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村区统计局
标题: 周村区统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00433186X/2023-None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1-30 发布机构: 周村区统计局

周村区统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3-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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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的要求,编制周村区统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周村区统计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区委区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安排坚持以宪法为核心,准确把握政务公开工作的职责定位,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服务作用,做到依法行政、依法统计,不断健全和完善工作机制,深化信息公开力度,确保及时准确发布统计数据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动公开情况。我局建立完备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通过领导小组不断推动政务公开工作的开展。截至1231日,我局通过淄博市周村区统计局微信公众号发布动态信息88条;通过市局内网公开区县工作信息22条;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更新政府信息45条,内容包含统计公报、执法信息、生产总值核算结果、法治政府建设年报、三公经费预决算、培训会议、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等各类信息,极大提高了我局政务信息的透明度。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2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与上一年持平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我局安排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发布与管理严格按照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的工作机制,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通过政府网站精准推送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我局积极配合区政务公开办工作,及时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各版块内容更新和信息上传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等平台的功能和栏目设置,设立智能查询入口,方便群众查询相关信息在应公开尽公开的同时,也确保落实保密审查制度。

(五)监督保障情况。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常态化监管采用定期与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监督,组织相关人员开展政务公开培训,确保工作完善落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

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 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认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性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主动向社会公开信息的领域有待于进一步拓展。三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不够深入与新颖针对这些问题,下一步我局将认真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一是坚定不移地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规范并充实公开内容,突出热点、重点问题,把群众最关心的事项作为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切实发挥好信息公开平台的桥梁作用,把其作为服务社会、服务群众的重要途径二是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制度,与统计局各个科室加强沟通交流,使政府公开与具体业务工作结合起来,拓宽公开领域,做到应公开尽公开。三是紧紧围绕信息公开工作,多渠道、多形式的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优化公开质量,为社会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政府信息公开服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2022年未收到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

2.2022不存在收取信息处理费用的情况。

3.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211日至202212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