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村区人民政府
| 标题: | 统计信息咨询办事指南 | ||
|---|---|---|---|
| 索引号: | 00433186X/2019-None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19-10-18 | 发布机构: | 周村区统计局 |
一、 事项名称
统计信息咨询
二、 办理机构
周村区统计局办公室
三、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四、 法定时限
20个工作日
五、 承诺期限
1个工作日
六、 设定依据
1、《统计法》第二条:“统计的基本任务是对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进行统计调查、统计分析,提供统计资料和统计咨询意见,实行统计监督。第二十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和有关部门统计调查取得的统计资料,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应当及时公开,供社会公众查询。”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章公开的主题和范围第十三条“行政机关公开政府信息,采取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方式。”第四章依申请公开第二十七条“除行政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外以自己名义履行行政管理职能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部门(含本条例第十条第二款规定的派出机构、内设机构)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第二十八条“本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的行政机关应当建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渠道,为申请人依法申请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七、服务对象
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团法人、行政机关、其他组织
八、 申请条件
申请表信息要填写完备,未填写联系方式或联系方式有误造成申请无法正常回复的,由申请人负责。申请人对申请表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九、 办理材料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原件1份)
十、 咨询方式
窗口咨询、电话咨询
十一、办理地点
周村区新建东路228号市民之家二楼综合受理窗口
十二、办理时间
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1:30-5:00
十三、联系电话
0533-6195313
十四、收费标准
无收费
十五、办理流程
1、申请接收登记 2、办理依申请事项 3、答复申请人
十六、法律救济
行政复议
部门:周村区人民政府复议办公室
地址:周村区新建东路201号区政务中心1号楼432室
电话:0533-6195859
行政诉讼
部门:周村区人民法院
地址:周村区凤鸣路与新建东路交叉路口东北150米
电话:0533-6165607
十七、流程图
附件
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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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信息 |
公民 |
姓名 |
张三 |
工作单位 |
XX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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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件名称 |
身份证 |
证件号码 |
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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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地址 |
XX省XX市XX路XX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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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135****** |
邮政编码 |
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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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XX@qq.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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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
名 称 |
XX公司 |
组织机构 代码 |
91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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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 |
91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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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
李四 |
联系人 |
张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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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电话 |
1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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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邮箱 |
XX@qq.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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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签名或者盖章 |
张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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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时间 |
20XX年X月X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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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信息情况 |
所需信息内容描述 |
需要提供XX年山东省XX统计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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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 填 部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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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信息的信息索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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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信息的用途 |
用于课题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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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的指定提供方式 |
获取信息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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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 纸面 R 电子邮件 □ 光盘 □ 磁盘
(可多选) |
□邮寄 R快递 R 电子邮件 □传真 □自行领取/当场阅读、抄录 (可多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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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若本机关无法按照指定方式提供所需信息,也可接受其他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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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若是个人申请,填写公民申请人信息;若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填写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信息。信息要填写完整,不能有缺项。多选项可视情况,自行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