作机制,深化信息公开力度,确保及时准确发布统计数据。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动公开情况。我局建立完备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通过领导小组不断推动政务公开工作的开展。截至12月31日,我局通过“淄博市周村区统计局”微信公众号发布动态信息88条;通过市局内网公开区县工作信息22条;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更新政府信息45条,内容包含统计公报、执法信息、生产总值核算结果、法治政府建设年报、三公经费预决算、培训会议、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等各类信息,极大提高了我局政务信息的透明度。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2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与上一年持平。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我局安排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发布与管理,严格按照“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到人”的工作机制,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通过政府网站精准推送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我局积极配合区政务公开办工作,及时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各版块内容更新和信息上传。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等平台的功能和栏目设置,设立智能查询入口,方便群众查询相关信息,在应公开尽公开的同时,也确保落实保密审查制度。
(五)监督保障情况。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常态化监管,采用定期与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监督,并组织相关人员开展政务公开培训,确保工作完善落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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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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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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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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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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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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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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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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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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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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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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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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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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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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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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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 不计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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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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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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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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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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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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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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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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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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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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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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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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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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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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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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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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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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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1. 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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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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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 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 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 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认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性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主动向社会公开信息的领域有待于进一步拓展。三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不够深入与新颖。针对这些问题,下一步我局将认真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一是坚定不移地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规范并充实公开内容,突出热点、重点问题,把群众最关心的事项作为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切实发挥好信息公开平台的桥梁作用,把其作为服务社会、服务群众的重要途径。二是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制度,与统计局各个科室加强沟通交流,使政府公开与具体业务工作结合起来,拓宽公开领域,做到应公开尽公开。三是紧紧围绕信息公开工作,多渠道、多形式的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优化公开质量,为社会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政府信息公开服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2022年未收到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
2.2022年不存在收取信息处理费用的情况。
