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村区人民政府
| 标题: | 周村区统计局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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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00433186X/2025-5559882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25-12-24 | 发布机构: | 周村区统计局 |
现将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局主要负责同志作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始终把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不断推进法治建设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充分发挥党组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定期在党组会议上听取有关工作情况,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较好完成全年法治建设各项工作任务。
(二)持续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及统计法律法规学习贯彻。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等形式带头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及时跟进学习各级法治政府建设相关会议精神。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新修改《统计法》以及《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刚性制度》等统计领域重要文件列入全年学习计划,在党组会、行政办公会上组织学习。
(三)充分发挥监督提醒作用。严格履行依法治统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单位职工依法办事,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思维方法和工作方法,进一步规范统计行政行为,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强化日常监督检查。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进一步推动统计法律法规宣传贯彻。8月22日和25日,分别在区委常委会和区政府常务会上,会同区发改局、区工信局、区商务局、区服务业发展中心及各镇街等部门单位集体学习新修改《统计法》、《关于建立健全防治统计造假刚性制度的实施方案》,不断压实责任链条,细化各岗位、各环节统计责任,增强党员干部遵规守纪意识,构筑防治统计造假长效机制,切实做到依法科学真实统计,营造良好统计生态,更好服务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常态化开展统计法进党校,3月15日会同区委组织部、区委党校在区委党校举办全区经济运行研讨班,对全区134名干部就经济统计领域重点问题进行专题授课,并开展《统计法》进党校活动,进一步提升领导干部对经济运行及统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全区领导干部对统计法律法规的敬畏意识,提升全区统计干部对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思想认识,压紧压实全区领导干部防惩统计造假责任。
(二)持续加大执法检查力度。按照《周村区统计局2025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组织实施统计执法检查,全年完成对37家企业的统计执法检查,通过执法监督强化数据质量源头管理,健全统计原始记录和统计台账,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管控,进一步夯实统计数据质量。今年7月份会同区发改局、区工信局、区科技局等8个部门联合开展清理纠正违反统计法精神文件和做法工作。坚决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工作的决策部署,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法治思维,将防惩统计造假作为践行正确政绩观、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通过强化法治保障、完善监督机制、深化普法宣传,全面筑牢统计数据质量防线,为区委、区政府科学决策和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统计支撑。
(三)不断加强统计队伍建设。为进一步提高全区各行业统计数据质量,强化全区统计人员力量,提升统计人员业务水平,深入推进统计基层基础建设,着力解决制约基层统计工作开展的突出问题,切实夯实数据源头基础,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高质量统计服务,会同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联合印发《周村区统计数据质量提升工作方案》(周统字〔2025〕3号),持续推进基层统计规范化建设,进一步规范数据填报和升规纳统,切实从源头提升全区统计数据质量。
三、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学习贯彻还不到位。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统计工作作出重要讲话指示批示,虽然近年来不断学习领悟,但与总书记的要求仍有差距,贯彻落实还不够到位。
(二)对《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等国家统计政令,新修订《统计法》等法律法规学习还不够到位。虽然多次组织统计干部职工学习重要文件和法律法规,但大多仅满足于学过、知道,没有达到每名干部都熟知、把握,对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的紧迫性、艰巨性认识还不足,政治站位和责任担当还有一定差距。
(三)统计法治队伍能力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加强统计法治队伍能力水平是不断提升统计数据质量的重要基石,目前全局可以直接从事统计执法工作的人员仅2人,人员力量和执法任务不匹配,整体执法效能难以适应统计高质量发展需要。
四、2026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坚持党对统计法治工作的领导。深刻领会、准确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精髓要义和实践要求,不断增强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和政治执行力,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上来,自觉把统计法治工作放到全面依法治国的大局中去思考、谋划和推动,把党的领导体现在统计法治工作全过程、各环节,确保统计法治建设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
(二)深入开展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一“关键少数”,加强对各级党政领导的宣传培训,常态化开展统计法进党校,不断增强各级领导干部统计法治观念,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将对统计调查对象的统计法治宣传教育融入统计调查、数据核查、执法检查等日常统计工作中,精准普法、以案释法,引导企业依法、诚信统计。对广大市民开展多形式、广覆盖的普法宣传,持续提升大众对统计法律法规知晓度,推动社会公众理解、信任、支持统计工作。
(三)持续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持续巩固深化统计基层规范化建设,继续探索研究加强各镇街统计基层基础建设有效措施,为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的周村实践提供强有力的基础支撑。继续加强统计执法监督队伍建设,想方设法提高统计执法证持证人数,选派骨干参与省、市统计执法检查跟班学习,提升执法能力水平。加大统计执法培训力度,确保执法人员熟练掌握并准确应用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不断提升执法效能。
(四)充分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合理利用“双随机”抽查、重点检查、部门联合执法检查等多种方式,坚决遏制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聚焦统计源头数据,强化数据质量核查、检查,进一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将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纳入依法行政、依法履职责任范围,严格落实防治统计造假责任制,严肃追究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法律责任。继续探索研究统计监督与其他监督贯通协同具体举措,加强统计监督结果运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