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区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133102号提案的答复(关于整治校外小摊点“三无”食品的提案)
区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
133102
建议人: 孟涛
主办单位: 周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答复时间: 2019-09-19
  • 答复内容
  • 建议内容

 

综执发〔201928号                   签发人:胡学基

                                           (A类)

 

关于对区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133102号提案的答复

 

孟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整治校外小摊点“三无”食品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注、理解和支持。

今年以来,我局按照城市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加强对校外小摊点的整治力度重点抓好校园周边及主次干道的管理

     一、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氛围。通过沿街商铺LED屏及宣传展板,对食品安全方面知识进行宣传,引导群众树立健康安全的饮食观念,主动拒绝不卫生的流动食品摊点,营造良好社会舆论氛围。

     二、开展专项整治,加强管理。以校园周边200米为重点整治范围,范围内严禁摆摊设点,以早、中、晚,上、下学时段为重点整治时段,加大巡查治理力度,对流动摊点、店外经营、占道经营、促销宣传等进行治理,确保校园周边市容管理规范有序,营造良好的校园周边安全卫生环境。

三、实施错时管理,定点执勤。全面推行错时管理工作制度,组织工作人员每天6:00-8:00,中午12:00-13:00,晚上17:00-21:00三个特殊时间段对中和街、东门路、城区各中小学等特殊地点有针对性的加强管理力度,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处置,对存在的流动摊点及时进行清理有效填补了执法时间上的“真空”,弥补了部分时段执法力量不足的缺陷。

    四、加强部门联动,联合执法。由于我局欠缺相关检测手段,日常工作中只能作出暂扣作业工具和驱离的处罚,下一步将加强和市场监管部门的协调配合,组成联合执法队伍,整治流动食品摊点,加强对经营者健康证、营业执照和食品安全的查处,发现有不符合条件的,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严格执法,增加其违法成本,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特此答复,再次感谢您对我区城市管理工作的关注、支持和理解!

 

 

                          周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19712

 

联系人:雷  涛

联系电话:6412070

抄送: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协提案工作室

根据调研,我区城区各中小学校放学时段,校外均不同程度地存在小商小贩流动摊点出售油炸食品或包装极其简易的“三无”食品,这些摊点,一是造成此时段交通拥堵,二是给学生身体健康带来极大安全隐患。在创建文明城市或国家卫生城市的节点上相关部门会加大执法力度,采取多种措施,基本能杜绝此类现象,但是创城之后,又恢复如初,人民群众对此反映比较强烈,因此,我提出以下几个方面的建议: 1、从执法时间上看,根据学校放学时间,适当调整执法人员的值班时间,避免学生放学了执法人员也下班了,出现此类现象无人管理或管理不到位的情况。 2、从执法地点上看,加强各部门的协调配合,不止是城市主路上包括校门口的甬路或者小胡同处同样也是执法查处的重点区域。 3、从执法内容上看,既要有对影响交通秩序的整治,也要有对经营者健康证、营业执照和食品安全的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