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村区信访局
对区十九届人大第四次会议第12号
代表建议的答复
王慧、王韶华、韩冬雪、张茹代表:
您提的《关于创新我区城乡基层社会治理的建议(建议三)》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国家不断完善信访制度,推动信访法治化、渠道规范化、流程便捷化,整体畅通程度显著提升。
根据《信访工作条例》第三章第十七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采用信息网络、书信、电话、传真、走访等形式”,向各级机关、单位反映问题。
目前,群众可以通过走访、写信、网上投诉平台或微信公众号、人民网留言等多种方式反映合理合法的诉求,这些渠道的设立旨在为群众提供便捷、多元的表达途径,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感谢各位代表对我区城乡基层社会治理工作的关心与支持。下一步,我们将持续优化信访渠道,提升服务效能,不断完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切实回应群众期盼。若各位代表还有其他意见建议,欢迎随时沟通交流。
周村区信访局
2025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