3.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时间:2022-01-2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全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发布的有关规定》(国办公开办函〔2019〕51 号)的要求和区政府工作部署,编制周村区统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周村区统计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相关要求,在区委、政府工作的正确领导下,以宪法为核心,按照公开、公正、规范、高效、便民的基本要求,坚持依法行政、依法统计,不断健全和完善工作机制,进一步深化信息公开力度,确保及时准确发布统计数据,为社会提供方便、快捷的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动公开情况。我局建立完备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通过领导小组不断推动政务公开工作的开展。截至12月31日,我局通过淄博市周村区统计局微信公众号发布动态信息69条;通过市局内网公开区县工作信息50条;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更新政府信息70余条,内容包含机构职能、业务培训、政府会议、统计信息、执法信息、生产总值核算结果、法治政府建设年报、三公经费预决算等各类信息,极大提高了我局政务信息的透明度。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1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较上一年有所减少。
(三)是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我局安排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发布与管理,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范围与原则、工作流程,通过政府网站精准推送政府信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并在微信公众平台设立智能查询入口,在应公开尽公开的同时,也确保落实保密审查制度。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我局积极配合区政务公开办工作,进一步优化政府网站、融公开平台、微信公众号等平台的功能和栏目设置,方便群众查询相关信息。
(五)监督保障情况。成立政务公开领导小组,采用定期与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监督,组织相关人员开展政务公开培训,确保工作完善落实。
(六)社会评议、考核情况。举办“统计开放日”活动,走进群众、听取意见,更好的使统计工作为人民服务。把监督评议、网络评议纳入日常工作,实行动态管理,设立投诉举报电话、邮箱,并在周村区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中对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评议。2021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考核成绩为“合格”等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1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 、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 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 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 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 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认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主动公开的信息内容还不够完善,不够全面,部分信息的公开还不够及时。二是相关工作人员业务能力有待加强。三是信息公开形式缺乏创新。针对这些问题,下一步我局将认真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一是坚定不移地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其作为服务社会、服务群众的重要途径,与统计局各个科室的具体工作结合起来,能够应公开尽公开,做到机构健全、制度完善、责任到人。二是深入学习。加强对《条例》的学习,增强公开意识,增进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进一步提高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自觉性。三是提升创新意识,优化政府信息公开质量,使公开形势更加多样化,深入人心,从而提高信息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本年度本机关答复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未取任何费用。
2.本年度未收到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
3.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时间:2021-01-2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特向社会公布2020年度周村区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周村区统计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相关要求,严格按照区政府工作部署落实,狠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依法行政、依法统计,不断健全和完善工作机制,进一步深化信息公开力度,确保及时准确发布统计信息,使政务公开工作迈上新台阶。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是主动公开情况。截至12月31日,我局通过淄博市周村区统计局微信公众号发布动态信息59条;通过市局内网公开区县工作信息51条;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0余条,内容包含业务培训、数据核查、人口普查工作完成情况、执法信息、生产总值核算结果、三公经费预决算等各类信息,极大提高了我局政务信息的透明度。我局没有人大代表、政协提案办理的相关工作。
二是依申请公开情况。2020年我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项,均已按时完成办结。我局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
三是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我局安排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发布与管理,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范围与原则、工作流程,通过政府网站,依法、准确、及时公开政府信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在应公开尽公开的同时,确保落实保密审查制度。
四是平台建设情况。我局积极配合区政务公开办工作,进一步优化融公开平台功能和栏目设置,方便群众查询相关信息。
五是监督保障情况。成立政务公开领导小组,采用定期与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监督,组织相关人员开展政务公开培训4次,确保工作完善落实。
六是社会评议、考核情况。举办“统计开放日”活动,通过活动让群众更加了解统计法、统计制度等相关的政策,听取意见建议,更好的使统计工作为人民服务。把监督评议、网络评议纳入日常工作,实行动态管理,设立投诉举报电话、邮箱,并在周村区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中对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评议。2020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考核成绩为“合格”等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 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7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1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 然 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 公益 组织 |
法律 服务 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3 |
0 |
0 |
0 |
0 |
0 |
3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3 |
0 |
0 |
0 |
0 |
0 |
3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3 |
0 |
0 |
0 |
0 |
0 |
3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 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 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 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不强,对一些有时间要求的信息报送更新不及时。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力度不够。三是信息公开形式缺乏创新。
下一步打算:一是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及时更新公开信息,确保信息时效性。二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宣传力度,强化统计宣传,提高社会公众对统计工作和统计数据和认知度。三是提升创新意识,优化政府信息公开质量,使公开形势更加多样化,更加深入人心,从而提高信息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时间:2020-01-30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根据区委区政府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将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单位的重要工作议事日程,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一系列公开办事制度和内务管理制度,对公开范围、程序、时限等进行了明确规定,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确保各成员各司其职、各尽其能,共同深化政务公开工作。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是着力做好国务院确定的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做到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二是及时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业务类信息和人事任免类信息,公开方式主要有:1、上墙公开。主要公开了科室、工作人员职责及办公具体地点等。 2、张榜公开。如干部职工的考勤考核、工资晋级、评先评优、党费收缴都是采用张榜公布的形式,来实现管理工作透明、公开、公正。3、会议公开。如财务收支情况、有关工作执行和督查情况、每月重点工作安排及完成情况讲评等等,都是采用班子成员会、干部职工大会等会议形式进行汇报、商议、讨论公开。4、网上公开。如机构职能、内设机构、办公场所、电话、工作动态等在区政务网及统计信息网予以公布。5、书刊公开。每月发放统计月报140余本。三是依申请公开情况。截至2019年底,接到信息公开申请1次,按时、按要求予以接洽办理。2019年度未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和行政诉讼案;未收到各类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申诉案(包括信访及举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 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10 |
3430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 |
0 |
0 |
0 |
0 |
|
