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村区统计局
标题: 对农业普查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办事指南
索引号: 00433186X/2019-None 文号:
发文日期: 2019-10-18 发布机构: 周村区统计局

对农业普查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办事指南

发布日期:2019-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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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事项名称

对农业普查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二、 办理机构

周村区统计局

三、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四、 法定时限

20个工作日

五、 承诺期限

1个工作日

六、 设定依据

《全国农业普查条例》第三十六条 对认真执行本条例,忠于职守,坚持原则,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奖励。 

七、 服务对象

自然人、社团法人、其他组织

八、 受理条件

各级推荐上报手续齐备

九、 办理材料

山东省农业普查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表(原件1份)

十、 咨询方式

窗口咨询、电话咨询

十一、办理地点

周村区新建东路228号市民之家二楼综合受理窗口

十二、办理时间

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1:30-5:00

十三、联系电话

0533-6195341

十四、收费标准

无收费

十五、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区级审查-上报审核-公示决定-办结

十六、法律救济

行政复议

部门:周村区人民政府复议办公室

地址:周村区新建东路201号区政务中心1号楼432室

电话:0533-6195859

行政诉讼

部门:周村区人民法院

地址:周村区凤鸣路与新建东路交叉路口东北150米

电话:0533-6165607

十七、流程图

 

 

 

 

 

 

 

 

 

 

 

 

 

 

 

 

 

 

 

 

附件

山东省农业普查先进集体审批表

呈报单位(盖章):                        

被推荐单位名称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先进事迹要点:

市或部门农业普查办公室推荐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省农业普查办公室、省统计局审批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山东省农业普查先进个人审批表

呈报单位(盖章):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现工作单位

 

联系电话

 

先进事迹要点: 

 

市或部门农业普查办公室推荐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省农业普查办公室、省统计局审批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