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村区人民政府
| 标题: | 周村区统计局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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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00433186X/2020-None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20-03-03 | 发布机构: | 周村区统计局 |
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区依法治区办:
2019年,我局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的总目标,结合全区统计工作实际情况,深入开展依法行政工作,全面推进我局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进程。根据区委、区政府《周村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和《中共周村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2019年工作要点》要求,我局对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进行认真自查总结,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一)健全工作机制。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成立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周村区统计局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明确了各科室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职责,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经办人员负责实施的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确保了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形成全员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局面。
(二)加强法治意识和法治能力培养。一是积极推动领导层面统计法规学习。区委、区政府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改革发展各项决策部署及《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和《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等重要文件,切实增强各级领导干部对防惩统计造假工作的自觉性、责任心和担当意识,提升全区各级领导干部对统计法的重视程度。二是全面提升统计系统干部职工普法能力水平。结合统计部门特点,印发《“谁执法谁普法”工作实施方案》《全员学法用法制度(试行)》,将普法宣传教育融入到执法、管理、服务全过程,建立全员学法用法制度,将中央关于防惩统计造假文件精神列为重点学习内容,积极组织系统专业人员参加上级举办的各种理论业务学习,通过开展业务轮讲、考试、执法专题培训等方式,切实增强统计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提升依法行政、依法统计能力,全年共组织开展统计法治专题培训500余人次。
(三)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年初制定《2019年度普法工作计划》和《普法责任清单》,以“七五”普法为契机,将统计法律法规宣传融入、渗透到日常统计工作管理和统计调查中,深入开展“统计服务进百企”行动,充分利用报刊、统计出版物、微信、短信平台、QQ群等媒介加强宣传,围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1%人口抽样调查、年报会、执法检查等形式,发放统计法律法规宣传资料、《统计法律法规读本》、《统计法律事务告知书》等。以“9.20”中国统计开放日、“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及“12·4”全国法制宣传日为载体,精心筹划,组织协调各镇办开展统计法制宣传活动,以开展统计法律法规咨询、悬挂统计宣传横幅等形式开展。印制发放《统计法律法规读本》400余本,告知企业瞒报虚报等违法行为违法成本,督促企业依法履行统计报表义务,切实提高报表源头数据质量。
二、不断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法制化
通过区政府网站公开《周村区统计局关于印发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通知》,大力推进三项制度建设,切实提高行政执法工作透明度,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全面落实重大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策程序,积极防范决策风险,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切实做到依法行政,为坚决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提供制度保障。
三、不断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
(一)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严格落实国家、省、市、区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要求,深入细致地梳理了我局近年来的文件。经梳理,我局无清理范围内的规范性文件。
(二)认真清理统计行政审批事项。依据《统计法》等有关的法律、法规,并结合我局实施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事项,最终确认保留的行政权力事项共12项,其中:行政许可0项、行政处罚2项、行政强制0项、行政征收0项、行政给付0项、行政检查4项、行政确认0项、行政裁决0项、其他行政权力1项、行政奖励1项。确认统计局主要工作职责和公共服务事项:根据《统计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统计局主要工作职责共13大项、32小项;公共服务4项。
(三)全面清理不符合统计法精神的文件和做法。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清理纠正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精神的文件和做法的通知》部署要求,全面清理纠正把统计机构作为地方目标完成责任单位、要求下级机构或调查对象按一定幅度报送数据、为各项评比、资格认定提供个体统计资料的文件和做法。在积极组织开展统计系统内部自查自纠工作的同时,争取区政府办向各有关部门转发了《关于全面清理纠正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精神的文件和做法的通知》,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清理纠正违反统计法精神的文件和做法专项活动,全区各相关部门认真落实工作要求,积极对照并反馈了自查自纠情况。
(四)落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印发《全面落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实施办法(试行)》,明确责任,落实分工,建立健全全过程质量管理和全员负责体系,把依法统计依法治统贯穿统计工作各个方面和各个环节,切实保障统计数据质量。
(五)建立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制度。印发《关于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制度的实施办法》要求,下发通知要求各镇办统计机构、局各专业科室全面、如实记录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情况,认真填写记录台账,每季度按上级要求汇总上报。
四、不断推进行政执法法治化
(一)扎实开展统计执法检查。按照管业务必须懂执法的要求,选派业务骨干积极参加省、市组织的统计执法培训,截止目前,我局已有3名工作人员考取国家统计执法证,行政执法证持证人员10人,实现全部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印发《统计执法“双随机”抽查办法(试行)》,创新统计管理方式,规范统计执法行为,11月份共对8家企业(项目)进行了统计执法检查工作,数据核查企业(项目)171家。
(二)印发《周村区统计局关于印发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通知》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切实做到依法行政。
(三)2019年没有行政处罚案件,未出现在年度行政执法工作中游重大违法过错且造成严重社会影响情形。
(四)认真落实国家统计局统计造假专项整治工作。按照国家、省、市局的统一安排部署,在全区统计系统内开展统计造假专项整治和统计领域漠视群众利益专项整治工作,定期召开局长办公会专题研究布置全面排查和专项整治工作,深入查摆问题,细化整改措施,确保统计数据质量得到明显提升,切实推动纠正统计造假责任追究“宽松软”问题。
五、不断健全行政行为监督
(一)健全行政权力监督体制。印发《关于完善统计违法举报工作制度的实施办法(试行)》,通过官方微博公开统计违法举报电话、违法举报电子邮箱,畅通统计违法举报受理渠道,规范统计违法举报处理流程。
(二)2019年不未存在行政复议情况。
(三)2019年不存在行政诉讼案件和行政应诉案件。按时上报行政应诉案件统计数据。
2019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