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村区统计局
标题: 周村区统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00433186X/2024-5426966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1-30 发布机构: 周村区统计局

周村区统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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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村区统计局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要求,周村区统计局高度重视,认真汇总整理2023以来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形成年度报告。现将2023年政务公开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周村区统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区委区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安排,把政务公开服务工作纳入重要的议事日程,按照公开、公正、规范、高效、廉政、勤政的基本要求坚持依法公开、及时公开。不断健全和完善工作机制,深化信息公开力度,确保及时准确发布统计数据

(一)主动公开情况。我局持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不断推动政务公开工作依法、有序开展。截至1231日,我局通过淄博市周村区统计局微信公众号发布动态信息134同比增长52.3%;通过市局内网公开区县工作信息44同比增长100.0%;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更新政府信息40条,内容包含统计公报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执法信息法治政府建设年报、三公经费预决算、培训会议、等各类信息,全局政务公开工作有序推进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3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与上一年持平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我局安排一名正式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发布与管理严格按照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的工作机制,定时通过政府网站精准推送政府信息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我局及时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各版块内容更新和信息上传利用微信公众号等平台的功能和栏目设置,设立智能查询入口,方便群众查询相关信息并严格落实保密审查制度。

(五)监督保障情况。严格落实上级有关政务公开的文件要求,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常态化监管定期抽查,组织相关人员加强业务学习,切实提升工作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

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 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主要问题:一是政务公开的内容和形式需进一步优化;二是有关工作人员业务能力需进一步加强;三是局政务公开管理制度需进一步完善。

针对这些问题,下一步我局将认真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强《条例》的学习领会,提高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二是进一步规范、优化依申请公开的处理流程,增加受理渠道,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服务工作。是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与日常业务工作紧密结合,确保及时公开。四是对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规范保密审查程序和申请公开程序,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既定工作程序高效运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2023年未收到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

2.2023不存在收取信息处理费用的情况。

3.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311日至202312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