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村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标题: 周村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周村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一批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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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2021-04-16 发布机构: 周村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周村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周村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一批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1-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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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415日,周村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调整一批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政发〔202121号),对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调整的有关行政权力事项进行了承接落实。现将有关政策要点解读如下:

一、政策背景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2013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一批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鲁政发〔20211号)要求,全面减权放权授权、打造精简高效政务生态

二、决策依据

按照《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一批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淄政发〔20216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区政府决定调整一批行政权力事项。其中,取消18项、承接3项。

三、出台目的

全面减权放权授权、打造精简高效政务生态进一步细化改革配套措施,加强和创新事中事后监管,确保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

重要举措

1.关于取消的行政权力事项

根据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取消行政权力事项情况,按照上级取消级对应取消的原则,经有关部门单位确认,对应取消行政权力18项。

2.关于承接上级下放的行政权力事项

根据政府下放行政权力事项情况,承接实施3项。

、保障措施

为确保本次调整行政权力事项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通知》要求各有关部门单位抓紧做好调整行政权力事项的贯彻落实工作,组织业务培训、积极优化审批服务、再造工作流程,提高办理质量和效率。进一步细化改革配套措施,加强和创新事中事后监管,切实做好落实工作。

 

    解读单位:周村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解读科室:业务指导科

    解读人:李长勇

    政策咨询电话:0533-61955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