1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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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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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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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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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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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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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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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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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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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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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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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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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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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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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七)总计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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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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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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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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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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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未审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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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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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未审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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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区政府的相关要求,对政府信息实行了及时、有效公开。但还存在着不规范、内容不健全、公开不及时等问题,针对不足,我局将进一步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强化措施,增强实效,保障信息公开内容的及时充实和更新;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全局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自觉支持、参与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时间:2019-03-29
2018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根据区委区政府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围绕年初提出的各项工作目标,加强组织协调,完善体制机制,狠抓责任落实,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项工作均得到顺利开展。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基本情况
成立了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长为成员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确保局长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督促、促协调、保落实。将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单位的重要工作议事日程,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一系列公开办事制度和内务管理制度,对公开范围、程序、时限等进行了明确规定,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确保各成员各司其职、各尽其能,共同深化政务公开工作。
二、规范性文件公开推进情况
着力做好国务院确定的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做到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
三、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情况
2018年,根据省、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全省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工作要求和去信息中心要求,我局分专业、分职责编制了《周村区统计局政务信息资源目录》,并及时上传,服务民生。
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及时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业务类信息和人事任免类信息,公开方式主要有:一是上墙公开。主要公开了科室、工作人员职责及办公具体地点等。 二是张榜公开。如干部职工的考勤考核、工资晋级、评先评优、党费收缴都是采用张榜公布的形式,来实现管理工作透明、公开、公正。三是会议公开。如财务收支情况、有关工作执行和督查情况、每月重点工作安排及完成情况讲评等等,都是采用班子成员会、干部职工大会等会议形式进行汇报、商议、讨论公开。四是网上公开。如机构职能、内设机构、办公场所、电话、工作动态等在区政务网及统计信息网予以公布。五是书刊公开。每月发放统计月报140余本,2018年7月发放《2017年周村统计年鉴》200余本。
五、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截至2018年底,接到青龙镇村民提出的信息公开申请2次,均按时、按要求予以接洽办理。2018年度未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和行政诉讼案;未收到各类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申诉案(包括信访及举报)。
2018年2月21日
时间:2018-02-28
2017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根据区委区政府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围绕年初提出的各项工作目标,加强组织协调,完善体制机制,狠抓责任落实,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项工作均得到顺利开展。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基本情况
成立了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长为成员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确保局长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督促、促协调、保落实。将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单位的重要工作议事日程,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一系列公开办事制度和内务管理制度,对公开范围、程序、时限等进行了明确规定,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确保各成员各司其职、各尽其能,共同深化政务公开工作。
二、规范性文件公开推进情况
着力做好国务院确定的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做到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
三、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情况
2017年,根据省、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全省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工作要求和去信息中心要求,我局分专业、分职责编制了《周村区统计局政务信息资源目录》,并及时上传,服务民生。
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及时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业务类信息和人事任免类信息,公开方式主要有:一是上墙公开。主要公开了科室、工作人员职责及办公具体地点等。 二是张榜公开。如干部职工的考勤考核、工资晋级、评先评优、职称评定、捐款捐物、党费收缴、都是采用张榜公布的形式,来实现管理工作透明、公开、公正。三是会议公开。如财务收支情况、有关工作执行和督查情况、每月重点工作安排及完成情况讲评等等,都是采用班子成员会、干部职工大会等会议形式进行汇报、商议、讨论公开。四是网上公开。如机构职能、内设机构、办公场所、电话、工作动态等在区政务网及统计信息网予以公布。五是书刊公开。每月发放统计月报120余本,2017年6月发放《2016年周村统计年鉴》100余本。
五、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截至2017年底,未接到任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信息公开申请。2017年度未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和行政诉讼案;未收到各类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申诉案(包括信访及举报)。
2017年12月25日
时间:2017-03-13
周村区统计局
