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村区统计局
标题: 周村区统计局行政执法服务指南
索引号: 00433186X/2020-None 文号:
发文日期: 2020-04-09 发布机构: 周村区统计局

周村区统计局行政执法服务指南

发布日期:2020-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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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执法

事项名称

统计执法检查

实施主体

周村区统计局

实施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

办理流程

1.拟定检查方案;2.报区统计局分管负责人审定;3.报统计局主要负责人审批;4.收集被检查企业有关资料;5.准备法律文书和检查设备;6.成立检查组;7.向被检查企业下发执法检查通知;8.进行现场检查、询问和取证;9.制作现场检查笔录、询问笔录;10.起草检查报告,提交区统计局党组审核检查报告,补充完善检查报告。

办理时限

自立案起60个工作日

行政相对人的救济方式和途径

行政相对人依法享有:陈述申辩权利、听证权利、行政复议权利、行政诉讼权利。

部门:周村区人民政府复议办公室

地址:周村区新建东路201号区政务中心1号楼432室

电话:0533-6195859

行政诉讼

部门:周村区人民法院

地址:周村区凤鸣路与新建东路交叉路口东北150米

电话:0533-6165607

办公地点、监督和投诉渠道

投诉电话:0533-6195313;

投诉邮箱:zcqtjjzfk@zb.shandong.cn;

办公、投诉地址:周村区新建路201号612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