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统计局2021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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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00433186X/2021-None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1-06-01 | 发布机构: | 周村区统计局 |
关于印发《2021年周村区统计执法检查
工作计划》的通知
各镇、街道统计办公室,周村经济开发区产业发展促进部,区统计局各科室、区统计普查调查中心:
为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充分发挥统计执法监督作用,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扎实推进统计执法“双随机”检查工作,按照省统计局《关于做好2021年度统计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鲁统办字〔2021〕19号)和《2021年淄博市统计执法检查工作计划》,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检查范围
以全区联网直报单位为主,包括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限额以上批零住餐企业、规模以上服务业、部分重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和能源消耗企业等。
二、检查内容
1.调查对象依法提供统计资料情况;
2.调查对象依法建立原始记录、统计台账和统计资料管理制度情况;
3.调查对象依法为履行法定填报职责提供保障情况;
4.调查对象依法配合统计调查和统计监督情况。
三、检查方式及时间
在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随机抽取检查单位名单,于10月31日前完成检查,11月30日前汇总检查情况及执法案卷材料于报市统计执法监督局。
四、检查工作分工
统计执法科负责对全区统计执法检查工作进行组织协调、监督指导、案卷整理存档、公开检查情况。区局相关业务科室根据执法检查工作需要,选派业务骨干配合参加统计执法检查。
五、有关工作要求
1.严格执行《山东省统计局统计执法检查规范(试行)》等文件规定,确保统计执法检查各项任务程序合法、标准统一、过程严谨、结果可靠。
2.检查开始前及结束后,按照上级规定和相关部门要求,在相关平台,做好检查计划的登记备案、检查情况公开公示等。
3.对于地方、部门干预统计调查、执法检查、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按程序移交相关部门。
周村区统计局
2021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