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区政府办公室通知要求,特编制区统计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复议及提起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推进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11个方面。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6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根据区委区政府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围绕年初提出的各项工作目标,加强组织协调,完善体制机制,狠抓责任落实,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项工作均得到顺利开展。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基本情况
成立了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副局长、总统计师任副组长,各科室长为成员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确保局长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督促、促协调、保落实。将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单位的重要工作议事日程,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一系列公开办事制度和内务管理制度,对公开范围、程序、时限等进行了明确规定,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确保各成员各司其职、各尽其能,共同深化政务公开工作。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积极发布统计数据信息回应社会关切问题,全年共在媒体报刊发布稿件4篇,以电话等其他方式回应解读15次。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着力做好国务院确定的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做到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
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2016年1月1日到2016年底,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3条。其中:业务类信息104条,占92%;人事任免类等信息9条,占8%。
政府信息公开方式主要有:一是上墙公开。主要公开了科室、工作人员职责及办公具体地点等。 二是张榜公开。如干部职工的考勤考核、工资晋级、评先评优、职称评定、捐款捐物、党费收缴、都是采用张榜公布的形式,来实现管理工作透明、公开、公正。三是会议公开。如财务收支情况、有关工作执行和督查情况、每月重点工作安排及完成情况讲评等等,都是采用班子成员会、干部职工大会等会议形式进行汇报、商议、讨论公开。四是网上公开。如机构职能、内设机构、办公场所、电话、工作动态等在区政务网及统计信息网予以公布。五是书刊公开。每月发放全区经济发展主要指标数据完成情况快报、统计月报140余本,2016年6月发布《2015年周村统计公报》、《2015年周村统计年鉴》。
六、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截至2016年底,未接到任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信息公开申请。
七、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没有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支出费用;没有发生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情况。
八、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16年度未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和行政诉讼案;未收到各类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申诉案(包括信访及举报)。
九、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建立了完善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按照相关保密要求对预公开信息进行分级审查。对局信息公开保密工作,局党组领导高度重视,积极安排部署,并进行了认真自查,确保了信息公开工作的保密安全。通过审查及实时监督,截至目前,在我局对外公开的政府信息中未发现涉密信息。
十、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推进和落实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积极利用上墙公开、张榜公开、统计信息网等多种形式,及时将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职能、人员配备、办公场所、联系电话、工作动态等信息予以公开。
十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改进措施
(一)主要问题
一是政务信息公开的方式还比较单一。我们主要通过网站和公开栏等公开政府信息。二是统计工作任务较多,在一
定程度上存在着信息分类不明、公开不够及时等问题。
(二)改进措施
一是加强基础性工作。进一步做好部门网站建设,打造好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载体。二是继续建立和完善政务信息工作制度,确定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三是进一步扩大政务公开范围,及时更新政务公开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四是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的发布,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络等信息平台,多渠道扩大群众获取政务信息公开面,确保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2017年3月7日
时间:2016-03-3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区政府办公室通知要求,特编制区统计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复议及提起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推进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11个方面。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5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根据区委区政府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围绕年初提出的各项工作目标,加强组织协调,完善体制机制,狠抓责任落实,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项工作均得到顺利开展。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基本情况
成立了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副局长、总统计师任副组长,各科室长为成员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确保局长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督促、促协调、保落实。将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单位的重要工作议事日程,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一系列公开办事制度和内务管理制度,对公开范围、程序、时限等进行了明确规定,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确保各成员各司其职、各尽其能,共同深化政务公开工作。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积极发布统计数据信息回应社会关切问题,全年共在媒体报刊发布稿件2篇,以电话等其他方式回应解读11次。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着力做好国务院确定的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做到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
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2015年1月1日到2015年底,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9条。其中:业务类信息91条,占91%;人事任免类等信息8条,占8%。
政府信息公开方式主要有:一是上墙公开。主要公开了科室、工作人员职责及办公具体地点等。 二是张榜公开。如干部职工的考勤考核、工资晋级、评先评优、职称评定、捐款捐物、党费收缴、都是采用张榜公布的形式,来实现管理工作透明、公开、公正。三是会议公开。如财务收支情况、有关工作执行和督查情况、每月重点工作安排及完成情况讲评等等,都是采用班子成员会、干部职工大会等会议形式进行汇报、商议、讨论公开。四是网上公开。如机构职能、内设机构、办公场所、电话、工作动态等在区政务网及统计信息网予以公布。五是书刊公开。每月发放全区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统计月报140余本,2015年6月发布《2014年周村统计公报》、《2014年周村统计年鉴》,2015年8月发布《周村区第三次经济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六、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截至2015年底,未接到任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信息公开申请。
七、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年,没有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支出费用;没有发生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情况。
八、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15年度未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和行政诉讼案;未收到各类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申诉案(包括信访及举报)。
九、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建立了完善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按照相关保密要求对预公开信息进行分级审查。对局信息公开保密工作,局党组领导高度重视,积极安排部署,并进行了认真自查,确保了信息公开工作的保密安全。通过审查及实时监督,截至目前,在我局对外公开的政府信息中未发现涉密信息。
十、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推进和落实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积极利用上墙公开、张榜公开、统计信息网等多种形式,及时将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职能、人员配备、办公场所、联系电话、工作动态等信息予以公开。
十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改进措施
(一)主要问题
一是政务信息公开的方式还比较单一。我们主要通过网站和公开栏等公开政府信息。二是统计工作任务较多,在一
定程度上存在着信息分类不明、公开不够及时等问题。
(二)改进措施
一是加强基础性工作。进一步做好部门网站建设,打造好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载体。二是继续建立和完善政务信息工作制度,确定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三是进一步扩大政务公开范围,及时更新政务公开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四是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的发布,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络等信息平台,多渠道扩大群众获取政务信息公开面,确保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2016年2月17日
