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村区自然资源局
  • 法定职责
  • 领导分工
  • 内设机构
  • 所属事业单位

1.依法履行全区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地)、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贯彻执行自然资源、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等方面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  

2.负责全区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执行国家、省、市关于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统计标准和制度规定,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

3.负责全区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拟订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全区自然资源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负责全区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

4.负责全区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落实国家、省、市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开展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工作,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组织实施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土地储备等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相关资产收益。

5. 负责全区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组织拟订自然资源发展规划和战略,根据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组织实施,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开展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考核,研究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的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管理监督城乡建设用地供应。开展自然资源形势分析,组织研究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   

6. 负责建立全区空间规划体系并组织实施。推进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实施,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永久基本农田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建立健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组织拟订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负责土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申报工作。负责土地征收征用管理。

7.负责统筹全区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牵头组织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重大工程。负责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负责林业、湿地和草原(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落实国家、省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制定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提出重大备选项目。

8. 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牵头拟订并组织实施耕地保护政策,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

9. 负责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全区地质工作。编制地质勘查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参与重大地质矿产勘查专项。监测地下水过量开采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负责古生物化石的监督管理。

10. 负责全区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矿产资源储量管理以及压覆矿产资源申报。依法进行矿业权管理。负责全区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调控及相关管理工作。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

11. 负责组织全区造林绿化工作。负责造林、营林质量监督管理。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发展,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承担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相关工作。监督管理全区荒漠化防治工作。

12. 负责全区森林、草原(地)、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区林地管理,指导区级以上公益林划定和管理。监督管理全区退耕还林工作。监督管理全区草原(地)的开发利用。负责全区湿地保护工作。

13. 负责全区各类自然保护地的监督管理。组织拟订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落实国家、省、市相关标准,提出新建、调整各类国家级、省级和市级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申报。负责世界自然遗产和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申报有关工作。负责全区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

14. 负责全区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提出全区国家重点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植物名录调整建议。组织、指导全区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经营利用和疫源疫病监测以及疫病防控工作。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者采集、驯养繁殖或者培植、经营利用。按照分工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进出口。

15. 负责推进全区林业改革发展相关工作。拟订集体林权制度等重大改革意见并监督实施。拟订农村林业发展、维护林业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工作。组织指导全区林产品质量监督。监督管理全区苗圃和森林公园。监督管理全区林木种苗、花卉、草种质量。监督管理全区林业生物种质资源、植物新品种、古树名木、珍贵树木保护和转基因生物安全。

16. 负责全区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基础测绘和测绘行业管理。负责测绘资质资格与信用管理,监督管理国家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场秩序。负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管理。负责测量标志保护。

17. 推动全区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拟订自然资源科技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重大科技工程以及创新能力建设,推进自然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组织开展自然资源领域对外交流合作。

18. 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负责全区地质灾害预防、治理和森林、草原(地)防火相关工作,组织编制地质灾害和森林、草原(地)火灾防治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全区地质灾害调查评价、专业监测和预警预报等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指导开展森林、草原(地)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承担自然资源系统安全生产监管相关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地)有害生物的防治、检疫工作。

19.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优化营商环境有关工作,负责规范自然资源市场秩序,对自然资源、国土空间开发利用等活动进行监测和管理,查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以及测绘等领域违法案件。做好自然资源行政执法工作。

20. 负责本部门和所属事业单位党的建设工作。

21.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周村区自然资源局机构职能.docx

 

 

 

 

 

 

  • 姓名:

    孙广涛
  • 简历:

    男,汉族,1980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
  • 职务:

    党组书记、局长、一级主任科员
  • 分工:

    主持区自然资源局全面工作,主持局党组工作。 分管办公室、综合科、安全生产办公室。
  • 姓名:

    孟庆跃
  • 简历:

    男,汉族,1969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
  • 职务:

    原党组成员、区林业保护发展中心主任
  • 分工:

    主持林业保护发展中心全面工作;负责全区自然资源基础调查、变更调查、权籍调查、登记统计工作;负责全区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开发利用、批后监管等工作;负责林草资源保护发展和管理、植树造林、乡村绿化、森林城市建设、食用林产品(含干果,不含水果)质量监督等工作;负责森林、草原(地)安全生产、防火相关工作;牵头负责全域公园城市建设考核等工作;负责区绿化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管调查监测与开发利用科、林草湿地保护监督科、林业改革发展科、区林业保护发展中心。
  • 姓名:

    沈燕
  • 简历:

    女,汉族,1974年4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
  • 职务:

    党组成员、二级主任科员
  • 分工:

    协助主要负责同志主持区自然资源局全面工作和局党组日常工作;负责文电、会务、督查、信息、宣传、机要保密、值班、安全等局机关日常管理工作;负责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新闻发布、建议提案办理等工作;负责党建、纪检监察、党风廉政、行风建设、群团工作;负责全区自然资源信访工作;牵头负责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工作;牵头负责脱贫攻坚、文明单位建设、卫生城市、文明城市创建、“五长制”管理等工作;协助主要负责人负责局机关以及派出机构、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社会保障、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财务审计、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测绘管理工作。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管测绘科,协管办公室、综合科。
  • 姓名:

    王泽旭
  • 简历:

    男,汉族,1982年4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
  • 职务:

    党组成员、区自然资源执法监察大队大队长
  • 分工:

    负责全区自然资源执法监察、依法行政、行政许可、政务服务、普法宣传教育、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职能转变相关工作;负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清理等相关工作;负责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地质勘查和地质工作;负责矿产资源监管领域安全生产、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牵头负责全区城乡环境大整治精细管理大提升行动已关闭矿山生态修复工地扬尘整治工作;协助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工作,分管王村中心所工作。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管政策法规科、矿产资源保护监督科、安全生产办公室、区自然资源执法监察大队、王村中心所。
  • 姓名:

    高璐
  • 简历:

    男,汉族,1975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
  • 职务:

    党组成员、区国土资源保障中心主任
  • 分工:

    负责全区土地收购、收回、置换及政府储备土地管理、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工作;负责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工作;负责招商引资工作;负责联系鑫耀公司;负责全局档案管理信息化建设。分管城区所工作。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管区国土资源保障中心、城区所,联系鑫耀公司。
  • 姓名:

    薛刚
  • 简历:

    男,汉族,1980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
  • 职务:

    党组成员、副局长
  • 分工:

    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工作;分管南郊中心所工作。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管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南郊中心所。
  • 姓名:

    冯乐东
  • 简历:

    男,汉族,1982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
  • 职务:

    党组成员、副局长
  • 分工:

    负责耕地保护政策落实、永久基本农田划定、保护、占用和补划的监管工作;负责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与实施、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临时用地管理审批、土地征收征用管理等工作。分管北郊中心所工作。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管空间规划与耕地保护科、用途管制科、北郊中心所。
  • 名称:

    办公室(挂综合科牌子)
  • 负责人:

    刘刚
  • 地址:

    山东省淄博市周村区新建西路196号
  • 电话:

    0533-6412997
  • 职责:

    负责文电、会务、督查、信息、宣传、机要、保密、档案、值班、安全等局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新闻发布、建议提案办理等工作。 负责局机关以及派出机构、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社会保障、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等工作。组织指导全区自然资源领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组织指导本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党的建设及群团相关工作。 拟订有关财务、国有资产管理的制度。承担全区自然资源专项收入征管的相关工作。承担有关专项资金、基金的管理工作和部门预决算、绩效评价管理等工作。承担局机关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对派出机构、所属事业单位财务、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
  • 名称:

    政策法规科(挂信访室牌子)
  • 负责人:

    王玉婷
  • 地址:

    山东省淄博市周村区新建西路196号
  • 电话:

    0533-6412997
  • 职责:

    组织起草自然资源相关规范性文件。组织开展全区自然资源依法行政、普法宣传教育,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清理等相关工作。负责全区自然资源信访工作。 开展全区自然资源形势分析,组织研究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牵头编制全区自然资源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督导推进全区自然资源领域各项改革。承担全区自然资源领域军民融合深度发展相关工作。组织开展全区自然资源领域课题调查研究,承担综合性文稿的起草等工作。承担综合统计工作,负责系统内专业统计监测管理工作。拟订全区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国际合作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科技项目和科技成果推广应用工作。负责全区自然资源科技创新和科技成果管理工作。负责自然资源领域的对外合作与交流。 负责本部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职能转变相关工作。组织编制系统内权责清单,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相关工作。负责自然资源政务服务事项的受理、办理和组织协调工作。
  • 名称:

    空间规划与耕地保护科(挂用途管制科牌子)
  • 负责人:

    李中乐
  • 地址:

    山东省淄博市周村区新建东路201号综合楼6楼
  • 电话:

    0533-6451027
  • 职责:

    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全区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承担报国务院、省、市政府审批的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的申报工作。指导和审核涉及国土空间开发利用的专项规划。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全区永久基本农田控制线。 拟订全区耕地保护规范性文件,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负责全区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占用和补划的监督管理。承担全区耕地占补平衡工作。承担全区土地征收征用管理工作。负责全区耕地保护政策与林地、草地、湿地等土地资源保护政策的衔接。承担建设项目使用林地报批方面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执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规范和技术标准,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及耕地、林地、草地、湿地等国土空间转用政策。承担报国务院、省、市政府审批的各类土地用途转用的申报工作。负责全区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工作。
  • 名称:

    调查监测与开发利用科(挂测绘科牌子)
  • 负责人:

    韩恩民
  • 地址:

    山东省淄博市周村区新建东路201号综合楼6楼
  • 电话:

    0533-6195798
  • 职责:

    落实自然资源定期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定期组织实施全区自然资源基础调查、变更调查、专项调查、动态监测和分析评价。开展全区自然资源和地理国情等专项调查监测评价工作。承担区级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汇交、管理、维护、发布、共享和利用监督。负责自然资源综合监管平台建设管理相关工作。拟订全区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有关政策和标准、规范、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全区自然资源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负责全区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 开展全区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工作,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组织实施全区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和土地储备等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全区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相关资产收益。承担报省、市政府审批的改制企事业单位的国有土地资产处置。拟订全区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并监督实施,建立自然资源市场交易平台,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市场调控。负责全区自然资源市场监督管理和动态监测,建立自然资源市场信用体系。建立全区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拟订全区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开展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管理监督全区城乡建设用地供应,负责全区各类开发区用地管理。 负责编制全区基础测绘规划、计划并监督实施。组织管理基础测绘和其他全区性重大测绘项目。统筹全区遥感影像获取和利用,监督管理民用测绘航空摄影、卫星遥感和测绘地理信息标准化工作。贯彻落实全区测绘地理信息行业管理政策,监督管理全区测绘活动、质量。负责全区测绘信用体系建设与管理。承担测绘资质、资格管理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拟订全区地理信息安全保密、成果管理、地图管理和测量标志保护的政策并监督实施,审核全区重要地理信息数据。负责全区测绘地理信息成果汇交和测绘项目登记。组织指导全区基础地理信息公共服务、产业发展和应急测绘保障工作,协调地理信息资源共享。开展全区国家版图意识宣传教育。承担地图审核、国家永久性测量标志拆迁或者使永久性测量标志失去效能审批方面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 名称:

    矿产资源保护监督科(挂安全生产办公室牌子)
  • 负责人:

    韩涛伟
  • 地址:

    山东省淄博市周村区新建西路196号
  • 电话:

    0533-6450218
  • 职责:

    负责全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的监督管理。组织拟订全区矿产资源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和监督管理全区采矿权市场,调处采矿权权属纠纷。指导监督全区绿色矿山建设工作。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开采总量控制以及相关管理工作。承担矿产资源开采审批方面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管理全区地质勘查行业和全区地质工作。组织开展全区矿产资源形势分析和战略研究,配合上级拟订并组织实施地质勘查规划。指导和监督管理全区探矿权市场,组织实施区级地质勘查项目,调处探矿权权属纠纷。负责区级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及有关地质报告的申报工作,组织实施矿山储量动态监督管理。承担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矿山闭坑地质报告方面的申报及事中事后监管工作。负责全区地质资料汇交、保管、利用和古生物化石的监督管理工作。 组织编制全区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制定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有关重大工程。承担全区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已关闭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历史形成责任灭失地下矿山采空区预防治理、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和防沙治沙等工作。 负责矿产资源监管领域安全生产的协调、指导、监督等工作。负责全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编制全区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并组织实施,监测地下水过量开采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组织指导全区地质灾害调查评价、专业监测和预警预报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负责本部门职责范围和分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 名称:

    林草湿地保护监督科(挂林业改革发展科牌子)
  • 负责人:

    王生光
  • 地址:

    山东省淄博市周村区新建东路201号综合楼6楼
  • 电话:

    0533-6195798
  • 职责:

    承担全区林草资源保护发展和管理工作,编制相关规划并组织实施。执行森林采伐限额和林地定额,监督管理林木凭证采伐与运输。承担全区草原(地)开发利用的监管工作。承担全区湿地保护工作,编制全区湿地保护规划并组织实施。 负责全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等各类自然保护地监督管理工作。提出新建、调整各类国家级和省市级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组织实施全区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修复工作。承担世界自然遗产和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申报有关工作。承担全区陆生野生动植物保护相关工作,组织、指导全区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经营利用和疫源疫病监测以及疫病防控工作。承担陆生野生动植物进出口方面相关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承担全区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指导全区林业和草地有害生物的防治、检疫工作。 组织指导全区植树造林、封山育林、退耕还林还草、乡村绿化、森林城市建设等工作。承担全区造林、营林质量监督管理,指导各类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和发展。指导、监督全区古树名木、珍稀树木保护和管理工作。承担职责范围内全区生态保护补偿相关工作。承担全区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相关工作。负责对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进行监督管理。承担区绿化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负责全区集体林权制度、草地改革等相关工作。指导监督全区集体林地、林木承包经营和流转工作。负责全区林木种苗、花卉、草种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良种选育、审定、示范、推广等工作。指导全区良种基地、苗圃和森林公园建设。承担全区食用林产品(含干果,不含水果)的质量监督工作。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地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 负责落实森林、草原(地)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承担全区森林、草原(地)安全生产、防火相关工作。编制全区森林、草原(地)火灾防治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开展森林、草原(地)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
  • 名称:

    周村自然资源执法监察大队
  • 负责人:

    王泽旭
  • 地址:

    山东省淄博市周村区新建西路196号
  • 电话:

    0533-6413455
  • 职责:

    负责全区自然资源执法监察工作
  • 名称:

    城区一所
  • 负责人:

    易隽
  • 地址:

    山东省淄博市周村区新建西路196号
  • 电话:

    0533-6451616
  • 职责:

    负责辖区内自然资源管理工作
  • 名称:

    城区二所
  • 负责人:

    易隽
  • 地址:

    山东省淄博市周村区新建西路196号
  • 电话:

    0533-6451616
  • 职责:

    负责辖区内自然资源管理工作
  • 名称:

    王村中心所
  • 负责人:

    韩涛伟
  • 地址:

    山东省淄博市周村区王村镇王村村
  • 电话:

    0533-6126223
  • 职责:

    负责辖区内自然资源管理工作
  • 名称:

    南郊中心所
  • 负责人:

    宋占耀
  • 地址:

    山东省淄博市周村区北郊镇北旺村
  • 电话:

    0533-6191997
  • 职责:

    负责辖区内自然资源管理工作
  • 名称:

    北郊中心所
  • 负责人:

    王昌
  • 地址:

    山东省淄博市周村区北郊镇
  • 电话:

    0533-6037728
  • 职责:

    负责辖区内自然资源管理工作
  • 名称:

    周村区国土资源保障中心
  • 负责人:

    高璐
  • 地址:

    山东省淄博市周村区新建东路201号综合楼6楼
  • 联系电话:

    0533-6452288
  • 职责:

    1. 承担国有土地储备和统一征地工作,承担储备土地资金筹措和使用工作。 2. 承担全区建设用地使用权储备与供应技术指导工作,承担全区土地招拍挂出让工作,承担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工作。 3. 承担全区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征收征用土地的相关事务性工作,承担全区基准地价、标定地价、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拟订与调整等事务性工作。 4. 承担耕地保护、国土综合整治等相关技术服务工作。 5. 承担全区自然资源信息化工作规划、计划的编制,承担全区自然资源业务数据更新、维护、管理。承担基础测绘规划、计划和全区重大测绘项目相关的技术性工作,承担全区基础地理信息平台管理维护和基础地理信息数据、资料管理工作。 6. 承担国土资源形势分析、国土资源战略、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编制以及国土资源科技项目、科技成果推广应用和重点课题调查研究等事务性工作。 7. 完成区自然资源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 名称:

    周村区林业保护发展中心
  • 负责人:

    孟庆跃
  • 地址:

    山东省淄博市周村区新建东路201号综合楼6楼
  • 联系电话:

    0533-6195119
  • 职责:

    1. 承担全区造林绿化、古树名木保护的技术服务工作。指导全区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部门绿化工作。 2. 承担全区森林、林地、湿地保护管理的技术服务工作。 3. 承担森林资源的保护、抚育管理以及林木种质资源和林木良种的选育、引进、繁育和科技示范推广工作。 4. 承担全区林业有害生物的防治工作,承担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检疫以及野生动物疫源疫病防控技术服务工作。 5. 承担全区林场、良种基地、苗圃、森林公园等建设的技术服务工作。 6. 承担全区林业发展的技术服务工作,承担全区食用林产品(不含水果)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检测的技术保障工作,负责食用林产品(不含水果)的技术培训工作。 7. 承担全区林业科普宣传、普法教育、科技成果转化和学术交流工作。 8. 参与森林防火监测预警、日常巡查检查及值班等工作。 9. 承担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 10.完成区自然资源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 名称:

    周村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 负责人:

    田秀合
  • 地址:

    山东省淄博市周村区市民之家2楼
  • 联系电话:

    0533-6452625
  • 职责:

    1. 贯彻实施并宣传《民法典》《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及国家、省、市、区关于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落实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登记服务制度、业务规范和工作流程。 2. 承担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事务性和服务保障工作,承担自然资源和不动产权利证书的使用管理工作,承担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人员业务培训。 3. 承担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权籍调查指导工作,承担自然资源和不动产权籍数据库建设、更新、管理及维护工作。 4. 承担不动产登记主管部门交办的自然资源和不动产争议案件的调查、取证、处理的服务保障工作。 5. 承担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保密和管理工作。 6. 承担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的建设和日常维护工作,承担不动产登记网站、微信公众号的建设和运行维护工作,承担信息发布及办公自动化和网络管理工作。 7. 承担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的社会化应用、查询工作,承担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的汇交和共享工作,承担自然资源和不动产信息化服务的相关工作。 8. 完成区自然资源局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