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村区自然资源局
对区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第144072号
提案的答复
马菲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土地保护,规范土地流转的建议》(第144072号)的提案收悉。经沟通协商,由我单位会同区农业农村局办理。经商区农业农村局,现将有关情况汇总答复如下:
一、关于土地承包合同签订不规范的办理情况
近年来,我区高度重视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的清理和规范工作,旨在从源头上、从根本上遏制土地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对此,2022年,我区印发了《周村区农村经济合同“一责四联”长效治理工作机制实施办法》,其中明确新签集体经济合同,先由各村居法律顾问对村级集体“三资”管理、经济合同等相关事项进行合法性初审,出具法律意见,将采纳情况提报镇街司法所备案,同时实行驻村干部、法律顾问、“三资”管理服务中心工作人员、镇街分管领导“四级联审”制,将“村级合同审查审批单”作为合同签订前置条件,从源头把控合同的合法合规性,实现农村集体土地承包合同的依法治理和规范管理。
下一步,我们将督促责任单位加强对土地流转合同的审核和管理,定期对合同进行审查,确保合同内容合法、有效。对不符合规定的合同,要求双方进行及时修改或补充,切实从土地承包方面加强农村集体土地的使用和管理。
二、关于土地利用监管存在缺口的办理情况
近年来,我们始终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对土地资源合法利用不断采取有力措施,积极构建“大家用、大家管”的同参与、共监管、齐发力的监管机制,全区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数量持续下降,耕地数量连续4年实现净增加。一是实行立体监管。利用卫星遥感“天上拍”、执法人员“地上巡”、三级田长“及时管”的土地动态监管机制,扎实做好耕地“非农化”、“非粮化”日常监管,及时发现和制止、查处违法违规用地行为。二是实行源头把控。狠抓土地来源这一土地违法违规的“第一关口”,由镇、街道监督指导村(社区)土地流转,加强工商资本流转农村土地的风险防范,筑牢“第一防线”。三是实行过程促改。会同区法院下发《自然资源保护禁止令》,及时制止新增土地违法,推进违法违规及时整改。以卫片执法图斑为切入点,持续对违法用地单位或个人提醒预警、依法查处,不断释放新增违法占用耕地“零容忍”信号。
下一步,我们将严格落实党委政府关于耕地保护工作的决策部署,持续加强土地违法违规行为日常监管,积极运行行政执法与纪检监察、刑事司法、检察监督等贯通协作机制,坚决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遏制耕地“非农化”、“非粮化”等行为。
三、关于“土地保护意识不到位”的办理情况
近年来,我们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为抓手,大力营造依法珍惜土地资源,依法利用土地资源的社会氛围,社会各界珍惜土地、保护土地的氛围愈发浓厚。一是大力开展普法。每年对村(社区)负责人开展集中培训,讲解土地管理法律法规。采取发送耕地保护信、函、抄告单等形式,引导项目单位或个人先办手续后用地。每年“世界地球日”、“全国土地日”期间,采取张贴标语、悬挂条幅、发送“耕地保护告知书”“关于耕地保护致广大人民群众的一封信”,张贴耕地保护“八不准”“五禁止”宣传海报等持续加大土地法律法规宣贯力度。二是健全文件制度。积极夯实党委政府主体责任,强化部门监管责任,出台了《关于印发<周村区全面建立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田长制”实施方案>》《关于印发周村区新增乱占耕地“双清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印发周村区遏制土地违法“十个必须”措施的通知》等文件制度,切实扎紧土地资源保护的“篱笆墙”。三是严肃查处违法。坚持“严起来”“实起来”的高压态势,在查处案件过程中,发放自然资源法规政策宣讲书、开展案例宣讲等活动,营造耕地保护的浓厚氛围,多渠道让农民群众及时知晓耕地保护政策,广泛获取群众支持,鼓励全社会不断增强耕地保护意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下一步,我们将结合耕地保护的新政策,土地管理的新形势,联合镇(街道)积极指导村(社区)从普法宣传、源头预防、苗头打击上下功夫,不断凝聚耕地保护思想共识,筑牢严格土地管理基础。
感谢您对全区土地保护工作的关心、支持和帮助,希望继续给予关心、支持。
淄博市周村区自然资源局
2025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