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村区人民政府
| 标题: | 周村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周村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一批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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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3703063586243529/2021-None | 文号: | 无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1-04-16 | 发布机构: | 周村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
2021年4月15日,周村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调整一批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周政发〔2021〕21号),对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调整的有关行政权力事项进行了承接落实。现将有关政策要点解读如下:
一、政策背景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20〕13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一批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鲁政发〔2021〕1号)要求,全面减权放权授权、打造精简高效政务生态。
二、决策依据
按照《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一批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淄政发〔2021〕6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区政府决定调整一批行政权力事项。其中,取消18项、承接3项。
三、出台目的
为全面减权放权授权、打造精简高效政务生态,进一步细化改革配套措施,加强和创新事中事后监管,确保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
四、重要举措
1.关于取消的行政权力事项
根据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取消行政权力事项情况,按照“上级取消区级对应取消”的原则,经有关部门单位确认,对应取消行政权力18项。
2.关于承接上级下放的行政权力事项
根据市政府下放行政权力事项情况,承接实施3项。
五、保障措施
为确保本次调整行政权力事项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通知》要求各有关部门单位抓紧做好调整行政权力事项的贯彻落实工作,组织业务培训、积极优化审批服务、再造工作流程,提高办理质量和效率。进一步细化改革配套措施,加强和创新事中事后监管,切实做好落实工作。
解读单位:周村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解读科室:业务指导科
解读人:李长勇
政策咨询电话:0533-61955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