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浅谈《周村区2021年冬季清洁取暖实施方案》政策变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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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600422006XG/2021-None | 文号: | 无文号 |
发文日期: | 2021-07-20 | 发布机构: | 周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2021年研究制定的《周村区2021年冬季清洁取暖实施方案》,整体基本为原来政策的延续,重在主要体现在查缺补漏、应改尽改方面,最终确定了487户的改造任务。
结合我区实际以及往年的改造经验,我区主要有三种改造方式。一是气代煤,用燃气壁挂炉取暖,这种方式性能稳定、可控、便捷、效果好;二是电代煤,原则上对不具备集中供暖和气代煤实施条件的村居以及不宜使用燃气的居民,实施电代煤取暖;三是集中供暖向农村地区延伸,利用空气源热泵等方式实施取暖。
关于取暖补贴方面,标准与往年一样,没有什么变化。气代煤用户燃气管网建设按照3000元/户的标准补贴燃气企业,取暖设备按照购买价格70%的标准补贴居民用户(最高2700元/户),取暖期用气按照1元/立方米的标准进行补贴,每户每年最高补贴1200元(1200立方米,不足1200立方米的用户按实际用气量进行补贴)。比如:某一户居民在一个取暖期内用气600立方米,在取暖期后将按照实际用气进行补贴,即补贴600立方米*1元/立方米=600元;如果用气1300立方米,将按照最高用气1200立方米进行补贴,即补贴1200元。
电代煤用户取暖设备按照85%的标准补贴居民用户(最高5700元/户),取暖期用电按照0.2元/度的标准补贴,每户每年最高补贴1200元(6000度,不足6000度的用户按实际用电量进行补贴),同时对未安装天然气的电代煤用户,每户每年补贴400元;比如:某一户居民在一个取暖期内用电2000度,在取暖期后将按照实际用电进行补贴,即补贴2000度*0.2元/度=400元;如果用电7000度,将按照最高用电6000度电进行补贴,即补贴1200元。同时对电代煤用户,没有安装天然气的用户每年额外补贴400元。
集中供暖用户按照每户取暖面积60平方米的配套费标准进行一次性补贴,超出60平方米的配套费由用户承担,同时对未安装天然气的用户,每户每年补贴400元。比如:某一户居民家中面积50平方米,在取暖期后将按照实际面积进行配套费补贴;如果面积70平方米,将按照最高面积60平方米进行配套费补贴,多出的10平方米由用户自行承担费用。同时对没有安装天然气的用户每年额外补贴4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