时间:2015-11-1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区政府办公室通知要求,特编制区统计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复议及提起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推进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十个方面。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4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根据区委区政府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围绕年初提出的各项工作目标,加强组织协调,完善体制机制,狠抓责任落实,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项工作均得到顺利开展。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基本情况
成立了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副局长、总统计师任副组长,各科室长为成员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确保局长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督促、促协调、保落实。将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单位的重要工作议事日程,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一系列公开办事制度和内务管理制度,对公开范围、程序、时限等进行了明确规定,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确保各成员各司其职、各尽其能,共同深化政务公开工作。
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着力做好国务院确定的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做到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
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2014年1月1日到2014年底,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8条。其中:业务类信息87条,占88.78%;人事任免类等信息11条,占11.22%。
政府信息公开方式主要有:一是上墙公开。主要公开了科室、工作人员职责及办公具体地点等。 二是张榜公开。如干部职工的考勤考核、工资晋级、评先评优、职称评定、捐款捐物、党费收缴、都是采用张榜公布的形式,来实现管理工作透明、公开、公正。三是会议公开。如财务收支情况、有关工作执行和督查情况、每月重点工作安排及完成情况讲评等等,都是采用班子成员会、干部职工大会等会议形式进行汇报、商议、讨论公开。四是网上公开。如机构职能、内设机构、办公场所、电话、工作动态等在区政务网及统计信息网予以公布。五是书刊公开。每月发放统计月报140余本,2014年6月发放《2013年周村统计年鉴》300余本。
五、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截至2013年底,未接到任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信息公开申请。
六、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4年,没有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支出费用;没有发生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情况。
七、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14年度未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和行政诉讼案;未收到各类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申诉案(包括信访及举报)。
八、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建立了完善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按照相关保密要求对预公开信息进行分级审查。对局信息公开保密工作,局党组领导高度重视,积极安排部署,并进行了认真自查,确保了信息公开工作的保密安全。通过审查及实时监督,截至目前,在我局对外公开的政府信息中未发现涉密信息。
九、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推进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积极利用上墙公开、张榜公开、统计信息网等多种形式,及时将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职能、人员配备、办公场所、联系电话、工作动态等信息予以公开。
十、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改进措施
(一)主要问题
一是政务信息公开的方式还比较单一。我们主要通过网站和公开栏等公开政府信息。二是统计工作任务较多,在一
定程度上存在着信息分类不明、公开不够及时等问题。
(二)改进措施
一是加强基础性工作。进一步做好部门网站建设,打造好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载体。二是继续建立和完善政务信息工作制度,确定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三是进一步扩大政务公开范围,及时更新政务公开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四是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的发布,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络等信息平台,多渠道扩大群众获取政务信息公开面,确保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2015年1月21日
时间:2013-09-1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区政府办公室通知要求,特编制区统计局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复议及提起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推进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九个方面。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2年1月1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2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根据区委区政府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围绕年初提出的各项工作目标,加强组织协调,完善体制机制,狠抓责任落实,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项工作均得到顺利开展。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基本情况
成立了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副局长、总统计师任副组长,各科室长为成员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确保局长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督促、促协调、保落实。将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单位的重要工作议事日程,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一系列公开办事制度和内务管理制度,对公开范围、程序、时限等进行了明确规定,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确保各成员各司其职、各尽其能,共同深化政务公开工作。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2012年1月1日到2012年底,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3条。其中:业务类信息71条,占85.54%;人事任免类等信息12条,占14.46%。
政府信息公开方式主要有:一是上墙公开。主要公开了科室、工作人员职责及办公具体地点等。二是张榜公开。如干部职工的考勤考核、工资晋级、评先评优、职称评定、捐款捐物、党费收缴、都是采用张榜公布的形式,来实现管理工作透明、公开、公正。三是会议公开。如财务收支情况、有关工作执行和督查情况、每月重点工作安排及完成情况讲评等等,都是采用班子成员会、干部职工大会等会议形式进行汇报、商议、讨论公开。四是网上公开。如机构职能、内设机构、办公场所、电话、工作动态等在区政务网及统计信息网予以公布。五是书刊公开。每月发放统计月报160余本,2012年6月发放《2011年周村统计年鉴》300余本。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截至2012年底,未接到任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信息公开申请。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2年,没有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支出费用;没有发生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情况。
六、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12年度未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和行政诉讼案;未收到各类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申诉案(包括信访及举报)。
七、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建立了完善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按照相关保密要求对预公开信息进行分级审查。同时,在接到区委区政府《关于对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工作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的通知》后,局党组领导高度重视,积极安排部署,对局信息公开保密工作情况进行了认真自查,确保了信息公开工作的保密安全。通过审查及实时监督,截至目前,在我局对外公开的政府信息中未发现涉密信息。
八、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推进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积极利用上墙公开、张榜公开、统计信息网等多种形式,及时将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职能、人员配备、办公场所、联系电话、工作动态等信息予以公开。
九、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改进措施
(一)主要问题
一是政务信息公开的方式还比较单一。我们主要通过网站和公开栏等公开政府信息。二是统计工作任务较多,在一
定程度上存在着信息分类不明、公开不够及时等问题。
(二)改进措施
一是加强基础性工作。进一步做好部门网站建设,打造好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载体。二是继续建立和完善政务信息工作制度,确定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三是进一步扩大政务公开范围,及时更新政务公开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四是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的发布,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络等信息平台,多渠道扩大群众获取政务信息公开面,确保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