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村区人民政府
| 标题: | 对检举统计弄虚作假行为的表彰奖励办事指南 | ||
|---|---|---|---|
| 索引号: | 00433186X/2019-None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19-10-16 | 发布机构: | 周村区统计局 |
一、 事项名称
对检举统计弄虚作假行为的表彰奖励
二、 办理机构
周村区统计局
三、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四、 法定时限
20个工作日
五、 承诺期限
1个工作日
六、 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八条:“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检举统计中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对检举有功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表彰和奖励。”
七、服务对象
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团法人、行政机关、其他组织
八、 受理条件
检举统计中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检举有功的。
九、 办理材料
相关证明(原件1份)
十、 咨询方式
窗口咨询、电话咨询
十一、办理地点
周村区新建东路228号市民之家二楼综合受理窗口
十二、办理时间
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1:30-5:00
十三、联系电话
0533-6195313
十四、收费标准
无收费
十五、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认定-办结
十六、法律救济
行政复议
部门:周村区人民政府复议办公室
地址:周村区新建东路201号区政务中心1号楼432室
电话:0533-6195859
行政诉讼
部门:周村区人民法院
地址:周村区凤鸣路与新建东路交叉路口东北150米
电话:0533-61656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