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周村区统计局行政执法服务指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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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00433186X/2020-None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0-04-09 | 发布机构: | 周村区统计局 |
行政执法 事项名称 |
统计执法检查 |
实施主体 |
周村区统计局 |
实施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 |
办理流程 |
1.拟定检查方案;2.报区统计局分管负责人审定;3.报区统计局主要负责人审批;4.收集被检查企业有关资料;5.准备法律文书和检查设备;6.成立检查组;7.向被检查企业下发执法检查通知;8.进行现场检查、询问和取证;9.制作现场检查笔录、询问笔录;10.起草检查报告,提交区统计局党组审核检查报告,补充完善检查报告。 |
办理时限 |
自立案起60个工作日 |
行政相对人的救济方式和途径 |
行政相对人依法享有:陈述申辩权利、听证权利、行政复议权利、行政诉讼权利。 部门:周村区人民政府复议办公室 地址:周村区新建东路201号区政务中心1号楼432室 电话:0533-6195859 行政诉讼 部门:周村区人民法院 地址:周村区凤鸣路与新建东路交叉路口东北150米 电话:0533-6165607 |
办公地点、监督和投诉渠道 |
投诉电话:0533-6195313; 投诉邮箱:zcqtjjzfk@zb.shandong.cn; 办公、投诉地址:周村区新建路201号612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