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区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第135038号提案的答复(关于提倡广告牌匾艺术化设计的建议)
区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
135038
建议人: 张红岗
主办单位: 周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答复时间: 2021-08-11
  • 答复内容
  • 建议内容

周综执发〔202117                       签发人:胡学基

                                               A类)

 

对区政协十三届次会议

135038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张红岗、姜涛委员

您提的《关于提倡广告牌匾艺术化设计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注、理解和支持。自接到第135038号提案以来,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积极行动,认真履职,全力加强城市综合治理与精细化管理水平,提升城市竞争力

门店招牌是城市市容景观的特殊构成要素,是城市文化的有形体现,在城市形象建设中具有非常特殊的地位和极其重要的作用,已经成为城市繁荣程度、文化内涵高低和现代化水平的重要标志。门店招牌既有景观性、艺术性、公共性,也有商业性、资源性、竞争性,一直是城市市容管理的重点、焦点和难点问题。

统一规划,是为了更好便于城市精细化管理,减少一些乱搭乱建广告牌坠落伤人的事故发生近年来,我们结合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在治理门店招牌方面做了许多有成效的工作:一是结合道路改造同步治理将治理门店招牌纳入改造提升工作同步进行二是开展专项行动进行治理。比如东街提升改造后,我局对沿线门店招牌进行了集中整治,拆除了大量的违规立面广告三是利用门店招牌审批进行规范将门店招牌纳入管理审批范畴,审批一个规范一个,经过这些年来的坚持,市区主要道路明显影响市容的门店招牌基本取消

下一步,我们将在门店招牌治理过程中充分考虑委员的建议,针对道路的具体实际情况,加大门店招牌治理和提档升级工作力度,努力营造时尚靓丽的城市环境容貌,为全人民提供一个清新优美的城市环境。

特此答复。再次感谢您对综合行政执法局工作的关注、理解和支持!

 

 

 

                                     周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1727

 

 

联系人:张  

联系电话:6412070  

抄送: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协提案工作室

近年来,为了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政府有关部门对企业、门头的牌匾尺寸、颜色、字体等做了近乎统一的要求,致使大街小巷的牌匾千篇一律,生硬而缺乏美感。 《全国文明城市及其标准》要求:“公共建筑、雕塑、广告牌、垃圾桶等造型美观实用,与居住环境相和谐,能给人以美的感受”。其中不仅没有统一尺寸、颜色及字体的要求,反而是提倡美感与和谐。因此我建议: 一、禁止牌匾设计一刀切,提倡多元化设计。一个城市的美丽是多姿多彩的,牌匾字体的高雅与艺术特色更是一个城市文化与内涵的表现。当我们走到古商城北门,看到舒童先生题写的“大街”两个字时候,那种书法艺术与厚重历史的结合让人感受到的是这个城市的文化底蕴,感叹中国书法艺术的博大精深。如果是电脑体或者千篇一律,我们的大街将会失去颜色,我们的城市也将黯然失色。 二、鼓励商家使用名人字帖或经典碑帖的字,不仅可以传承国学,让更多的人感受民族艺术瑰宝的魅力,提高审美情趣,还能体现不同经营者和经营内容的特点。